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铃儿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刚才的笑:
“是啊,他并不差在哪里。那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他喜欢的人是你,让你抛弃蓝阔跟他在一起,你会愿意吗?”
“我……”
小英子的脸一下子红了,咬着唇半晌才支吾出声,
“当然不愿意。”
林铃儿大咧咧地一把揽过了小英子的肩膀:
“这不就得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了,别人再好,也与喜欢二字无关,代替不了你心里的那个人。就像咱们的孩子一样,别人的孩子再好,也不可能超越了你对蝉儿的喜欢,我说的对吗?”
小英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点点头:
“嗯。”
她拍拍她的肩:
“所以啊,你们的这种担心都是多余的,阿莫礼要走,我的确是有一些舍不得,但并不是你们想的那种,毕竟我拿他当最好的朋友看待,就像你们中的每一个人。不同的是,他现在遇到了些事情,我是在担心他,担心他回宫后的境况。他是世子,与我们这些人是不同的……”
小英子奇怪地看着她:
“他是世子爷啊,回宫后自然是享受荣华富贵,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她的声音忽然就沉重了下来,沉吟片刻才悠悠地道:
“国主病重,所以才急召他回去,万一国主有什么不测,那么斯南朝廷将避免不了一场血雨腥风。”
说罢,她眸光暗淡地看向了门外,这场雨过后,恐怕桃花就会凋零的所剩无几了,就像是为了送他离开。
待他离开后,一切都会重新开始吧。
小英子在冥王府里长大,对于朝廷中的事当然略知一二,她的神色也变得凝重起来,半晌才说:
“其实,世子爷是个好人,若不是他太执着于你,大家在一起,应该会很开心的。”
说罢,她重重地叹息一声,
“希望他好人有好报,此次回宫会一切顺利吧。”
林铃儿的唇角勾起一抹浅笑,没有言语。
片刻之后,小英子又问:
“对了,世子爷打算什么时候走?要不要做一桌好菜给他饯行?国主病重,应该是越快回去越好的,万一在他回去之前国主就已经归天,那世子爷的前程恐怕……”
一语惊醒梦中人,若不是小英子的担忧,恐怕她还会等到明天再把衣服送给他呢。
她说的对,国主病重,不知道还能有多少日子,万一……她不能耽误了他的前程。
匆匆将衣服包好,她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蹙了蹙眉头:
“楚莲,我这就去山上给他送衣服,你帮我照顾七七。”
“可是现在雨这么大,天黑路滑,不好走啊……”
身后,小英子的声音渐渐淹没在大雨里。
林铃儿怀里宝贝似地抱着衣服,打着朱固力送给她的那把大伞,不顾一切地冲进了雨中。
她怎么能这么自私,光顾着满足自己的心理,就没想到想走而不能走的阿莫礼有多着急?
他说要用这件衣服去换那间铺面,还说一定要穿着她做的衣服走,她怎么就信了他、顺着他?她一心想着用这件衣服感谢他、弥补自己对他的亏欠,怎么就没想到他现在应该是跟时间赛跑的时候?
该死,真该死!她还想等着明天再把衣服送给他,若是早一点给他,他就可以早一点启程的……
雨下得很大,如瓢泼一般铺天盖地而来,再大的雨伞似乎也遮挡不住这样的大雨,很快,她的身上被打湿了。
冲出内宅,跑进前院,朱固力的房间还亮着灯光,他就站在门口,眼看着林铃儿从他眼前跑了过去。
“铃……蓝衣?蓝衣?”
没有完全适应她的新名字,他冲口而出的总是铃儿,见她好似没听到,直接往大门跑去,他担忧地冲进雨里追了过去。
在门口的雨檐下,他终于拉住了她:
“蓝衣,叫你怎么不应?下这么大的雨,你乱跑什么?”
“师兄?”
林铃儿的脸上,雨水顺着脸颊滴落下来,她抹了一把,说,
“没事,我去给阿莫礼送东西。”
“给他送东西?”
朱固力表示不解,
“这么晚,又下这么大的雨,现在送什么东西?不能明天再送吗?”
她摇头:
“不行,越快越好,他急着回去,我不能耽误他的行程,会误事的。”
朱固力想了想,说:
“好,那你等等我,我陪你去。”
“不用了,师兄……”
她的话刚出口,朱固力已经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跑去,片刻之后又折了回来,手里多了把雨伞,怀里还抱了个盒子。
“走吧,天这么黑,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
林铃儿没时间再跟他多说,何况有他在也没什么不好,于是点点头转身便走,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大门。
雨夜,没有月亮,没有星光,天黑的像墨染一般,山风很大,在耳边呼啸而过,冰凉的雨打在身上,很快便将薄薄的衣衫浸透。
林铃儿顶着风雨艰难地行走在山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还要滑一脚,她有点后悔了,真不应该这个时候出来,可是一想到阿莫礼焦急的心情,她便坚定了决心,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东西送到。
朱固力搀扶着她,生怕她会摔倒,禁不住喊道:
“师妹,不如回去吧,等天亮了再来。”
“不,既来之则安之,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何况我真的赶时间。”
没办法,朱固力想了想,只能从盒子里拿出了夜明珠,为他们照亮脚下的路。
“师兄,这是什么?好亮啊!”
林铃儿看着手掌般大小的珠子,在朱固力的手中散发着幽幽的白光,敲打在上面的雨滴都变得清晰可见,惊讶地问道。
“这是我在沙漠的死人堆里捡到的夜明珠,不知是哪个商队留下的,是我最好的宝贝。”
朱固力解释道。
“你怎么想到把这个拿出来?”
想得还真是周到。
朱固力含混道: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
林铃儿笑笑,也不再说什么,两人在夜明珠的照明下一步一步地往山上走,远远的,便看见山上的小木屋透着昏黄的光,太好了,他还没睡。
朱固力看着木屋问道:
“是那里吗?”
“对,就是那。”
他只知道阿莫礼住这附近,却从来没来过,没想到他居然会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世子啊!
“我说师妹,他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这也太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提起这个,林铃儿半天没有说话,若不是因为她要避嫌,他又不敢住得太远,怎么会住到这山上来?
心忽然揪了起来,想起这些日子以来他为她所做的,她竟难过得想要落泪,不是因为感动,而是觉得阿莫礼好委屈。
为她,何苦?真的不值得……
“师妹啊,不是我说你,我看七七不像是郑和的孩子,她的父亲虽然另有其人,但是我不相信他会比这位世子爷还好,无论从哪方面看,世子爷都是男人中的极品啊,放着这样的男人不要,你居然还让他从你眼皮子底下溜走,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到底在等什么啊?”
朱固力禁不住吐槽,甚至有些替她着急,虽然他也有私心,但是恐怕不只是他,换作别人也会这样想吧?
不管现代还是古代,人的择偶标准都是一样的吧,高富帅始终是首选。
可他不知道的是,七七的父亲也是男人中的极品,还是极品中的极品,虽然他脾气很差,心眼很小,事情很多,话却很少,但是……就算他有万千缺点,也是谁都替代不了的他。
她弯起唇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他再极品,也不属于我。”
“为什么?他喜欢你,傻子都看得出来!”
朱固力很想自己的师妹能嫁给这位世子爷,别说他自私,既然他与师妹无缘,那自然师妹是嫁得越好,她就越好,他也越好不是?
“他连你有了七七都不在乎,这样的男人你若是不抓紧,那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女人呐,就得嫁得好。”
是啊,他喜欢她,傻子都看得出来,她却一直在装傻,不想面对他的感情,甚至想甩掉这个麻烦。
她忽然停下了脚步,笑着看向朱固力说:
“师兄,你忘了,我已经嫁人了,所以今后就别再跟我提阿莫礼了,尤其在他面前,更不能提,知道了?”
朱固力撇撇嘴:
“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除了世子爷,你们一家子的假脸,你已经嫁人了?我怎么看不到你跟郑和同方房?骗鬼呢……”
说好不打听她的隐丝私的,可是为了能攀上阿莫礼这根高枝,他只能豁出去了。
“我当然知道你看得出来,你这么精明。不过,有些事情你还不知道呢,但是我知道,你也不想知道,是不是?”
“你……”
朱固力一时语塞,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这个小妮子,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她也不傻啊,明明什么都知道,偏偏在这里装疯卖傻,顽皮!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木屋外面,雨还在下着,木屋没有雨檐,林铃儿只能一只手撑伞兼抱着衣服,腾出另一只手去敲门。
只是,手刚刚抬起,还未落下,便听到里面传出一个声音:
“世子爷,这是从拓跋九霄的营帐里偷回来的荷包,奴才看过了,里面有一缕头发和一个瘪了的铃铛,不知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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