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由马来西亚学者Nazaruddin Hj.'rof Redzuan、Asnarulkhadi Abu Samah和Ismail Hj. ysian Studies: Nationhood and Citizenship(《马来西亚研究:国家与公民》),是一部目前用于马来西亚高等院校中“民族主义教育”科目的教材,用以对学生进行国家精神(the spirit of nation-hood)与公民权利(the right of citizenship)教育。这部书可以被视为代表了政府或马来人的主流观点。书的第九章的题目是“一体化与国家整合”,其中,第一节即“马来西亚的民族关系”这一节,对马来西亚的民族关系进行了整体审视和评估;第二节即“国家整合之问题”这一节,则对实现国家整合的障碍和原因进行了剖析,由于本书的观点符合官方论述,所以很值得我们重视。
总的看,作者在教材中是把马来西亚作为维护良好族群关系的楷模来加以肯定和宣传的。他们认为马来西亚的族群关系是在朝着进步的方向发展的,认为国内的族群关系已达到或正在走向一体化并趋向整合的阶段,因此,他们对国家的同化政策也持认同态度:“创建一个一体化的社会,必须同化相关群体,以便最终形成一个新的马来西亚认同——让他们有得以分享的东西。他们应有同样的语言、价值和生活方式。这可以通过社会化过程来实现,如相同的教育体系,共同语言,相互通婚,实现国家思想。”至于仍旧存在的实现国家整合的障碍,作者由主观角度出发,认为是由种族偏见、种族主义、种族优越论所构成,而造成这些障碍的原因则与对其他族群的无知、社会化的局限性、族群政治、社会—经济差异、文化差异、隔离或分离等一些客观的消极因素有关。下面笔者选取了该章的一些重点内容而加以翻译,以使读者能深入了解马来西亚土著学者(也是马来西亚政府或马来人)的有关观点。
以下为译文:
有关马来西亚族群关系的讨论已经很多了。这是因为,该国的确是一个以安宁的多元种族社会而闻名于世的,并且是以此而作为其他国家之楷模而存在的。
一、种族关系理论马来西亚的国家整合过程,可以用各族群或种族之间的接触模式来进行分析。种族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区分为不同的“亲近”程度:始于疏离,终于亲密。
第一,隔离( Segregation)。这是指一个国家内族群间的一种分裂关系,它发生在各种情况之下,比如居住、学校、交通、公共设施等,或者是被法律有意识地予以隔离(de jure),或者不是(defacto)。南非实行的种族隔离政策就属于法律隔离。
第二,共处( Accomodation)。这是指各族群间虽然互相明了其价值规范,但却继续固守各自文化的一种过程。他们和谐地生活着,并且相互尊重。在中央政府里,每个族群都有各自的代表。
在经济、教育等某些设施中,则又都相互依赖。瑞士的民族关系属于此类,该国有德意志人、法兰西人和意大利人等,他们都能相互包容,和睦相处。
第三,涵化( Acculturation)。这个过程,或日文化同化,在少数族群的人们接受多数族群的行为(文化)规范、价值、模式等的时候发生;亦可以看作是一个采借、接受多数族群文化要素,但却又不改变自己原有文化要素的过程。
第四,同化(Assition)。这个过程有时又叫做结构同化,以区别于涵化,即文化同化。同化的概念,是指通过友谊和亲密接触而进入支配社会。各少数族群因其有形特征(如肤色及文化特征与支配族群的区别程度)之不同,其同化的程度亦各异。
第五,融合(Ation)。这个过程发生在文化或种族混合以形成新的文化或种族类型的情况下;其确保发生的最重要的方式是族群或种族间的通婚。
以上所述,呈现了少数群体如何变成社会主流之组成部分的5个过程,同时,它也描述了一个社会基于相关群体间的关系类型而发生的一体化与整合的各个阶段。共处(Accomodation)反映了一个社会正在往一起混合。然而,真正的整合却只能始于涵化、同化、直至融合。现在的问题是:马来西亚社会正处于过程的哪一个阶段?她是在共处的阶段,还是比此要高的阶段?
二、种族关系史进一步加以概括,还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一个社会要实现整合,它通常要经历5个变迁阶段。下面就讨论这些阶段,同时也会看到,它们非常适用于讨论马来西亚的民族关系史。
第一,共存阶段(Stage of co-existence)。在此阶段,不同背景的种族间已有接触。但是,尽管相关的人们居住在同一区域,他们之间却很少交往,因此,其接触也仅限于必要的方面,尤其是经济事务方面。英国殖民主义时代的多民族和多种族的生活就是如此。
第二,频繁的外部接触阶段(Stage of frequent exte-tact)。社群间的频繁接触逐渐发生了;但这仍旧未能使他们之间达致相互理解。接触的频繁乃出于经济专门化日益来临之际的一种相互的生存依赖。这一阶段明显发生于英国统治直至独立时代。
第三,妥协阶段(Stage of compronuse)。相关族群意识到其共同利益之后,他们就会觉得有必要为此而达致妥协。这种妥协通常发生在经济、政治领域。独立初期明显处于这一阶段。或许,从某些情况看来,马来西亚社会仍处于这一阶段,因此,也正经历着共处的过程。
第四,一体化阶段(Stage of unity)。一个社会中,如果族群之间能够尽量做到妥协和合作,对他们而言,就会在许多方面(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出现一体化生活倾向。不过,在此阶段,合作还是外部性质的。
第五,整合阶段(Stage of integration)。种族间的合作能够在他们之中逐渐产生出一种归属感和强有力的纽带。种族间的关系不仅基于利益,也基于一种责任感;他们之间还分享着同样的价值。
马来西亚社会已超越接触阶段(该阶段出现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独立后,国家又迎来了妥协阶段。通过分析,人们会发现,在马来西亚,领导人之间比人民群众之间的妥协要来得快些。这一点在联盟及后来国阵的成员党身上得到了证实。事实上,许多成员党都是在种族路线的基础上建立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妥协还是在很大一部分人们之间达成了。在这个国家中,甚至一体化阶段也即将出现,并逐渐趋向整合。就国家的国民认同基础上形成的一体化而言,冲突似乎仍旧存在。在两种思想基础上,亦有两种国民认同可供选择。第一种思想认为,我们必须接受社会多元须得到保护这一事实。在他们看来,一体化即使在多元社会中也能够实现。这一派思想的基础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观念。第二种思想相信,创建一个一体化的社会,必须同化相关群体,以便最终形成一个新的马来西亚认同——让他们有得以分享的东西。他们或许有同样的语言、价值和生活方式。这可以通过社会化过程来实现,如相同的教育体系,共同语言,相互通婚,实现国家原则(Rukun Negara)。这或多或少正是政府今天要努力实现的。必须培育的是国民意识,而不是民族意识,因为民族意识之强化,就意味着国民意识之薄弱。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这一思想遭到了反对,被抛弃了。大家都意识到了国民认同的昂贵代价。在人民的支持下,政府正致力于建立一个一体化的马来西亚国家。
三、种族关系形式在马来西亚,民族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冲突、竞争、合作关系。
1969年5月13日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种族冲突;教育(如高等教育的学生配额制)、就业、文化等方面的竞逐则是种族竞争的表现;而种族合作则是在政治舞台(在国阵党中)上获得了清楚的展现。
历史上种族关系之冲突、竞争、合作等形式之变化,可以用一个图表来予以说明。以马六甲马来王国为起点,16世纪王国统治时期,族群分开居住,种族关系是和谐的。在马六甲,印度人、华人、阿拉伯人、爪哇人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域。他们共同生存,出于经济原因也经常发生相互接触。他们是商业伙伴。但是,在某些场合,也有少数群体,试图同化其他族群如华人社群(这些人现在被称做峇峇)的个体,以使之融入主流文化(马来文化)之中。
17世纪,西方势力在这个国家推行殖民化,族群开始分道扬镳。先是葡萄牙人,后是荷兰人,但对国家的社会关系似乎并未构成严重影响。民族关系看起来也不怎么密切。当英国人把这个国家变成殖民地的时候,情况就开始发生变化了。他们先于1786年占领槟城,继于1819年占领新加坡,最后又于1824年占领马六甲。1874年,他们开始干预诸马来邦事务。当英国人开始实施经济发展政策的时候,他们鼓励外国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劳工进入这个国家。从那时起直到二次世界大战,随着各式各样族群的出现,马来西亚开始变得更加五颜六色。这些族群在文化、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居住地域等方面彼此都是隔绝的。英国人的“分而治之”政策导致了一个以种族社会疏远为特征的多元社会。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存在着两种关系类型。其一是族群间的合作,尤其是在反对日本人方面的合作。各族群通过马来亚人民抗日军(MPAJA)走到了一起。其二也存在某种紧张关系,尤其是在马来人和华人之间,这是由于据说日本人倾向马来人而反对华人的行为造成的。日本军队刚刚投降,马来亚**便立即攫取了统治机会。那时,民族关系的确处于一种紧张状态。马来亚**,其多数成员都是华人,以恐怖手段向马来人复仇。英国人重返马来亚后,尤其针对共党恐怖主义者,努力使人民团结起来。为此,成立了族群关系委员会。
紧急状态期间,民族关系有所改善,各族群开始在一起工作。
合作的基础是与共党恐怖主义者作斗争。直至独立,各族群在政党范畴(联盟)内一直保持着合作。在另一层面,各族群为实现独立而进行的合作,在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AMCJA)与PusatTenaga Rakyat( PUTERA)的合作中也得到了反映。
独立前后,二者有过密切的合作。在此期间,印度尼西亚政府在“消灭马来西亚”( Ganyang ysia)口号下抛出了对抗政策。
外部威胁更加强化了国内的团结。与此同时,政府本身也起草和制定了有关种族一体化的立法和政策,如《反煽动法令》和《国民教育政策》。不过,也不能否认,尽管上述时期在国家层面上保持着合作,但是,地方上的冲突还是时有发生。比如1956年槟城迎庆获得城市资格、1960年在Pulau Pangkor、1966年在Bukit Mer-tajam以及1967年再度在槟城由货币贬值而引发者。马来西亚种族关系史上的一个污点是1969年5月13日事件。这是国家最严重的种族冲突事件。它促使政府努力实现国家一体化,并进而寻求整合。各种政策如新经济政策和国家文化政策亦随之应运而生。平衡经济地位,密切种族关系的努力,尤其是5月13日事件后,产生了结果。在这个噩梦般的事件之后,政府制定了国家原则(Rukun Negara)来规范道德责任,以便今后不会再有类似不幸事件之发生。尽管如此,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和新的千年纪之初,仍面临着团结问题。分歧仍旧存在于各族群之间,如果得不到有效对待,仍会严重影响取得并保障团结的努力。对此,所有党派都必须有所作为。
四、国民整合的障碍较早时候解释过的多元社会这一概念,描述了存在于人口之中的经济、社会、文化、居住方面的不同,这些不同能够导致分解。
国民整合对于发展而言或许是重要的,亦是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但是,却不易取得。总的看,有三个重要方面对国民整合起着消极作用,它们与社会的价值和态度问题密切相关,这就是种族偏见、种族主义(族群主义)和种族优越论。
第一,种族偏见。这是一种对他群体所抱有的基于普遍一般概念(固执观念)而缺乏具体实证的态度。偏见是一种未获充分证据就做判断的行为。由此而引发的国家问题是:它通常对其他种族抱有一种“坏的期许”。这个问题将继续存在,尽管有关其他群体的积极的新信息会出现,但是现存偏见却顽固不化。
第二,种族主义。这是一种对自我族群所持有的偏向态度。在马来西亚,这种现象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中是非常明显的,以此,一个族群往往对自己群体内部的人表现出偏爱。这种群体行为,在相异族源群体的个体之间,很容易导致关系紧张或社会鸿沟。
第三,种族优越论。这是指相信自己的文化优越于他人文化的一种信念。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凡是与己不同的他文化的任何一种要素或表现都被认为是错的、坏的、甚至是危险的。
种族偏见、种族主义、种族优越论均属于“内在情感”,它们针对其他群体会产生出偏颇或不公正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就是歧视,其存在,如在马来西亚,或许是一种事实,或许只是某个(意识到歧视的)群体的错误观念或误解,因为他们感觉到被牺牲了,被排斥了,或被忽视了。
五、阻碍国家整合的原因在马来西亚,作为实现国民整合之障碍的种族偏见、种族主义和种族优越论,是由各种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和物质的因素引起并强化的。这些内在关联而又相互强化的要素,则是由下例诸种情况导致的。 第一,对其他族群的无知。这意味着对其他种族的生活方式、生活条件及其所面临问题缺乏理解,或理解有限。其结果是对其他种族缺乏欣赏和尊重。“理解即是爱。”之所以忽视其他种族,通常都是由阻碍社会接触的物质隔离如不同地域或乡村—都市分隔所造成的。这对那些很少通过类如正规教育而暴露在其他文化面前的族群而言更是如此。
第二,局限于族群内部的社会化过程。一个族群成员之间的社会化过程不可能使之更大范围地暴露在其他文化要素面前。不同种族有不同的儿童养育方式,尤其是在家庭范围内。家庭通常更强调伦理价值,至于共同的学校价值,不一定要在这里养成。
第三,族群政治。尽管国家的执政党是由各成员党构成的,但是,普遍的种族政治仍旧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政治特征。例如,反对党继续明确地表达着只是某个族群的情感和要求。这很容易引起并强化种族情绪。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组成为国阵是最有意义和最实际的,因为他联合了各式各样的政党,尽管他们每一个还仍旧是族基党。
第四,社会一经济差异。长期与殖民主义历史而今天又与结构要素相关联的,国家中许多族群间的社会一经济差异,的确成了人民不满的重要原因。他们感觉到被剥夺了享有国家财富的机会。旨在消除社会一经济鸿沟的项目的实施,也未能令某些群体高兴起来,反而使他们变得嫉妒、多疑、恐惧,并感觉被忽视。
第五,文化差异。文化差异当然容易引起偏见、种族歧视、种族优越感,而所有这些又都会对国民整合构成威胁。不同文化意味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类型以及不同的问题,最终会导致冲突发生。这些差异常常会在所有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中显示出来。一些文化的支持者变得极端,故意展示其文化标志。
第六,种族隔离或物质分离。物质隔离的确产生物质接触困难,导致族群间的相互不了解,尤其是居住在不同地区者。例如沙巴和砂拉越的那些部落,让他们之间互动的机会是有限的,而与半岛马来西亚人民的接触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碰到了“我们不喜欢我们不了解的东西”的情景。“眼不见,心不烦。”如此这般的物质分离自然容易滋长偏见、孤芳自赏、种族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