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新的这一世,苍郁已被越云泽找到,屠天先是一番狂喜;接着又听说,她生为孤苦伶仃的盲女,尝尽人间苦楚,屠天心如刀割;但更令他心碎的是――
他心心念念的苍郁,终究还是嫁给了越云泽!
第一世,他还来不及爱的玲珑,为他身受重伤,最后死在他的怀抱里;
第二世,他爱的玲珑转而成了苍郁,奋不顾身爱上了他的天敌越云泽,并为了完成越云泽交给的任务,心甘情愿舍命惨死于紫云残剑之中。 屠天一点机会都没有,她的心里一点都没有他;
第三世,苍郁被越云泽从芸芸众生中找了出来,屠天都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她就一不做而不休,干脆嫁给了越云泽......从此她与他再无瓜葛!
“我一定是欠了她几辈子了!心魔啊心魔,可真是个笑话!既抓不住自己爱的人的心,也愧对自己的心!”
屠天凄然一笑,胸中苦闷无处诉说,只好脚尖轻点地面,去往一座古色古香的庄园。
近些年来,每当愁闷难消,他就会鬼使神差地去往那个地方。
那里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魅力,总是成为他心情低落时,第一个浮现在脑海之处。而一旦想起来,就一刻也不能等,必须马上动身!
青灰石墙,朱红屋檐,清雅而**,还未进得门去,便闻到满树玉兰的芬芳。
同是朱红的院门上方,竖着一块横匾,上书“碧落酒庄”四个古意盎然的白字。大门两旁又立两块竖匾――“孰视不睹山岳之形”;“静听不闻雷霆之声”。
屠天兀自往门口一站,大门就“吱呀”一声,自动推向两边,闪出一间雅致的院落。
他是这里的常客了,无须报上姓名,自然受到礼遇。
种盆栽的花盆、角落里的瓷瓶,无一不是古董。
院落四角,有好些雅致的房间,里面三三两两坐了些酒客,大多是些文人雅士,声音平和地叙旧或议事,无人大声喧哗。
却不见跑堂的招呼客人,更不见老板踪迹。
酒客要喝什么酒,都是自己拿大瓢勺,从缸里舀到海碗里。
更夸张的是,在这里,酒钱也随意,可多可少,酒客自行投入一只专门收钱的空缸便好。若身上一时不方便,一次不给也不是问题,下回补不补全凭自觉。
那时也没有摄像头监控,能做到如此信任客人的,全天下恐怕独此一家生意。
这真是家不同寻常的酒庄。
不知酒庄的主人,是否也这般不同寻常?
主人很少抛头露面。有关他/她的真容和秉性,是酒客们桌上的热门话题之一。大多数酒客来了几年了,都没能见过一次。
众人猜想,不知是哪里来的高人,做生意又不为了赚银子,也不热情招待客人,那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纯粹是因为,自己也爱喝酒,因此开了这么一间生意?
难道是财大气粗,不靠这生意过活?
整座酒庄,除了老板自己,恐怕只有屠天一个人知道答案,但他却不会说与任何人听。
屠天径直走到一面布满密萝松的青砖墙跟前,密萝松之中还穿插着长了些珍珠大小的红果子。红红绿绿错落的一墙,十分漂亮。
屠天如入无人之境般穿墙而入。
墙的另一面,一位身着藕丝琵琶锦衫的长发女子,修眉凤目,正独坐桌前,自斟自饮。
饶是独自一人,也坐得端庄,体态优美。
她身上集大家闺秀的得体、与江湖义士的豪气与一体,毫不违和,且丝毫不见一般市井生意人的铜臭味。
她面前除了酒,还摆有几碟子小菜,就算是只给自己吃,也弄得十分精致,连白萝卜和胡萝卜都雕出了花瓣和花芯,摆在小菜上当装饰。
精致,是一种人生态度。
此人正是这酒庄传说中的老板――繁烟。
只是,她对屠天的态度一向不瘟不火,难以捉摸,也说不上是欢迎还是不欢迎。好在屠天并不在乎。
听到屠天进来,繁烟连身都没起,只淡淡地看了一眼说:“来了?”
“来了。”
“好久不见,这一来就失魂落魄地,所为何事啊?”
屠天很不见外地一屁股坐进旁边的太师椅里:“繁烟,拿酒来。”
苍郁已经离开了三十多年,这段时间里,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凡间的造酒技术亦有了长足的提升,出了很多新品种的酒,有的若是喝得多了,屠天还是能有小醉的感觉的。
不过,市面上不轻易见得到。
繁烟这里,货品数量和种类倒是很齐全。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老板娘从不张罗着跟顾客搞好关系,这酒庄却有着大批死忠粉了。
繁烟知道屠天酒量超群,若要他醉,恐怕得干掉上百桶才行。
“生酒清于雪,煮酒赤如血。春时饮春酒,桂酒消去恨。要喝点什么?”
“给我最烈的,今日我需要尽量醉一场!”
“你从前每次来,都是小酒怡情,从未见你想要大醉过。你是想醉了俗身,醒了初心?”
“初心醒不醒,又有何妨?反正心,都已不在了。”
屠天凄然一笑。
先醉了这一场,再去想今后何去何从罢。
繁烟皱了皱眉:“好啊,酒不醉人人自醉,想醉便醉。你等着。”
她站起身来,很快到里屋取了一小坛酒回来,又新弄来几碟下酒菜。
“试试这个,用了新式蒸馏技术酿造的,叫做‘魂归碧落’,前所未有的烈,你一定会喜欢。”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碧落乃是天。
“好,今日有酒今日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屠天立即拔开塞子,与众不同的香气四溢,他灌了一大口。
“魂归碧落”顺着喉咙流下去,好似一把火一路烧到胃里,身上忽地温暖起来。
这酒的确与众不同,甘甜中透着苦涩和辛辣,清爽振奋中,又自带一股荡气回肠、回味无穷的愁绪,与屠天眼下的心绪正对路子。
“不错,就是这些少了点。”
“里面还有三百坛,你要,都拿来。酒至酣时似梦似醒,如仙如幻,但愿助你一夜无忧。”
屠天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再也挪不开,他双手按住她肩膀,动情地说:“繁烟,难怪你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
“肉麻!”繁烟搪开他的手,“你我八年的知己,岂是白作的?来,我陪你喝!”
繁烟与一般的女子不同,年纪轻轻,却有着看穿世事的智慧与大气。
他们二人每每只对坐饮酒,谈天说地,谈古论今,吟诗作赋,并无其它。
繁烟的美,是大气的美,正如她为人行事的风格,正如她的胸襟。
若需要,屠天也可以想都不想,就为她两肋插刀。
但奇怪的是,他自始至终,从未对她生出过半分男女之情,连她的手都未曾碰过。
但也说不定,如果不是苍郁曾经存在过,他早已与繁烟在芙蓉帐中滚过三百个回合了。
繁烟之于他,倒像是一位可以袒露胸襟、不顾仪态、任意展露本性的弟兄。
“繁烟,你可知,有时,我也会羡慕你们这样的凡人。”
她淡淡答:“知道。”
屠天心想,我遇上的都是绝顶聪明的女人,但是我好像有时,也希望她们不那么聪明:“知道你知道。那我继续说是不说?”
“说呗。”
“嗯。凡人的一生虽短暂,却有如山峦叠嶂,高低起伏,有声有色,从年幼到白发,每一刻都一去不返,每一刻都珍贵,因而不断挣扎着成长、领悟,也愈发懂得珍惜。”
“是啊,白发、皱纹、枯萎的面庞、佝偻的身躯......岁月无声,却在我等凡人的身上,刻下难以磨灭的印记,这些东西,也不都是丑陋的。”
“我眼看着春去冬来,冬去春回,一个朝代从兴盛走向没落,一个个家族世代繁衍,而我自己,日复一日,鲜有不同,长生不死的日子黯然孤寂......”
“有我陪你喝酒,就不那么孤寂了......”
繁烟的美目望向他,似有千言万语,却不愿意说出口。
“繁烟,有你,确是我此生一大幸事。”
屠天情不自禁地,也是头一次握住对面繁烟的手,充满感激地望进她星辰般的眼眸。
繁烟的手触电般颤了一下,便停在那里不动,任他握着。
然而屠天并没有顺势抚摸下去,也只是握着不动,仿佛只要握着,心里就感到一种抚慰。
“不过,你今年已满二十七周岁了吧?”
“嗯。”
触到繁烟心中的痛处。
古时,二十七周岁的女人已实在不算年轻了,儿女成群的有的是。
繁烟倒不是忌讳别人说自己是大龄剩女,她只是想到,八年的时间已经过去,自己还没有走进这个男人的心,还有多少个八年可以尝试和等待?
下一个八年里,他会不会成为别人的丈夫呢?
虽然屠天并未提起过玲珑或苍郁,但聪慧如繁烟,不难觉察出,他心中有一人。
不知那女子芳龄几何,容貌何许,现在何方,但她可以清晰地感到,那女子在屠天心目中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