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刘莽子死后,2o5押室没有了召集,因为吴伟伟不是随便哪个人的帐都要卖的,所以警官从前排押室调了奶弟来当召集。
奶弟当然是绰号,真实姓名我当然晓得,但不方便写出来;因为奶弟刑释回来了,住的地方离我又近,我怕他不高兴。奶弟这一绰号,本市35岁以上的人应该都听说过,当年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我在见到奶弟之前,早就听说过他的威名,想像中把他跟港片中的黑社会老大对上了号,等真的认识了,感觉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奶弟来2o5押室之前,我跟他其实是见过面的,只不过当时我不晓得他就是奶弟。那天是潘医生带我到医务室治疗眼睛,我刚哭过,还没完全止住悲伤。哭的原因不太清楚,应该是属于悔恨的泪吧!奶弟当时也在医务室,他并没嘲笑我,而是善意地用开玩笑的口气说:“嗨!小伙子,坚强点,没什么好哭的,哭也坐牢,不哭也坐牢,不如高兴点儿。”
我当时沉浸在自[][]己的伤悲里,没理会奶弟,但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却相当深刻――穿的是“华伦天奴”,黑色的;留的是平头,很精神;浓眉大眼,身体结实,笑容洒脱,带一点点玩世不恭的味道。我丝毫没看出奶弟也是看守所的押犯。我以为他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或者来办事的。
奶弟一走进2o5押室,我就认出来了,心中莫名其妙涌起敬意。吴伟伟则是早就从“伙贼”处得知,奶弟要来当召集,早上起床就喊“小四轮”用湿毛巾,把刘莽子睡过的地方擦洗了好多遍。奶弟一进门,吴伟伟就殷勤地接过奶弟的被褥,帮忙铺好。“小四轮”要帮忙,吴伟伟都没要。吴伟伟的师傅王老君,跟奶弟是表兄弟加结拜兄弟。吴伟伟叫奶弟――“师伯”。
从吴伟伟跟奶弟的谈话中,我了解到,他们果然是有组织的团伙。组织结构类似旧社会的江湖门派,是以师徒、师兄弟关系为纽带,聚集在一起的相对稳定的团伙,既做正当生意,也干违法勾当。
奶弟他们一伙人在看守所关押快三年了,据说起诉书都是二十多页。已经判过一次,但他们觉得重,所以各自请了律师,不停地上诉,所以才拖这么久都没判下来。
吴伟伟跟奶弟他们不是一起被抓的。吴伟伟后来犯的案子,比奶弟他们要严重得多,所以另案处理,估计无论如何都是死刑。
奶弟对上诉充满信心,相信随便咋个都要裁点下来,不然也不会拖这么久了。最后的结果果然如奶弟所料――奶弟判了九年,比起原判的十五年,少了六年,高高兴兴去服刑。
奶弟教我最重要的东西是――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坚强。奶弟几乎一有机会就鼓励我要坚强。
对于关押日子的难熬,奶弟认为跟心境有关,他说,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就在这种环境,那么也就不会觉得日子难熬,我们之所以觉得日子难熬,是因为下意识地在跟外面的生活进行比较。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究竟是见过世面好,还是没见过世面好,还真不好说。正如老子所说――“不见所欲,使民不争。”
奶弟没什么文化,好多字都不认识,他的智慧全来自生活阅历。奶弟是坏人,也是聪明人。他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奶弟爱跟我聊天,有一次开玩笑似的收我当了徒弟。对于他们这个已经被击毙的组织而言,收徒弟已经没多大意义了,但对我而言,却有在看守所不会再被欺负的好处。我文人一个,在这种环境是很受气的,每天都小心谨慎,生怕得罪人。但有了奶弟这个名义上的师傅,就不一样了,在这个看守所,不可能再有人欺负我,谁敢不给奶弟的面子啊!
奶弟在2o5押室,只当了一个月召集就调走了,原因是前排一个押室完不成生产任务,警官要调他去抓生产。奶弟走后又调来一个召集,叫周三娃。周三娃跟吴伟伟都是王老君的徒弟,一来就跟吴伟伟在生活间私聊了一个多小时。
周三娃矮墩墩的,眼睛小,鼻梁高,平时老成稳重,但一旦爆起来,冲动得吓人。我看周三娃打过一次人,根本没料到他会出手。那人是个老鬼,见周三娃年轻,有点不服让他当召集,故意挑衅。周三娃一直笑吟吟地看,听……那人放肆到嚣张,他都在忍。我在旁边都觉得,周三娃太没脾气了。忽然,周三娃跳起来,像豹子一样冲上去,几拳就把那人打倒在地,狠狠踩了几脚,然后如无其事地转一旁,吸烟喝茶去了。
周三娃想方设法到2o5来当召集,目的就是为了陪吴伟伟,这两师兄弟感情之好,让我们羡慕。
吴伟伟虽然清楚自己肯定是死刑,但没判下来之前,潜意识里始终存在着侥幸,等判下来了,虽然表面上嘻嘻哈哈,但脚镣手铐戴了不到两天,就开始烦躁了,天天坐在放风间找隔壁女押室的董波儿说话。这在看守所是大忌,我当时并不晓得。吴伟伟不但自己说,还喊我也跟着浑说。
董波儿跟吴伟伟以前就认识,听他们的谈话感觉关系错综复杂――董波儿跟吴伟伟好像有一腿,但董波儿实际喜欢的是吴伟伟的师傅王老君;王老君的情人老雍又跟吴伟伟关系暧昧。
吴伟伟跟周三娃聊得最多的就是老雍。老雍在我心中汇聚起来的形象是――神秘、风****、性格泼辣、爱憎分明的女性。
吴伟伟有事没事就跟女押室对话,引起警官的强烈不满,但又不好拿他怎么样,于是杀鸡儆猴,迁怒于我。
先是警官告诉我妻子,说我天天找女犯聊天,这是看守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于是我妻子写信来教训我,说对我很失望,没想到我都落到这个田地了,还死性不改,如此好色。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干脆不回信。没隔几天,我跟隔壁的女犯喊话,又被警官逮到,吃了夜饭后,就把我调到2o3押室。
2o3押室的主管警官姓李,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调我去的目的是为了“夹”我。“夹”的意思有点类似“穿小鞋”,但比“穿小鞋”要严重得多。
虽然调我之前,李警官就跟2o3押室的召集指示了要狠狠“夹”我,但实际上我一点都没挨“夹”,反而待遇比在2o5押室还好。原因是我调过去后,不到一分钟,奶弟就喊“伙贼”带信给召集,喊关照。然后又隔了几分钟,吴伟伟和周三娃又一个押室一个押室地传话过来,请他们的师傅王老君照顾我。2o3押室的召集姓唐,入监前不过是个开妓院的,如何惹得起奶弟王老君之流;他当召集不过是因为跟李警官有点关系,在2o3押室真正说得起话的不是他,而是冯书记和王老君。
冯书记是某乡镇的党委书记,跟吕大爷是同案,在小地方自然是属于有钱有势的人,即便坐牢了,朋友也多,关系也大部分还在,在看守所受点特殊照顾,也很正常。冯书记跟我相处得一直都比较愉快。我后来到监狱服刑后,冯书记还托朋友夏全到监区来探望我,夏全跟我们监区的教导员关系相当不错,冯书记喊他来有关照我的意思。我想冯书记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原因是他生日的时候,我很单纯地送了个日记本给他,祝福他生日快乐。要是在社会上,堂堂冯书记那会看得上我这些小玩意儿,但是在看守所,我这个很单纯的举动,却让他感动。他也许会想起以往生日的门庭如市,而今却只有这个萍水相逢的人的祝福。
王老君就不说了,虽然断了右腿,靠一条左腿跳来跳去,真要打架,恐怕哪个都打不赢?但毕竟曾经是黑社会老大,威名在这儿,一般的小混混看见他,巴结都来不及,哪儿还敢惹?更何况王老君的师兄弟、徒弟都关在看守所,真要有人跟他过不去,肯定挨群暴。
有王老君的关照,我当晚就睡水泥台上的第四个铺位,也就是押室的第四号人物。这对一个文人而言,颇有点受宠若惊。我在2o5押室混那么久,还有吴伟伟照顾,都才睡第六个铺位。每个押室的水泥台上最多睡十个人,其余的人睡地上,人再多都不管,硬挤,实在挤不下了就轮流睡。地上因为有个“金鱼缸”(就是马桶),所以比水泥台的面积小,但睡的人往往是水泥台上的两倍。
睡第五个铺位的是王龙福,是个戴了两年脚镣手铐的死刑犯。之所以戴这么久的脚镣手铐还没枪毙,是因为王龙福一直在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想争取立功受奖,好保命。只可惜王龙福检举了一个又一个案子,但一次都没能查证,弄得公安机关都有点不耐烦他了。而押室的犯人们则猜测――王龙福根本就是在打胡乱说,目的是为了多活几天。
王龙福是整个看守所最没威力的死刑犯,一方面是因为他想活命,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关得骨瘦如柴、萎靡颓废。精神就是力量,一具行尸走肉哪个怕?何况关押在这里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死刑犯之所以让人害怕,就是因为他迟早要死,你要是惹毛了死刑犯,他弄死你也最多不过再判个死刑。
王龙福入监前不是社会上混的,而是个普普通通的生意人。王龙福跟外省的一个朋友做生意。生意没谈成,王龙福就邀请人家到家里去喝酒。朋友身上带了十万块钱,王龙福灌醉朋友后,把钱拿了,把人砍成一块一块的,装进坛子里,埋在床下。
由于死者的家人报案是失踪,而这个人是常年在外漂泊的,曾经有过失踪一年的先例,所以案子只是作为单纯的失踪案处理,不管当地的派出所还是家人都不是跟热心。一年后,死者的妻子来王龙福家询问。王龙福谎称当初在省城分手,至今没有消息。死者的妻子也就信以为真了。又隔了半年,有刑警来找王龙福了解情况。王龙福虽然紧张,但还是按照骗死者妻子的话说了一遍。刑警走后,王龙福就开始疑神疑鬼,几乎每晚上都要做噩梦。后来刑警又来找王龙福,王龙福还没等刑警开口,就一股脑儿地招认了。其实刑警来找王龙福,只是因为上次来忘了留电话号码,这次是专程来告知电话号码,想让王龙福万一有死者的消息好及时联系,根本没想到如此轻松地就破了案。
睡第六个铺位的是刚刚戴上脚镣手铐的死刑犯,绰号王驼背,跟潘驼背是同案,背驼得比潘驼背还凶。这两个驼背犯的是杀人案,犯案的原因和过程有点喜剧――
王驼背、潘驼背、和死者是在同一个劳改农场服过刑的,刑释后,三人经常一起盗窃,应该算是同案加朋友。有一天,三人在王驼背家喝酒,夜里挤一张床睡。睡了一会儿,王驼背和潘驼背嫌挤,就喊那人到外面去睡。那人不肯,王驼背和潘驼背就生气了,两个驼背一凑耳朵,就商商量量地把那人杀了,扔到田头,然后回来继续睡。两个驼背睡一张床虽然不挤了,但还没起床就被警察抓了。
王驼背倒还罢了,五十多岁的人了,再等个两年也就偷不动了。江湖一把伞,只准吃不准攒;老境的凄凉可想而知,死了说不定还是好事,免得活受罪。
但潘驼背就伤心了,才三十多岁,老婆都还没找过,不想死啊!所以死刑一判下来,潘驼背就懵了;脚镣手铐一戴,就哭了。哭完了,潘驼背认真研究判决书,现一个问题――他是用尖刀杀的人,但判决书上写的却是用的片刀。所以潘驼背马上找人帮忙写上诉,理由嘛!一言以遮之――是尖刀不是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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