.co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话说当年康正行在国都最后见到闵素妍的时候,闵瑶已经死了,她被当时金阳的王族制成了童尸殉葬,已经埋入了地宫。闵素妍发疯了,用手指在山的另一端挖土,想要把女儿挖出来。金阳的王族哪里会允许一个疯子破坏陵墓,他们打断了闵素妍的腿,把她拖行到另一处活埋的时候。
即便是一身伤痕,满心的绝望,闵素妍还是在拼命反抗,突然看见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家奴的贵人,那人就当年不告而别的书生,闵瑶的亲生父亲,康正行。那时候他正在把自己的父母送到金阳城外的祖坟合葬,那个气派不是一般随常富豪可以攀比的。闵素妍喊叫着康正行的名字,出于要救出女儿的心思,她居然挣脱了恶奴,爬了几步,想负心人认出她,结果她看见的是一张完全冷漠的脸。
康正行不认得闵素妍,自然也不会理会这个疯子的胡言乱语,最终闵素妍被丢进了一处山谷,遭遇了暴雨,饥饿,泥石流掩盖而死,死之前她的怨恨达到了可怕的高度。闵瑶之所以被制成童尸也是因为她身上带有的祥瑞血脉,炼制成守墓童尸真是金阳城王族最喜欢用来求家族安稳的殉葬品。导致这种悲剧的根源就在康正行身上,闵素妍根本不知道她意外救回的人会是宋国的修仙世家的传人,她对康正行的恨到了极点。她恨他不告而别,恨他连女儿也不要了。
因为怨恨,闵素妍曾经修行过魔道,在死后时候成功化身不化魔骨,再次复活,以丑陋的尸体面目得以修行。修行到一定阶段,她成为了尸骨魔种,甚至在二十年后以诛杀康正行所有子孙为愿望,成就真魔之身,她便是未来被成为尸魔女王闵君临。南赡星域,荣氏王族的灭绝者。
在荣氏王朝传到第十五代的时候。改名为闵君临的闵素妍在自己的出生地完成了杀尽康正行全部子孙的誓言。在宋国,和康正行有血缘关系的族人全部不剩,哪怕是族内的修真者都杀得干干净净,那是将近一万的生灵。想当年康氏家族在宋国也是名门望族,康正行也妻妾无数的人。
作为魔,闵君临杀到这时候才有资格知道康正行已经踏入仙途,他的血脉还没有彻底断绝。因为他在飞升前还在另外的星域有一个妻子,那个妻子生育了一个男孩子。闵君临最后的愿望就是杀了康正行的这个女人。还有她的儿子,最终成魔。
康正行的师父也是修真者,金丹修士人称水老仙。他早就料到了自己后代有劫数,怎么会允许一个魔来灭绝仙人的后代。从前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带着天生的神凤体质,早就策划让女儿一心修行,飞升成仙。可是他的女儿悖逆了他,在修真的时候恋上了可以说是花花公子的康正行。
水老仙怎么教育都没有用,只能诱惑康正行服下了断情的丹药,断绝了一切人的基本感情走上了修真之路,结果女儿水氏不理解他的苦心。还偷偷用极大的代价和已经成为修真者的康正行在幻境中结为夫妻,生育了儿子。水老仙气得没办法,还好女儿虽然毁掉了自己的神凤体质,但是她生育的后代却成了天仙血脉,一旦修真,直到天仙之位也不会有任何阻碍。
水老仙想把外孙培养成仙,谁知道女儿水氏居然带着孩子出走,在另一处星域打下江山成为王者,还禁止子孙后代利用天仙血脉修真,真是要活活气死老爹的节奏。即便是这样。最终飞升成仙的水老仙还是舍不得自己的后代出世,他将自己的功德和人情收拢了,让花祖去到了自己女儿的星域,建立了十二花宫。还有几个隐形的宗门也去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十二花宫在闵君临准备灭了荣氏王朝时出手了,还联合了金鑫宗的大能一同出手,本来他们是打不过闵君临的,但是到了最后关头,十二花宫的当代掌教花婆婆突然发声问到:“闵素妍。【ㄨ】你想知道你的女儿在哪里吗?要是想要女儿,我跟你谈个条件。”
闵素妍成魔之后毁掉了当年害死女儿的王族,杀掉了全部和这件事有关的人,做到了斩草除根,鸡犬不留,但是始终没有找到闵瑶的尸体,算是一个天大的遗憾,据说这种童尸内的魂魄不会散去,一旦找到这具尸体,只要方法得当,魂魄可以引导出来,能够轮回,甚至可以像修士一样夺舍重生。
闵素妍是个极爱孩子的母亲,马上说到:“你知道我女儿的下落,那么我答应你们,只要把女儿还给我,我可以在抽掉康正行孩子的天仙血脉,留下一个孩子让他作为普通人活着,你们不许帮他,死生就随命跌。”
花婆婆指着天说到:“十二花宫当界掌教芙蓉花宫宫主继位花婆婆对着天道,以累生累世的功德起誓,我知道闵素妍女儿的尸体在哪里,只要闵素妍愿意留在指定的地点忏悔自己的杀孽,直到天道的机缘把她释放,我便将她女儿的尸体还给她。”
闵素妍红着眼睛问到:“是什么条件?我听听再说?”
花婆婆说到:“我们会把你关在故国的一处一年只有一天可以现身的山谷中,直到有一天有十二位依次顺年而生的孕妇踏上关押你的地方,你便可以解脱了。”
闵素妍很自信地说到:“就这样的条件,你们不后悔?”
花婆婆说到:“此山是特殊材料炼制,晴天才能见到,我选的那一天三百年里只出现过九个晴天,你答应了,我们便把孩子的尸体还给你,但是我为这个孩子着想,你还是不要让魔气污染了她才好。你可以在忏悔结束后,到我十二花宫来接她走。”
闵素妍说到:“不必了,你们弄一个滋养的阵法,把我女儿的尸体养在那里,跟我困在同样的地方,等我出来了,也许我的女儿也就养好了。我或是送她轮回,或是找一个修真者让她夺舍,都能让这个孩子得到解脱。你们不知道这个孩子有多好,聪明孝顺。要不是因为要治好我的眼睛,她绝对不会被人骗了去。”
闵君临说完这番话,两行血泪便流淌下来了,让在场的人十分感动。说起来闵素妍的身世还真是令人同情,她和水氏都是刚强的女子,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一个能够发愿成魔,另外一个能打下一片星域建立王国,都是不简单的人。要是这个女子不是真魔之身。在场的修士真的很想放过她。
最终的谈判结果是荣氏王朝只留下一个婴儿,其余的人都被迫逼出天仙血脉被各宗门当着闵君临的面杀死,闵君临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又得到了花婆婆和八大仙脉家主的天道誓言,她从容进入了封印她的法器,她女儿的尸体她是见不到了,因为害怕魔气污染她的气息,导致她不能超生。闵君临相信这些所谓的正道不会欺骗她,事实上花婆婆确实做到了,孩子的尸体被养在了一个法器中。她和母亲的距离只有三百米。
闵君临是个非常自信的女人,她能够以愿成魔,她的念力便不是一般修真者能达到的高度,她每天必然集中精力祈祷三次,祈祷十二个带着身孕依次顺年而生的女子出现在她封印可以现身的日子,结果在荣氏王朝传承到了第六十九代的时候,她实现了自己的心愿,蒋小苗念出了那些古文言文,闵君临就得到了机缘,上天终于要释放她了。
三个大商人都是妻妾成群的人物。他们的妻妾中正好有十二个依次顺年而生的孕妇,因为其中有一个妾提出要在光秃秃的赏花,野餐,结果这一大群人就登上了这座山。封印之力终于破解了。这些救命的孕妇也随着众人的吞没而死于非命。
无限的魔气把整个金阳城的郊外变成了死地,尸魔女王重现,不过这次她的性格柔和了很多,这些年的关押已经把她充满仇恨的一切变为了狡诈和谋略。这些年,尸魔女王没有闲着,她一支利用自己的一缕分魂魄。指挥着她的侍女闵茵在做着尸魔帝国的建立工作。她把人类当做牲畜饲养,通过特殊手段,收集什么血灵芝提高自己的功力。
大家看到这里应该明白了,那位风月天仙做了什么,他不惜累世的功德只是做了一件事,叫做扭转时空,把尸魔女王灭世的结果给了断了,把时光送回了二十二年前,那时候闵君临才刚刚得以离开封印处,荣氏王朝还有机会出现人才,打败闵君临,化解一场浩劫。
闵君临从封印处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想看看女儿,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因为她的魔功又进步了很多,连注视一些上品灵器都可能污染灵器,她需要有人帮助她把女儿安置好。若是女儿能好端端活着,她一切都可以放弃。闵君临拿出了一件魔宝,把整个山体再度封印,她也要寻一个有缘人帮助她,她愿意等。
十二花宫的一口大钟突然破碎了,当代的掌教花婆婆赶紧召集了十二宫的宫主前来商议事情,理由很简单,尸魔女王闵君临出现了,南赡王族有难了。作为粉水仙脉最大的受益者,十二花宫必须想着拯救南赡的荣氏王朝。十二宫的宫主联合着所有退位却没有飞升的前任历代宫主,以及她们放出去的草化仙,在南赡和宋国联通的空间布阵,以一百二十二位修神,化神期的宫主和同修草化仙的生命和修为为代价,制造了一个结界,能保住闵君临七年不踏入这个空间。
闵君临本来也想回去,但是看到这个阵势,她也自然进入不了南赡星域了。只是现在的闵君临根本不会生气了,反倒对着虚空说到:“七年而已,我不在乎,只是你们消耗了这么多高手来争取七年,值得吗?等七年之后我再度杀到,不但要杀光荣氏王族,还要灭了十二花宫,金鑫宗,总之我要整个南赡星域都是我尸魔女王的天下。我不会输给水氏,是她的父亲弄走了我孩子的父亲,我就要灭了他的所有血脉和爪牙。”
十二花宫自然会把尸魔女王的话传给南赡的所有势力,这关系到一个星域的生死存亡,没有任何人会不紧张,当年的那场事情,很多宗门都当做最大的事情记录下来,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才不到一千三百年,一个接近神话的封印就被闵君临给解除了,这个尸魔女王真是不简单。
荣氏王朝和八大仙脉开始向天庭求助,在南赡的所有宗门开始广收门徒,希望在浩劫来临时多一些弟子抵抗,但是没有人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凡人,因为凡间的安定才能保证宗门的繁荣。
妙兰在闵君临的封印破碎前回到南赡星域,很快就生下了一个粉嘟嘟的小女婴,按照她的心愿,等孩子满了一岁,草化仙妙兰将把这个孩子送到了十二花宫。还没等着草化仙看够可爱的小宝宝,妙兰的男人就来了,妙兰让草化仙抱着孩子躲起来,她要单独面对她心爱的男人。
荣永安兴冲冲地带着几个妇人来了,这是红罗国的几位王室成员,荣永安已经等不及妙兰怀孕,他更希望先娶妙兰为妻再生育孩子。他这次托人说动了红罗国先看看妙兰的人才,在考虑认妙兰做公主,因为红罗国确实有两位失踪的公主和妙兰的年纪相当,经得起查证,殊不知,妙兰本来就是其中一位。妙兰的母亲本是红罗国的一位王妃,因为受了诬陷,索性带着两个女儿离开了王室,妙兰和十二花宫有缘分,被师父收养进了兰宫。
妙兰看到爱郎带来了几位客人,说是打算娶她,她自然是有点甜蜜。几个派来想看的王族女人也被妙兰的容貌和气质惊艳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