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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 美女价值一公斤面包

作品:嚣张的军阀|作者:落山风|分类:军事科幻|更新:2024-10-27 14:51:11|下载:嚣张的军阀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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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林枫搂着一个美貌少女进入后院的时候,吃惊的发现自己的父亲,西班牙总督,昆图斯-卡里鲁斯就站在自己的房间外面。

“回来了?”

“嗯?”林枫含糊地说。

“你找这个女人过来,花了多少钱?”

“没多少。就一斤面包。”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高卢人已经围攻努曼提亚三个月了,城里的粮食快吃光了。”

“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城里不是还有两万军队吗?而且,帝国的援军应该快到了吧。”

“你的大哥昨天战死了,你的弟弟也死了。我的三个儿子,最勇敢的死了,最聪明的也死了。现在就剩下你了。”

“你是不是要问我,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你优秀的儿子全死了,我这个最没用的反而活着?”林枫满是讥诮的语气说,“我的从小习武,弓马娴熟,勇冠三军的大哥死在战场上;我的自小@ 修习哲学,文艺,艺术,修辞学,逻辑学,文韬武略无人可比的二哥,第一次出使,就被高卢人砍掉了脑袋;为什么,我这个只会赌钱,酗酒,玩女人,只会带着卫兵四处耀武扬威的小儿子反而活的很好?”

昆图斯看着自己这个无法看透的小儿子,终于摇摇头,叹息了一声,就往外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说:“明天我决定全军出击,很有可能战死,我给你留下了公爵卫队和一封信,等一会儿,你就带着他们突围吧,直接乘船去罗马,找你的叔叔,将我给你的那封信交给他,他会好好照顾你的。”

林枫知道这个叔叔在罗马担任帝国大法官的职务,算的上是个一手遮天的人物,投奔他前途无量,不过――

“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留给我多少钱吗?”

“什么?”

“老爷子!没有钱,我去罗马做什么??”

“你!!!”昆图斯狠狠地甩下衣袖,狼狈地走了出去,心里在哀叹,“我铁血公爵英明一世,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儿子?!”

看着远去的父亲,林枫几乎是喃喃地说,“你真是一个单纯而又可爱的老傻瓜!”

“你说什么?”少女惊异地看着刚才的一切,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

“你走吧。”林枫回过神来,松开了抱着少女的手,见少女还不肯走,他叹息了一声,拉着她走到一边的厨房方向,“看到那个房子了吗,你过去,就说是弗拉维斯少爷让你过去要食物,能要多少就要多少吧。”

少女在一边静静地看了林枫几秒钟,忽然抱住林枫,在他的脸上轻轻一吻,然后飞快地朝着厨房跑过去。

林枫用手轻轻擦了擦脸,看着少女远去。

林枫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只有十四岁,简单地说,他本来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然后,一觉醒来就莫明其妙地成了西班牙行省总督的三儿子――弗拉维斯-卡里鲁斯。本来,他还以为是到了罗马时代,可随即就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的历史是这样的:汉尼拔取得坎尼会战的胜利以后随即包围罗马,并于次年得到迦太基的援军,随后攻陷罗马城。经过十几年的南征北战,汉尼拔统帅的大军打下了大片的疆域,随后在罗马城自立为皇帝,国号大秦,汉尼拔改名为世民-李。

于是原来叫林枫,现在叫弗拉维斯-卡里图斯的人知道了,大约是李世民穿越到这里,然后附身汉尼拔,改写了历史。不过,奇怪的是,李世民为什么不是建国号大唐,却要自称大秦帝国,于是他就怀疑,到底这个李世民是不是唐朝的那个李世民呢?

更加奇怪的是,罗马时代的罗马在地中海所向无敌,高卢,日尔曼,马其顿,希腊,埃及,小亚细亚,色雷斯,帕提亚要么还处在蛮族时代,要么就已经是希腊或者波斯文明的余晖,而在这个世界,这些曾经匍匐在罗马军刀剑下的民族和国家,却在文明程度上丝毫不亚于大秦帝国,军队也各有特色,并不比大秦帝国军差多少。令林枫更吃惊的是,这位名叫李世民的穿越者似乎也没有在科学技术,军事装备上作出多大的改进,在大秦帝国也看不到什么中国的痕迹。骑兵战术接近中世纪的欧洲,文化上是拉丁文明和后世欧洲骑士文化的复合体。由于这里已经出现了造纸术和印刷术,所以,大秦帝国在文化上的普及做的很好,间接也就造成了大秦帝国各行省对帝国的向心力要大的多。

林枫觉得有意思的是,所有大秦帝国的贵族纹章和帝国行政印章,甚至帝国的军旗和战旗都是使用隶书的汉字。李世民共制造了一百零八枚贵族纹章,十二枚行政印章,三十六面军团旗。这些老外不知道那些纹章印信旗帜上汉字的意思,也就无法衍生仿造,因此,虽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帝国也无法制造出新的汉字,也就是说,帝国的继承者虽然想增加贵族世家的名额,增加军团数量和改组官制,但限于纹章印章军旗的数量,也只能老实地遵循旧制。

因为文化上的统一和帝国制度上的规范,大秦帝国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极为迅速,帝国繁荣远远超过同时代的罗马,只有军事扩张除外。造成大秦帝国早早放弃军事扩张的主要原因是:当帝国的东征军打下一片巨大的疆土,帝国皇帝决定建立一个新的行省的时候,掌玺大臣不得不遗憾地告诉皇帝说,行政印章已经用完了。

全盛时期,帝国共有十个行省,四十三个伯爵领,直到华历113年,帝国军遭遇了有史以来最惨重的失败,损失了一个伯爵领和整整八个军团,帝国不得不从各行省调集军队防止莱茵-达西亚联军继续南下,而帝国的调军行为,又造成了连锁反应,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在希腊,高卢,埃及的进攻下,帝国再次丧失了八个伯爵领。

华历113年及后来三年的连续作战失利,大秦帝国虽然仍然是最强大的国家,但帝国的权威遭到了巨大的挑战,周边国家几乎完全联合起来,共同进退,帝国军因此而完全被牵制在边境,三十六个满编军团的编制,让帝国财政日渐困难,内部矛盾丛生,帝国仿佛已经走到了它的迟暮之年。

既然来到一个莫明其妙的世界,并且还家世显赫,林枫也就满不在乎地享受人生了,反正帝国有十个行省(相当于军区)和数十个伯爵领地(相当于省),帝国军队虽然吃了不少败仗,但总兵力还是有六七十万,足够保证他舒舒服服地过完这一辈子。

对于林枫来说,这是个美妙的世界:他的父亲是世袭公爵,所以他一出生就拥有伯爵的封号。这个世界不流行世袭领地,大多贵族只有封号没有领地,但林枫还是仗着父亲的权势理所当然地享有一个伯爵的所有特权,即使是西班牙五大伯爵领的领主,也只能对他唯唯诺诺;大秦帝国虽然采用了封建分封制度,但是,却保留了奴隶制度,因为他的父亲是西班牙总督,掌握西班牙行政军事大权,所以,几乎不用自己动手巧取豪夺,就有大堆人送他奴隶,庄园;在林枫十六岁成年并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时,他已经拥有上千个奴隶,十几处庄园。

就在正式掌管自己的财产的同时,林枫花了近十万金币,将一处庄园改成游乐园,并命名为“后宫”,从奴隶市场上购买了上百个美貌的女奴充入其中,他要好好地腐败一生。

然而,拥有铁血公爵之称的昆图斯-卡里鲁斯却无法忍受自己的儿子留恋于声色犬马当中,在溺爱他的母亲去世以后,强行将林枫带回努曼提亚城,并聘请最好的武士和学者教导他。

抱着早点学会,早点解放的念头,林枫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学会了这个时代的所有知识,直到所有的学者在见到他以后会转而拜他为师为止;军事技能上,林枫虽然前生只是一个普通的三流大学的学生,但因为爱好的关系,知道不少特种兵的训练方法(训练体能),加上前世良好的数学基础(射箭的弹道控制,弓的改良),一流的街舞水平(身体的平衡性,马术),学起来事半功倍。

儿子是个天才!库图斯兴奋不已,马上将林枫送进军营,每次出征必带在身边。

新奇地跟着父亲出征了几次以后,林枫就对无聊的军营生活厌倦了,更主要的是,他对这个时代的军人生活的艰苦无法忍受了:虽然林枫作为统帅的儿子,在军中享受着最好的待遇,几十斤重的武器装备也有专门的仆人帮他扛着,但是,在这个食物保鲜技术落后,纺织技术落后,野外宿营装备落后的时代,行军口粮单调乏味,衣服冬天不保暖夏天不散热,帐篷不防蚊蝇不防潮四面透风,

医学落后,在军中,感冒发烧疟疾水土不服缺乏维生素,都可能要走一个人的性命,对于大多数疾病,医生能做到就是放血放血再放血,仿佛放点血,病毒也就被放走了;恐怖的是,如果不幸在战斗中受伤,军医最经常的处理方式是随便找块看起来干净的布给绑上,如果化脓发炎(这几乎是一定会发生的),军医就直接用烧红的铁片烫伤口消毒,受伤的人太多,受伤的部位是手或者脚,军医甚至会很干脆地直接用斧头将手脚砍掉,典型的“四肢受伤砍掉,头疼等着挂掉”;更恐怖的是,如果军医不够用,木匠也会拿着锯子过来帮忙――看过一次木匠玩大锯活人以后,林枫连续做了半个月恶梦,以后在战场上也生怕受了伤,落到木匠的手中。

在一次行军中,林枫从马上掉下来,虽然没有受伤,但却让他大有启发,刚转世的时候没有玩的失忆大法,这个时候很干脆地用上了。林枫也就因此得到了退伍的机会。于是,库图斯老爷子就郁闷了,他的这个天才的小儿子声色犬马的时候比谁都精明,花样百出,一旦谈起正事,马上头昏眼花,四肢无力,腹痛腹胀,耳聋耳鸣,猩红热,登革热……后来不论跟谁说话都是前言不搭后语阴阳怪气,只有遇到漂亮姑娘的时候,才能勉强清醒一点。

虽然怀疑林枫可能在装疯卖傻,但是一个还不到二十的年青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心计,儿子又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所以,无奈而又伤心的西班牙公爵只好在心里面哀叹,自己一个天才的儿子怎么就这么没了?

“虽然与你没有多大关系,但这些年承蒙你的照顾,我又一不小心就上了你儿子的身(呸!好像有歧义!),在这个危难的时刻,还是让我来挽狂澜于既倒吧。”林枫臭屁地对着天空伸了伸手,仿佛自己真有能力抓住这个世界的命运似的。

“巴里尔!巴里尔!!”

“我在这,少爷!”

“你马上出去,召集公爵卫队在总督府门前集合,记得将我的马牵过去,记住,是我的那匹乌云踏雪,不是那匹风骚少*妇。”

“少爷,你平时不是都骑着风骚少*妇吗?”巴里尔疑惑地问。

“日!你哪那么多废话!你喜欢就将两匹马都带过去吧。给你自己也找一匹,找一匹跑快点的!”

“哦!!”巴里尔恍然大悟,“少爷要跑路了啊!”

大秦帝国200勇士

总督府门口,200个骑士列成整齐的10×20的方阵,骑士们表情刚毅,两眼目光炯炯直视前方,腰杆挺直,手中的骑枪直指苍天。

“勇士们好!”林枫看着表情严肃,队列整齐的骑兵,忍不住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一切为了卡里鲁斯家族!”骑兵们齐声回答。林枫在马上一歪,险些掉下来。

从马上跳下来,林枫抽出短剑,忽然狠狠地扎进旁边的“风骚少*妇”的心脏位置,拔出短剑,马血从创口喷出来,将林枫全身都染红了。

“现在!是战争的时候了!牺牲!和荣誉!”林枫大吼,随后一个纵身跃上“乌云盖雪”的背上,“现在,出发!增援外面的战斗!”

公爵卫队的骑兵们面面相觑,不明白这个经常神神道道,痴痴傻傻的少爷到底想做什么,难道他真的要带着这么点人参加战斗?不过,公爵卫队都是最精锐的军人,服从命令几乎是他们的本能,所以即使怀疑,他们也毫不犹豫地跟在林枫的后面,朝着南城门冲去。

巴里尔看着全身抽搐,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倒毙在地的母马,楞了好一会儿,也猜不透这个少爷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林枫知道自己杀马祭旗的举动,旁人是这么看的话,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镜头未必就真的属于或者适合这个时代的。

到达城门的时候,林枫挥手示意骑兵停下,自己跳下马,飞快地窜上城墙,驻足远望。

此时,城外两支军队正在激烈地交锋。身穿白色战甲的帝国军突入绿色的海洋,缓慢但执着地不断突进,身着绿色作战服的高卢军在帝国军的冲击下被拉成了一道长弧,现在,就看是帝国军先突破高卢军的阵线,还是高卢军先击溃帝国军的侧翼了。

远远的,西班牙公爵猩红的披风在白色的帝国军中额外醒目,公爵带着西班牙的重骑兵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这个傻瓜,难道还怕人家不知道他是谁么?那么显眼的目标,又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你真当自己是神么??”

林枫知道形势危急,马上跑下城头,翻身上马,带着200个骑兵冲出城门。

高卢军统帅爱普雷多-利克斯远远发现城里又跑出来一队骑兵,慌忙命令自己的卫队冲过去拦截,这已经是他最后的预备队了,帝国军强大的突击能力让他不得不将所有的军队投入战场,支援摇摇欲坠的中线。

“幸亏谨慎,如果刚才沉不住气将卫队投入战场,我就没有一个士兵来应付这支新出现的骑兵了,看那些骑兵的装备和威武雄壮的队列,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怪不得刚发起进攻,帝国军就仿佛吃错药的发疯朝前冲,看来是想将我的军队都牵制住,用这支精锐骑兵来冲阵啊,那么好吧,就让我的一千人的卫队来会会你的200人的铁甲精骑好了。”爱普雷多有些得意地想道,冲动是魔鬼啊。

“右转!右转!!”林枫大声呼喊,公爵卫队在他的带领下划过一道弧形,冲向了高卢军的左翼。

高卢统帅远远看见公爵卫队的红缨头盔冲向他的左翼,不由大吃一惊,部署在左翼的主要是高卢地方小领主拼凑起来的杂牌军,完全靠着一时的兴奋和冲动在战斗,攻击快一个小时了,他们的战斗热情已经消退,说不定就会在对方重骑兵的冲击下崩溃,那样,这场仗他就危险了。没有办法,只能带着身边最后的五百个骑兵亲自迎了上去。

拼命打马跑了一阵,高卢统帅再次发现,敌方的这支骑兵并没有攻击自己的左翼,而是直接绕向了自己正在交战的中军后方。这下他看出来了,或者说,他以为自己看出来了,这支骑兵的首领应该是个善于审时度势的人。中军虽然是他的主力部队,但是在帝国军疯狂的冲击下,已经有好几个团溃退了下来,目前的形势有点危急,完全靠着三倍于对方的兵力优势列成的纵深苦苦支撑,如果在对方骑兵的冲击下再有几个团的步兵崩溃,中线就要被帝国军突破了!

与帝国军交战多年,爱普雷多非常清楚帝国军战斗的韧性和意志,即使在目前,战场上的情况是高卢军已经从三面包围了帝国军,但是,谁也不敢保证,首先崩溃的不是他的军队。因此,高卢军统帅有点胆颤心惊地看着茫茫头盔之上那一小撮红色羽毛在他的军队最虚弱的地方跑来跑去,心脏差点跑出病来。

“元帅!他们只有几百人,我们根本不用管他们,大概这已经是帝国最后的军队了,不用再保留预备队了,不如我们直接绕到他们后面,包围他们,这样就可以全歼了这支帝国军队,当时候,整个西班牙都是我们的!”一个高卢军官说。

“铁血公爵的军队一向军纪严明,战场上很少出现逃兵,你觉得,我们这两千骑兵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冲垮他们的阵线,而我们的军队,在对方骑兵的冲击下,又可以坚持多长时间?现在,冲在帝国军最前面的是公爵本人!”爱普雷多狠狠地批评了这个冒失的人。

林枫带着200人的卫队绕着敌军阵线的外围驰骋,所过之处,能够明显看见高卢军的士兵们一阵阵骚动。不过,现在还不是他冲击高卢军阵线的时候,200人要想取得最理想的战果,就要抓住最好的时机,此时,高卢军锐气依旧在,就目前他这点人马,投入战场不过是沧海一粟。林枫很清楚,即使他只是绕着对方的阵线外围奔跑,也可以很好地打击对方的士气,同时,他也对帝国军的战斗韧性有信心,毕竟他在这支军队里也呆了差不多一年,他更担心的是自己那个冲在最前面的便宜老爸。

看见一支五百人左右的骑兵向他们冲过来,而在另一边,大队骑兵正绕向帝国军的背侧,林枫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林枫现在几乎恨死这个该死的高卢军统帅了,每次作战,这个家伙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以往的五年时间里,他的父亲至少在会战中击败过他三次,但每次这个家伙都能全身而退,他的父亲跟他打了五年,每战必胜,但就是不能将他从西班牙赶出去。

在发现一支溃退下来的高卢步兵的时候,林枫抓住了机会,“兜住他们,将他们赶回战场!”

公爵卫队的骑兵不明白林枫的意思,但是他们毫不犹豫地执行了,他们在心里面觉得,这样做简直就是给高卢人担任督战队的角色。

溃退的高卢步兵,甚至不需要骑兵的驱赶,发现一支敌方骑兵朝他们冲过来,他们都马上跑回阵线当中,这些士兵都是老兵,虽然溃退了,但是起码还知道,他们是跑不过骑兵的,要活命,还是回到激战的己方阵线更安全一些。

“嘿嘿,就让他们帮我宣传一下,我已经将他们包围的消息吧。”林枫看着消失在敌军阵中的溃兵,心里有点得意,他可以肯定,这些前线溃退,看不清战场形势的家伙,一定会将“后方出现大股敌军骑兵”的消息带给前方激战的步兵。

将大部分溃兵赶回战场,林枫命令一百骑兵迎战冲过来的由高卢统帅亲自带队的五百骑兵,并特意关照他们,尽可能地缠住对手,而不是想着要将他们多杀死几个。自己带着另外一百个骑兵冲入了敌军的后线,他也只能在心里希望,他能够因此而将更多的恐慌带给前线的高卢士兵,统帅被缠住的高卢兵会因为心慌而崩溃。

连续冲开四道步兵线以后,林枫已经可以清楚地看见公爵了,就在他前方五六十米处,中间隔着二十几道步兵线。

浑身浴血的林枫骑在马上,左手战刀右手骑枪,不断地击杀两边的高卢步兵,后面的公爵卫队成员也在努力地朝着公爵的方向行进。在三四万高卢兵形成的绿色海洋当中,公爵卫队犹如破浪而行的小舟,不时地被吞没,但他们也离白色的海岸线越来越近了。

看着自己的儿子浑身是血,杀的高卢人不断后退,公爵感到颇为欣慰,自己的这个儿子终于还是个天才啊。

五六十米的距离虽然短,但中间却隔着战场上五六万人的命运。公爵和他的儿子回合了,也就意味着高卢军被击破,他们将立于不败之地,反之,如果高卢成功挡住了他们,他们就彻底陷入高卢军的包围当中,全军覆没。

林枫白色的战袍上酣畅淋漓的鲜血和干净利落的进攻,让看到他的帝国军都士气大振,而高卢军却被他吓住了,他一身的血,需要多少人的生命才能染成那样――他们是绝对不会想到,那一身的血不是人血,而是马血。

高卢军统帅眼看着林枫的骑兵狠狠地插入自己的步兵当中,也只有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步兵们身上,他甚至无暇给自己惊慌的士兵打气,因为他必须首先将林枫留下来的一百个骑兵消灭。骑兵的对决本来都是短暂而又激烈的,但是这次,在一方的刻意回避下,他们只能做好长期作战斗准备,毕竟双方都有很强的突击能力,谁都不敢放弃机动,给对方冲击己方的机会,追追赶赶之下,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高卢将军卫队的另外数百骑,在运动到帝国军的后方的时候,似乎忘记了统帅给他们的任务,转而冲向了帝国军,在他们看来,林枫的两百个骑兵在五六万人的大战中,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相反的是,如果攻击帝国军后背,则有可能彻底打垮帝国军的士气。

不过,这支高卢骑兵注定不能完成任务,现在的形势就像是当年坎尼会战的翻版,当年的罗马军就是用密集阵形企图突破迦太基军队阵线的时候,被迦太基的骑兵和少量步兵四面包抄最终崩溃,大秦帝国前身的迦太基玩过的战术,又怎么可能又被对方利用来击败自己?公爵早考虑到自己的后路可能被包抄,出兵之前就向自己的军队下了死命令,要求自己的军队,不管前面还是后面,左边还是右边发生任何事,都要勇敢地向前,只要打垮他们前面的敌人,他们就可以赢得胜利;在鼓舞士兵的同时,公爵将作战最顽强的第三十一军团留在了后面,并且特地命令三十一军团里每一个百夫长将自己的士兵聚拢在一起,随时准备在必要时候以百人队为单位,做好三面作战的准备。

在杀死大约二三十人以后,林枫感觉自己已经挥不动骑枪了,索性将骑枪作为标枪,将一个靠近他的高卢百人队长扎个对穿,用右手抓着战刀继续砍杀,在他的身后,100公爵卫队剩下已经不到三十人。

“这场仗,一千年以后,会不会也拍出个《大秦帝国200勇士》或者《勇往直前》的电影呢?”砍杀的已经麻木的林枫忍不住想,然后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股大力冲撞,啊的一声就向马下堕去。

“操啊,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穿越者都软玉温香,决胜于千里之外,要么也是一大帮NB的部下保护,最差也能在穿越中获得宇宙能量,以一敌万,我怎么就这么衰呢?早知道,便宜老爸死就死了,我傻愣愣地跑来救他干吗?否则过段时间,我就去传说中的罗马城逍遥快活去了,说什么,老子也是个世袭的伯爵,还有十几万枚金币的身家啊……”

“少爷!”就在林枫被打落马背的同时,一个焦急的声音响了起来,然后,林枫看见一个人踩着密集的人头,以凌波微步的绝世轻功,越过差不多十米远,跳在了他的身边,一把将他扶了起来。

“武林高手啊!!”林枫看见飞过来的居然是他的贴身仆人巴里尔,忍不住激动地抓住他的手,相处五六年了,咋就没发现这是个武侠世界,自己的仆人竟然是个武林高手呢?

巴里尔可不知道自己的少爷在想些什么,战刀拼命地砍开了围过来的几个高卢兵,一边大声对林枫叫着,“赶紧上马!赶紧上马!!”

公爵卫队的成员,对面的卡里鲁斯公爵,以及前面的的帝国军士兵,都看见了林枫堕马,一个个奋不顾身地杀了过来。

林枫定了定神,发现刚才被高卢步兵用长矛捅下马背,自己居然并没有受什么伤,所有的伤害都被铠甲挡住了。“感谢李世民,感谢你超越历史,提前造出了这种骑兵甲,否则,老子就挂了。”

试了好几次,林枫都上不了马,穿着四五十斤重铠甲的重骑兵,上马本来就是需要人扶上去的,虽然林枫是穿越者,在这个问题上,林枫也没有什么特权。

“如果这次捡回这条命,老子就去发明手榴弹,炸死你丫的。”上马失败的林枫只好背靠战马,与身周的高卢兵搏杀。行动不便的林枫听见自己身上发出的,兵器刺击铠甲发出的阵阵沉闷的叮叮当当声,心里拜着菩萨,顺便向上帝祈祷,如果这次大难不死,回去一定找到耶稣,给他一笔钱,不让他再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

“少爷,赶紧上马!我帮你!”巴里尔靠过来,对林枫说。

林枫顾不了那么多,再次转身,准备上马。

公爵卫队经过一番拼命厮杀,也慢慢靠近了林枫堕马的地方,缓解了一定的压力。林枫将脚刚塞进马镫,一股大力就顶在他的屁股上,他直接被顶上了马背。

重新回到马上的林枫感觉一阵重生的喜悦,短短几十秒钟,仿佛经过了一次生死轮回。

“巴里尔?”在马上安定下来的林枫想到自己这个忠心的仆人,四处一看却没有发现他的踪影,“难道真的是武林高手,高来高去,神龙见首不见尾?”

“少爷――”

林枫回头,发现浑身是血的巴里尔就在他的马后,身上插着五六根长矛。

“啊!”林枫出离愤怒了,狠狠地打马,想要在密集的人墙中转过身来,朝巴里尔杀过去。就在这个时候,在帝国军的方向响起了震天的怒吼,公爵战死了!!

帝国军仿佛发了疯一般地朝前面冲过来,周围的高卢兵被挤的不断后退,阵形终于完全松动了!

林枫眼看着就在他前面不到半米的巴里尔被人群推倒在地,消失。相对于公爵,他与巴里尔的感情要深厚的多,他是林枫刚来到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一个人,而且,这些年来,也一直是巴里尔照料他,虽然他只是一个奴隶,但林枫已经将他看成是一个贴心的朋友了,毕竟在二十一世纪,一个能够不计得失全心全意照顾自己的人(朋友)真是太难得了。

仿佛被注入了新的力量,林枫疯狂地砍杀着两边的高卢人,直到帝国军的主力越过他的身边,向溃退的高卢士兵追去。

虽然林枫很想抓住高卢军的中线溃败,彻底消灭战场上的高卢人,但是帝国军失去主帅,四个军团长已经完全不能约束自己的部下,如果继续追击下去,部队就会越跑越散,最后甚至被高卢军消灭。因为高卢军虽然大部崩溃,但两翼还是有些部队实力未损,编制未乱,高卢的统帅仍然活跃在战场上。想到这里,林枫只好在战场上重新竖起帅旗,鸣金收兵。

这场会战从早上十点持续到下午三点,战斗结束以后,双方都疲惫不堪,林枫收兵的时候,高卢人也尽快地退往他们的营地。地上躺满了死亡的士兵,但是,双方都没有精力去管他们,那些负伤的士兵,如果不能在当时引起自己人的注意,也就被遗忘在战场上,因为双方都没有精力打扫战场。

战斗结束了,林枫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公爵父亲战死了,他必须尽快获得军队的支持,建立自己的武装,压制西班牙贵族,考虑帝国对西班牙局势可能采取的行动,否则,他将失去一切。

林枫,他没有多少心思去考虑自己这个世界父亲的葬礼,很残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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