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小麦哪里不清楚她的愤怒?但她还是无动于衷,无形之中,又往易向西身边靠近了一点。
易向西生怕她不自在,更是以一副保护人的姿态,此时此刻,他真不想见到这二位不速之客,更恨不得这二人识趣点打个招呼就赶紧闪人。可是,这二人偏不闪,所幸小白乖巧,叫起来:“宋叔叔,冰冰阿姨,你们好。”
“小白真乖……”
冰冰借着逗弄小白下了台阶;宋维朝却大刺刺地坐下去,目光扫过桌上的首饰盒子,伸手将项链拿起来,仔细打量那颗大钻石:“易大人,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粉红色泽,易大人,这花了多少钱?这样的钻石很稀罕啊,我都很少见到……”
向西面不改色:“我上次无意中看到了,觉得很适合小麦和小白,所以就买下来了。”
还不是一颗,人家买的是两颗。就连小白戴着的那一颗也至少在五克拉以上。这种价值快八位数的东西,随手戴着玩儿?原来,男人为女人花钱就是这样花的?
很好。
宋维朝点头,看着这个一脸狗腿的家伙。
真不敢相信,这个人便是自己熟识多年的易向西。他心底很想大吼一声:易兄,拜托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这个女人不是什么伊人小鸟,更不是楚楚可怜逆来顺受的传统妇女,是当年一刀砍向你的胸口,差点要你性命的悍妇!!!现在,你玩儿这一套,算什么?
别人糊涂也就罢了,精明如易向西,也会重蹈覆辙?
而且,他丝毫没有记错,就在不久前,易大人还忧心忡忡,说那个女人压根不让她见小白,因为她要嫁给他的兄弟。
短短一段时间,一个对你恨之入骨的女人,忽然就转了性子,爱上你了?
这可能吗?
但是,历史证明,直谏的忠臣往往得不到残暴昏君的欢迎。就如此刻,易大人明显面色不善,不但没有丝毫流露出对老朋友的欢迎,反而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心中的不快,对不速之客的不欢迎,只差没直接喊出来:你们快走吧,今天你们不适合来这里。
但是,宋维朝不看他,老神在在地喝咖啡。但心底却暗暗叫苦,本是和冰冰一起来搞破坏,但这样子,先被破坏的是谁还不太好说。
“维朝,你们今天怎么想起来了?”
“山不去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你易大人跟老朋友失去了联系,当然就只好我们来看你了。”
宋维朝闲闲地,上下打量对面的男人,但见他踌躇满志,春风得意,一副沉浸在女色里,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架势。
他何止是不欢迎老朋友,简直生怕这些好友坏了他的好事,得罪了他身边这个女人。
如果是随便换一个女人,宋维朝才不会多他半句闲事;问题是偏偏他知道,这个女人是当年的杀手――当年他是这场惨剧的第一见证人!冲进去抱住血泊中的易大人那一幕,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