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唐锋一愣。
“我们”安东尼伸出左手,虚引一圈。从雅琳娜公主、卡顿,到面前的保罗和唐锋,都圈在里面,“我们这里的所有人,名义上,是帝国长公主,是国王陛下的特派使者。落到这大军当中,无论我们是否承认,实质上,就是监军”
唐锋沉默不语。
他也是知兵之人,一听之下,立即醒悟安东尼的意思,
辉煌帝国的权力架构之中,国王与各大行省大公爵之间的关系,名义上是君臣,乃上下级之分。但在实质表现上,却更像是同盟。
比如雅琳娜公主的父亲,当今的国王陛下。他之所以能坐稳皇位,除了自身乃帝国顶尖大贵族之一,掌握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拥有来自于爱丁堡、勃艮第、阿伯丁三大行省的强力支持。
贴切的说,国王陛下就是三大行省加上帝都所在的帝国第一大郡华沙郡等四大势力,所共同推举出来的代表。凭借这股帝国最强大的力量,他才能摘下辉煌帝国的璀璨皇冠,稳坐皇位。
历年以来,帝国境内出现叛乱事件,多是由所在行省的大公爵自行派兵镇压平乱,不劳国王陛下费心。若遇到规模较大,影响甚为深远的大事件,帝都也顶多派出使者,到大公爵府中催促一下。即使随军一同出征,也是嘴巴上锁,轻易不对军队行进运作发表任何意见看法。
只因为,这本来就是人家自己的家务事。外人指手画脚的,算个什么事
此次一省大公爵叛乱,爱德华兹大公爵奉旨出兵,那是基于同盟的共同利益,也是盟友应尽的义务。所谓领奉圣旨,是说着好听,爱德华兹若不当它一回事,也就是一张废纸而已。随便找个借口拖着,国王陛下也只能干瞪眼。
这支平叛大军,兵种齐全,军备充足,实力相当雄厚。
拉到东线的爱丁堡去跟里加帝国开战或许不够看,但对付相对孱弱的塔兰托,却是极为强盛的军势。
唯一有所欠缺的,是在最高端层面的战力。
哪怕是一省之尊的大公爵,第四境界黄金级别的武道强者,也不是想要招揽就能招揽得到的。经历了一次挟持事件,爱德华兹大公爵更是要把至强武者留在身边,以保证自身和家人的安全。
于是在这支军队之中,并没有任何一名顶级强者坐镇。
顶级强者的强大战力,有时候顶得上一支精锐部队。若是使用得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足以逆转一场实力悬殊的战争。
约翰将军知道其中厉害,对于拥有“蔚蓝剑圣”卡顿和实力神秘莫测的天才少年安东尼的“监军”一行,自是热情无比。不但破例安排了一辆豪华马车,供公主等人代步。更是拨出一支千人部队,交由他们亲自指挥即使这是一支完全由非职业者组成的新兵队伍,也已难能可贵。
可以说,这是辉煌帝国建国以来,地方军队与帝都“监军”最为和谐融洽的一次合作。
但再怎么融洽,谈到军队指挥和作战方略,则是约翰将军的禁区领域。若是卡顿或安东尼亲临,他也许还会耐心解释一番。至于唐锋这个小小的黑铁斗士,哼哼,没被赶出军事会议,都算是给两位强者面子了
唐锋和保罗两个新人,无论资历还是实力,都完全排不上号。按道理,怎么都轮不到他们带队领兵,分任正副千总之职。奈何卡顿和安东尼不可能亲自领兵,白银斗士们身为公主侍卫,有守护之责,加上也不大看得上这队新兵,也兴致缺缺。
于是唐锋和保罗就这么十分意外,又极为合理的担任了这支新兵队伍的头领最起码,比起个人战力与常人无异的林志风和许风,黑铁斗士和力气体质异于常人的离族小子要更合适。
让安东尼颇为意外的是,唐锋居然对领军打仗很是热衷,而且似乎还不像个对军事一无所知的小白。
听林志风说,原来他还是个军事迷,向往“好男儿马上取功名”的铁血豪情。
嗯,倒也算个小小惊喜。
至于保罗,就是一打酱油的,纯粹凑数。唐锋为了军队的事争得面红耳赤,“金口”频开。他却没心没肺的在一旁干看着,嗯,估计他也搞不清楚争论的是什么。
大部队行军,不同于单人匹马的飞驰,速度要缓慢得多。
大军前行近十来天,才缓缓接近了两省边界。
雅琳娜公主殿下自然是心急如焚,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而同样怀有热切心情的,还有平叛大军的主帅,约翰将军。
约翰将军自小从军,由部队底层开始,慢慢崭露头角,累计军功逐步晋升。到三十岁时,得爱德华兹大公爵赏识,破格提拔,为大公爵总揽军队,至今已十多个年头。
在这期间,虽然也有来自家族的从旁帮助。但更多的,还是靠着约翰将军自身的本事和努力。
四十出头就掌管一省军事大权,成为辉煌帝国排得上号的实权人物,约翰将军足可自傲。
但是,他心里一直隐藏着一个心结。
对面的里加帝国弄了个“里加六大名将”,其名气随着帝国的四处开战,在整个奥斯大陆都流传开来。
辉煌帝国偏居一隅,老实安分,只有在被里加帝国欺负的时候被动防御,连像样的反击都没有一次。
仗打得少,再有能力的军事天才也难以冒头。
整个辉煌帝国,能被大陆上其他国家记住的名将,只有一个马特西亚斯大公爵。
还是因为壳子够硬,抗打耐揍而出的名。
如果在辉煌帝国内部也给所有统兵的将领排个座次,一百个人里面,起码有九十九个会选择马特西亚斯大公爵。剩下的那一个,也几乎不可能把票投给约翰将军。
阿伯丁行省爱德华兹大公爵的手下,约翰将军
那是谁啊
约翰将军不甘心,很不甘心
他从军将近三十年,从一介小兵做到统帅万军的大将军,统军经验极为丰富。且自小热爱军事,熟读兵书,对行军布阵也极有心得。若非如此,也不可能被爱德华兹大公爵看重,破格提拨。
像我这样的天才,本该在奥斯大陆上纵横驰娉,摧城拔寨,名扬天下
只可惜受时局所限,约翰将军虽然也有几十次的领兵出征,但仅仅局限在阿伯丁行省之内。而规模最大的一次“战役”,就是踏平了一个连老弱病残在内,不足2000人的山贼寨子。
如此孱弱的对手,怎能彰显出大将军的威武
约翰将军如同一头战意熊熊的猛虎,渴望着一只同样凶狠的猛兽作为对手。对于落荒而逃的兔子、山鸡、老鼠等小家伙,完全不屑一顾。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也觉得不该就这样埋没他的才能,随手拨动了天下大局上的某些棋子。
于是,他渴望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
塔兰托的军队,在约翰将军看来还是有点不够份量。因此,他明知道自己的作战计划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有点简陋,还是坚持了下来。
他就是要让手下、同僚、大公爵乃至国王陛下看到,以自己的指挥才能,哪怕只凭临敌时的即时应变,也足可拿下叛乱的塔兰托大军。
他要把塔兰托作为踏脚石,展露自己的锋芒。
塔兰托以后,就是爱丁堡东线的里加军队。然后是里加帝国本土,再然后是整个奥斯大陆
约翰将军锐利而深邃的目光,越过了遥遥在望的塔兰托,飞得很高,很远。
“报”一阵急报,打断了约翰将军的畅想。
“前方遭遇敌军拦截,前锋部队已拉开阵形,主动迎战。现在敌我双方正在交战”
“来得好”约翰将军一声暴喝,声音高亢洪亮,中气十足。
“就让这一战,成为我征服大陆的起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