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立即拍手欢呼:“好耶好耶,爸爸,我要去学跆拳道。我明天就去报名学习好不好?”
“好好好,爸爸明天就带你去。”
乔小麦更是无语。可是,她也不想阻止这对正在兴头上的父女俩。而且,对于受到陌生人欺负这回事,她是深有体会。如果当年自己是那啥孙二娘之类的,有功夫在身,岂能那么容易受易向西欺负?早就打得他一个牙齿也不剩下了。她自己受了苦,当然不许女儿受苦,虽然觉得易向西这样纵容教育孩子是很没道理的,但也睁眼闭眼。
与其被熊孩子欺负,不如痛揍熊孩子。
可是,易向西不是早已经为孩子安排了保镖吗?真遇到什么危险,一个小姑娘学了几下跆拳道又能如何?可是,一转念,学了总比不学的好。防患于未然,现在用不着,长大了没准用得着――甚至于就算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强身健体总是没有坏处的。
易向西转头,看她:“小麦,你觉得如何?”
她淡淡的:“只要孩子愿意学,我没意见。”
易向西脸上浮起笑容,听听这口气,明显是个护犊子呀。以前,他其实自己都不明白,乔小麦那么讨厌自己排斥自己,为什么自己居然还能坚持下来?为什么还能一直抱着能跟她复合的希望??。如今才明白,坚持下来的动力便是她对孩子的那种爱――毫无保留,毫不圣母――无论是前亲戚也罢,前男友也罢――谁的利益都大不过小白的利益――
乔小麦啊乔小麦,现在,我们才是同一条战船上的盟友了。以后,便是你陪着我走下去,战斗下去,迎接共同的敌人。
多奇妙,时间是最好的杀猪刀,居然能有这么神奇的巧手。
他主动地把她对孩子的热爱,转化到了自己身上――孩子是我的嫡亲骨血,她爱我的骨血,难道不就是表示爱我吗?
于是,很得意地吹了一声口哨。
窗台上的玫瑰盛开得非常茂盛,一大丛一大丛地伸展到墙壁上;无花果树上则挂满了一串一串白色的小花,米粒似的,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旁边一株柑橘开花则延迟多了,这个季节才盛放,花香浓郁得几乎要让人晕厥。
乔小麦站在窗台边,一伸手,发现台上已经有了薄薄的一层灰了。
自己多久没回过这个“家”了?
当年,买房子,装修,整饬小小的花园……几乎每一件事情都是她亲力亲为,每一个周末都在往建材市场家具市场跑,货比三家,怎么节约,怎么能质量最好……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有了这样一个小小的安乐窝。职业女性,单亲妈妈,置业并非那么容易,所以,希望一步到位,就因为看中了这小小的花园,高大的无花果树,有孩子可以小小栖息玩耍的空间……本以为,自己会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原来,时光这么短暂,流逝得这么快,这么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