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聂轩景也是演电视剧起家的,他演的第一部电视剧便是江之洲的作品,某种意义上来说,江之洲也算是领他进娱乐圈的人。
当时,江之洲自觉小有所成,便回母校去探望自己当初的恩师。也就在那时候遇见了聂轩景,当时他便觉眼前一亮,心里赞叹,这模样这气质,绝了。
江之洲正在筹拍某部偶像剧,虽说那时他也算小有名气,但还远没有达到如今“收视保证”的成绩,一线明星还是不大用得起,但他又不想随便将就,一看到聂轩景,便把心思打到他身上来,想着与其找圈内一线明星,还不如找新人,一来省钱,二来新面孔不至于让观众审美疲劳。
那时江之洲还以为聂轩景是表演系的学生,胸有成竹上前勾搭,结果勾搭失败,后来发现他竟是编导系的,而且还是自己老师的学生,便拜托老师去游说,老师便找到聂轩景各种情况一分析,大概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聂轩景便也点头同意了。
然后,那部偶像剧火了,聂轩景也火了,江之洲也……有进步了。
之后,聂轩景又演了两部不同类型的古装剧、一部年代剧、一部谍战片,全都成绩斐然,不过过了两年,在观众缘达到最佳的时候,他又被一个导演相中去拍电影去了,虽然是部叫好不叫座的片子,但好歹从此走上了大银幕。
去年,一部《晃》国内横扫各大奖项,国外电影节也有提名,聂轩景一举斩获了金凤奖最佳男主角奖项,从此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影帝了。虽然比不上那些拿过国际奖的老牌影帝,但是,聂轩景毕竟才二十五岁,四字以蔽之:前途无量。
“怎么,你很喜欢聂轩景?”讲完了光辉历史,江之洲这么问了一句。
“嗯,我是他的粉丝。”
骆笛肯定地点了点头,心里却不禁想到聂轩景问的“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电影?”,又觉得有些心虚起来。他是很喜欢聂轩景的电影没错,可是他要怎么承认,聂轩景的特别是因为……那种原因啊。
“也不奇怪。”江之洲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跟个发光体似的,圈里很多人都喜欢他。”
“是啊。”骆笛轻轻应了一声,心里却不知怎么有些淡淡的失落。
喜欢他的人太多了,自己只是其中非常非常不起眼的一个。
他记得前一天晚上,聂轩景明明问过他是不是今天就要进组的,而聂轩景自己今天也要过来,却在他回答过后什么也没提。不过为什么要提呢,他只是千千万万粉丝中的一个,不会因为一起吃了顿饭就变得特别。
但换个方向想想,他一个仅仅见过一面的小新人,再一次遇见了聂轩景居然还记得他,并且和他一起吃饭……聂先生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
这么一想,骆笛又觉得高兴了起来。
到影视城的时候,剧组已经将需要准备的全都准备好了,不一会儿,开机仪式正式开始,江之洲被请上去致辞,骆笛便站在下面看着。此时目前跟组的几个主要演员都到了,有的已经按照剧中形象化好了妆,大约是下午就要开始拍摄。
江之洲讲完话后,主持人居然把聂轩景也请了上去,循着众人的视线看去,骆笛才发现原来之前聂轩景一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聂轩景目不斜视地从骆笛身边经过,骆笛还来不及打声招呼,只能愣愣地望着他,直到那道在太阳光下白得有些晃眼的身影从眼前消失,连余光也捕捉不到,才有些恍惚地转过身去。
骆笛在很多时候有些粗线条,尤其是对于别人的恶意好像完全察觉不到一样,但有些时候他又异常敏感,比如现在,他神经突然纤细到足以接收到聂轩景身上传来的冷淡。
这种冷淡直接由情感末梢传达,无需理由,不用分析,他就是知道,就是确定,聂轩景不想理他。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茫然,谈不上伤心,只是好像之前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淡了,淡到本来觉得有趣的事也变得无趣起来。
这种无趣一直持续到开机仪式结束。
骆笛没什么精神地随剧组众人一起上了香,吃了开机饭,直到江之洲宣布这天晚上将会在影视城拍第一场夜戏他才打起精神来。
今天没有骆笛的戏份,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先回酒店休息,但他不想走,便叫姚婠先回了酒店,自己则跟着到拍摄场地旁观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电视剧是怎么拍的,骆笛有些小小的兴奋,一双眼睛四处看着,很快他就发现现场好像就他一个闲人,大家都在忙。骆笛有些不好意思,便时不时帮场务跑跑腿,给道具组搭把手,剧组多数人都不认识他,只当他也是剧组的工作人员之一,道了声谢便接受了他的好意。
等到江之洲忙完,这才发现骆笛在帮摄影组的小哥搬动摄影器材,还一边聊着天,两只眼睛笑得像两弯月牙,看起来天然无害。
江之洲一愣,跟旁边的带的副导演说:“这小子,真是……”
真是怎么着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就觉得这小子也挺讨人喜欢。
“骆笛——”江之洲过去叫住他,“你怎么还在这儿呢?”
“我想留下来看看。”骆笛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拍过戏,有些好奇。”
江之洲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那你跟我来,就要开拍了,你来看看也好,他们几个演技都不错,你仔细观察下他们的表演方式。”
“好!”骆笛朗声应道,兴冲冲地跟着江之洲跑了,跑了几步又突然转过身,冲还愣着的摄影小哥挥了挥手。
摄影小哥也下意识朝他挥了挥手,自言自语道:“原来不是新来的小王啊……那还跟我聊得那么顺溜。”
很快,需要上场的演员换好了服装出来,现场总算有了几分拍摄场地的感觉。
男一号魏长天由目前当红的一线男星冯宇昂扮演,冯宇昂身形挺拔,外形英朗帅气,演技也磨练得很是纯熟,这个角色由他饰演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他一身古代小*|丝的装扮,就是那种奇奇怪怪、东一块补丁西一串流苏,面前还挂着一只大布袋的那种衣服,背后还背着一柄很是寒碜的道具剑,但即使是这样有几分寒酸的扮相,亦无损他半分俊朗,看起来依然是风流潇洒,玉树临风。
男主魏长天的人设和许多仙侠剧男主差别不大,他出身平凡却有着一腔英雄情怀,幻想着自己会拯救世界,爱贫嘴、爱耍帅、爱招惹女孩子,但其实非常胆小怕事,经过很多事情的磨砺过后变得勇敢,是个成长型男主。
魏长天的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一家人在这群魔乱舞的乱世里苟且求生,父母希望魏长天能早日娶妻生子,而魏长天却想着拜入凌云宗,荡涤世间魔气。魏长天的父母为了早日掐灭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没经他同意就为他说了门亲事希望他在有了家室后能够踏实起来。
不满被父母安排的平庸的人生,这天晚上,魏长天假意答应父母的要求,然后趁着夜色,带着自己攒的私房钱、一些干粮、以及一柄生锈的铁剑出发了。
那柄剑是魏长天小时候在河里洗澡时,亲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当时天上一道红光闪现,像流星一样划过,落到了附近一个小树林里。魏长天衣服都没顾着穿,光着屁股就寻了过去,然后在小树林中发现了直直插在地上的这把剑,当时周围几棵树都变得焦黑焦黑的。
即使这把剑生满铁锈,即使这把剑到了他的手里从来没有展现过神威,魏长天依然确定这是把神剑,而得到这把剑的自己,一定是被命运选中注定要拯救苍生的英雄。
于是,抱着这样信念的魏长天离家出走了。
第一场便是深夜离家的魏长天遇鬼的戏。
江之洲过去给冯宇昂讲了下戏,骆笛也听着,过了会儿,冯宇昂点点头表示自己可以开始了。
江之洲坐回摄像机后面,场记打板,“!”
冯宇昂早已经准备好,周身气质一变,两只胳膊抱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两只眼睛四处乱飘,立马从高富帅变身小*|丝。鼓风机开启,一阵风朝他吹去,“魏长天”便不自觉打了个寒颤,整个人都瑟缩起来,自言自语道:“不、不会有鬼吧……”
工作人员适时在鼓风机前面放了块手帕,手帕顺风飘啊飘,飘啊飘,飘着飘着拐了个弯,飘到骆笛身上了。
“卡!”江之洲喊了声,简短地道,“手帕这段,重来!”
于是,冯宇昂继续一脸惊恐地抱胸瑟缩在原地,工作人员拿回手帕再一次放到鼓风机前,手帕再次飘啊飘,这回没再拐弯,一路顺风飘到了冯宇昂的……脚上。最后一米左右还是在地上滚过去的。
“卡!”
江之洲嚷道:“鼓风机朝上吹朝上吹!朝冯宇昂脸上吹!吹感冒了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