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么样。或者说,太疯狂了。”于果摇摇头,“你不告诉我便罢了,既然询问我的意见,那我就不能让你这么干。”
路晨笑了,媚眼如丝:“你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哦”最后一个单独的“哦”字很暧昧,但也很温暖。
于果肃然说:“说正经的。你跟队里说了你这个计划了吗”
“你认为呢”
于果依然严肃:“你肯定没说,你们队里够呛能同意你这么干,很危险。”
路晨百无聊赖地摆弄着筷子:“我是没说,只告诉了你。但我知道你是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过,要是一直没进展,队里未必不会批准我这个计划,甚至说不定会有人比我更早提出这个计划。你担心我的安全,我我很高兴。
“可是我得抓住那个坏蛋,就算不是警察,我也要为民除害,你不知道,那个惨死的夜跑女孩死得太惨了,我见过不少尸体照片,可那张照片我绝不能容忍”
于果问:“你既然明知道我不会同意,为什么还要告诉我”
路晨苦笑道:“我想听听你起码说一句担心我的话,那我也就满足了。万一我打不过凶手,被他杀了,起码我之前告诉过你,还有你为我报仇呢,也能了了我破案的心愿最少,我在死前能见你一面,挺知足的”
这话深深地震撼了于果,于果已经完全能够感受到她对自己的深情,单就这份深情,自己就真的无以为报。要不是他强行克制住自己,说不定会立即上去给她一个拥抱,到时候路晨肯定会克制不住她自己,那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他必须强忍这种情绪。
可他的表情在值得信任的人面前是不伪装的,路晨看到了他的表情,明白了他完全能体会到自己的心意,也很高兴。
于果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会让你去做这件事的。”
路晨笑道:“那你怎么阻止我连我上厕所,去卧室,都要跟着”这话说得太过露骨,她自己也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便低下了头。
于果说:“你要是受到伤害,我就算触犯法律,也要把凶手千刀万剐这不是个形容词,你会亲眼见到消失一百年的凌迟”
这话说得怒意横生,充满了不可阻挡的王者霸气,路晨与他近在咫尺,被震撼得难以言语,竟然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可是,你要是受伤了,或者死了,我就算再怎么折腾凶手,也换不回来你了。”于果曾经只对孟凝说过甜言蜜语和海誓山盟,而且即便如此,也仍然属于保守型的,但他也慢慢发现,自从自己依靠系统重生之后,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惊人的变化。
路晨明白,于果绝不是随便会说甜言蜜语或者随便赌咒发誓的男人,他能明确告诉自己这些话,自己真是哪怕死了也值了。想到这里,她忍不住掉下泪来。
她是个豪爽的人,这时候虽然呈现女孩原本应该有的姿态,却哭得很大声,把周围的人又给吓着了。
于果听她中气沛然,声音洪亮,肯定能活个大岁数,心里也挺欣慰,尤其是看她哭起来轰隆隆地像是发了洪水,泪水和鼻涕混在一起,即便是美女也十分不雅,不由得笑出声来。
路晨也感到自己很糗,忙接过于果递来的纸巾,一顿猛擦之后才说:“你也别太担心了,我不是还有你吗你离我远一点,但也别太远,保持距离,跟着我,等凶手出现,我们俩一起上,他就是再凶狠再能打,也必然被拿下。”
于果听了也有一丝犹豫。他确实想到过,用穿越能力帮助她找到凶手,可是这样一来,会让路晨和四中队的干警们越来越惊奇,因而不得不产生怀疑。自己要帮助路晨那是帮定了,但前提是一定不可以暴露自己,否则一切就失去了本来意义。自己的安全,还是第一重要的。
路晨见他不做声,误认为是说动了,就说:“我还真不相信这世上有谁能打得过你,我虽然远远比不上你,可我同时揍两三个成年男人也不在话下,咱俩联手,还有拿不下的你就别再犹豫了,犹犹豫豫,算什么男人呢”
于果思虑再三,最终还是同意:“好,我愿意尝试一下,但你绝对不能再冒更大的险,宁可吸引不到凶手,也不能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路晨忙不迭地说:“我保证,好吧”
于果又斟酌着问:“那这两个女孩的跑步路线是一样的么”
路晨一愣:“不,当然不,凶手没那么笨。”
“夜跑是个全国性的行为,恐怕胶东市哪里都会有吧你在哪儿跑合适呢要是跟着前两个女孩的路线,正如你说的,凶手是不会那么笨,重复路线的。那你怎么就知道凶手要在哪儿出现呢”
接着,于果又试探着问:“莫非,这两个女孩之间认识或者她们之间有一个或者几个人是认识的六人法则你肯定听过,再加上胶东市不算大,她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也不是不可能。”
路晨回答道:“这种可能我们也考虑过,但这需要做很细腻的工作,在第二个女孩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之前,我们也不能盲目把警力全部投入进去,来对她的社会关系进行分门别类的细致排查。毕竟工作量太大了,一旦方向错了呢”
路晨沉默少顷,又说:“我也知道希望不是很大,可我发现了一个不一定是规律的巧合,说了你可能觉得有点荒诞。”
于果愣了愣,问:“这两个女孩有个共同特征”又补充说:“既然第一个夜跑女孩被杀害,凶手做得滴水不漏,最起码可以确定不是随机作案,能这么精心策划,让警方提取不出指纹和毛发,找不到目击者,缺乏对其基本特征的认知,说明他不是什么因失恋简单地报复漂亮女孩之类的庸俗理由,而是有更深层的原因。”
路晨点点头:“你说得对。但共同特征有很多,比如,长得漂亮,身材好,年轻,长发,都穿得比较时髦和性感,跑步时爱听音乐,这种共同特征就不能算是共同特征了,否则一抓一大把,也没个重点。”
于果恍然道:“这么说,是很少见的特征了”
路晨说:“嗯,有两个少见的特征,但我不知道是两个都具备才行,还是其中一个才是最重要的。第一条就是,她俩常听的p3的音乐里,都有一首十多年前的经典老歌”
于果接茬道:“我认为不是这个原因。音乐都是戴耳机听的,外人怎么会听到呢要是连她俩在电脑里下载的音乐都知道,那就更不可能了。做这么细致的工作,都做到受害人家里了,受害人和家人还毫无觉察甚至一无所知,那对凶手的各方面素质要求就太高了,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再说歌曲本身,十来年前的老歌,也不能算是真的老歌,三四十年前的歌,王洁实和谢莉斯的歌,还有不少人听呢,其中甚至包括不少年轻人。而且既然能流传下来,说明大部分老歌本身就是经典,爱听经典,这不算什么罕见特征。年轻人没经历过娱乐匮乏的年代,却爱听这种歌,也有很多原因,比如受父母影响很深,或者为了标新立异,彰显个性,也未可知。
“除非她俩是两个老年人,手里拿着不带耳机直接播放的收音机,都听袁阔成或者单田芳的评书,那一旦有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对听这种评书恨之入骨的人,听到了,就有可能尾随作案。”
路晨搓搓下巴:“好吧,我也觉得这一条站不住。那还有另一条,就是这两个女孩都纹身了,而且是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一个是在大腿上,一个是在胳膊上。而纹身的图案,则一个是蝴蝶,一个是一些花纹和字母组成的图案。可能有某种含义,也可能纯属扯淡,毫无含义,因为中国人就爱跟风,人云亦云。
“当然,纹身不见得就不是好人,但作为女孩来说,肯定是桀骜不驯强调个性的类型,这两个女孩的父母因此也有个共同特征:一谈起女儿就唉声叹气直摇头,说明他们很难管得住她,都是不听父母话的熊女孩子。”
于果忽然怔了一下,路晨又一把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哇又在担心张晓影是不是我一说桀骜不驯、强调个性,你就马上想她”
于果苦笑道:“别胡闹了,我担心她也是人之常情。你应该知道普通的富人家庭一旦到了遗产争夺战,就不亚于宫廷争斗大戏,加上张晓影又是黑道家族的千金,万一卷进去的话,说不定事情就不可控了。”
路晨不屑道:“你也是电视剧电影看多了,没那么玄乎,都是一帮发了财的地痞流氓而已,什么黑社会欺软怕硬,仗势欺人罢了。你以为还真能子弹横飞,就跟三合会、山口组、黑手党似的”
见这话对于果好像没有效应,路晨只得安慰说:“你安心啦,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再怎么着也是千金大小姐,身边一堆人护着呢,她自己也不是泥捏的,论拳头起码跟我一个水平,不会出事的。”
于果也知道她说的是实情,只是那是常规推断罢了,他相信,要是路晨亲眼见过庞芳和韩金匙这对古怪的母子,就知道张晓影远远不是对手,这场遗产争夺战绝不会波澜不惊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