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很想念她。”面前的家伙喝完了杯子里最后一口啤酒。
“但你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这样就算我帮你写好了信,她也看不到。”我放下手中的钢笔,“而且已经这么多年,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嗯・・・我明白。你们的寿命很短。不过,万一她有哪天正好路过这里呢?”面前的家伙长的像一个缩小版的人类,它戴着头巾,我看不清它的脸,站在我的手边,它敲了敲和它一样高的酒杯,“再来一杯。”
“我这儿不是酒吧,想喝酒出门右转。”我指了指外面,“想写信,就写好先放在店里吧。”
“好吧,”头巾小人微微屈着身,两只手都插在袖子里,毕恭毕敬的样子,“您看这个东西可以当报酬吗?”它从怀中拿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绿色石头,“我从家乡找到的琼石,你们人类应该称作玉,传说人类很喜欢这些东西。”
“嗯,可以,老板应该很喜欢,你走的时候放在铃铛下面的盒子里就行。”我重新拿起钢笔,“想和她说点什么?”
头巾小人搓了搓双手,“嗯・・・直接开头吧,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
“好,你说吧。”我在纸上空了一行。
“最近还好吗?”
“可有找到能相伴的人?”
“你还记得多年前麦穗旁的晚霞吗?”
“匆匆几句,聊表想念・・・”
“如果能再见你一面,就好了。”
・・・・・・
一共没几句话,头巾小人却说了一个多小时,我倒是也不着急,就它说一句,我写一句。
“落款呢?”我问道。
“你就写,六十年前迷路的头巾小人吧。”它想了很久,才回答我。
“好。”补上日期,我将信纸折叠好,“你去选个信封吧。”我指了指墙面上的信封样式。
头巾小人站在桌子上指了指墙面印有金色麦田的那一款,“那个吧,她一看就明白了。”
我取下它选择的信封,把折好的信装了进去,“你怎么能确定她一看就知道,而且我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样,说不定这封信就一直沉睡了。”
“她一定知道的,”头巾小人重新把双手插进袖子,“我原本是稻田里的妖怪,那一年我却在外出的时候不小心钻进了麦田,麦田又高又危险,我被一只狗追着跑,脱离危险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是她捡起了我。”
“她也在麦田里?”我有了些兴趣。
头巾小人微微低了一下头,好像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她爷爷家的麦田,她每年暑假的时候会来这里过夏天。她发现我的时候已是日落时分。”仿佛陷入了回忆里,它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个圆形,“她那会儿啊,还是个小女孩,可能因为天热吧,她的脸红扑扑的,和那天的落日一样漂亮。”
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又给它倒了一杯,“所以你们之后再没见过?”
“当然不是啦,”头巾小人给我鞠了一躬,“谢谢你的啤酒。那天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好像并没有因为我是妖怪而害怕我,我给她讲发生在稻田里的故事逗的她哈哈大笑,作为回报,她把我送回了稻田。”抱起酒杯狠狠的喝了一口酒,好想要下什么决心一样,“在那之后的每个夏天,我都会到麦田里等她,她也每年都像约好了一样准时出现,我带她看鸟儿的舞蹈,听青蛙的歌声,摘最甜的果子,带她去各种人类不知道的美丽地方,就这么一起过了好几个夏天。”
“你们认识这么久,你也没记住她的名字?”我把装好信的信封放在抽屉中。
头巾小人叹了口气,“不是没记住,而是没来得及问。对我们妖怪来说,名字是很重要的事情,只有在完全信任对方的时候才会告诉对方。”它眼睛望着酒杯,杯子上倒映出的样子有些变形,看着很滑稽,“后来,她个子长高了,头发也长长了,眼睛越来越像天上的星星了,我找到稻田里最美丽的稻子,编成不会干枯的手环送给她,她收下的时候脸又红扑扑的,和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那个时候我决定,明年如果她带着手环来,我就问她的名字。”
我默默的听着他说,已经能想到最后的结局。
“可是,就像我说的没来得及,她再没来过。”头巾小人的语气有些自嘲,“我就等啊等啊,等了十个夏天她都没有来,我担心她遇到什么事,就来到你们人类的城市找她。”
“后来呢?”我问它。
“后来,我又迷路了,不过这次是在你们人类的城市里,城市真是好恐怖啊,处处都很吵闹,还有奇怪的气味和危险的钢铁怪物,可是这次没有人带我回去了,我就在城市留了下来,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她。”应该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头巾小人沉默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坐在公园的台阶下,听到一对母女在聊天,我才知道,你们人类到了一定年龄要结婚的。”说完这句,头巾小人抱着腿坐在了桌子上,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那应该是结婚了,结婚有很多事要做,所以也没什么时间去找你了。”我想安慰它一下,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人和妖怪原本就是不一样的。
“嗯,虽然我不太清楚,但从那对母女的对话来看,结婚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不想再打扰她的幸福。”
原本我还想问下去,但看着它落寞的样子,我控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那封信,如果你看到她,麻烦帮我转交。虽然我也不知道她现在的样子・・・”说完,头巾小人站起来,拍了拍衣服的灰尘,“谢谢你的酒,抱歉打扰了这么长时间,我就先告辞了。”又是深深的鞠躬。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站起身,“方便的话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们店里一般会留下客人的名字,以便日后有什么事情好联系,当然,我们会为客人保密,如果不方便的话假名也是可以的。”
头巾小人迟疑了一会儿,说道:“罢啦,告诉你也无妨,我叫青粟。”说完,头巾小人跳上挂着铃铛的货柜,回头和我挥手告别。
铃铛叮玲玲的响了几声,头巾小人就这样消失了。我从抽屉中拿出那封印有金色麦田的信,贴上便利贴,便利贴上写下了“青粟”两个字。
这就是我的工作,我叫叶克,二十岁,是一个大二的学生,田北杂货是我兼职的地方,就像你们看到的,我的主要工作是夜间值班,每天晚上十二点是杂货铺打烊的时间,我关上门,给最后一个货柜挂上铃铛,整理好当日的台账和次日的待办,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可以在杂货店仓库的床上睡到天亮。
可是一旦货柜的铃铛响起,我深夜的工作就开始了。你问我深夜里做什么?我是一名代笔人,专门替需要的客人写信,有时候也帮客人送送东西,陪他们聊聊天,毕竟对于我们的客人来说,总会有一些说不口的话、见不到的人、无法触碰的回忆,需要像我这样可以看见它们的人,来替他们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