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关于野人的资讯,多年来,喜欢极地探险的王子,在有关科考书中了解过很多:他们是一种界于人和野兽之间的巨人!早在一八九八年就有人追踪过他们的足迹了。
一九七二年,一些生物学家也发现过野人的活动足迹。早在六十年代初期,尼泊尔政府就已经立法保护野人,严禁对他们捕猎。
一九七四年,在尼泊尔北部纳木切巴扎以北的马切尔摩小村里,一个谢尔巴少女就受到过野人可怕的攻击。当时甚至还杀死了五头公牛,当地警察也证实了这次报道,并介入此事的调查。
王子还记得一份记载:一八四八年,中国西藏自治区的墨脱县西宫村,一名叫做桑达的牧民被雪人活活儿抓死,而且留在桑达身上的气味臭不可闻,令人几欲作呕。
一九五一年的一个阴暗天气,英国珠穆朗玛峰登山队,拍下了第一张雪人清晰的照片。
一九四一年,前苏联医术精湛的军医,在今天塔吉克斯坦的帕米尔地区一个小山村里,捕捉到一个混身披毛的大脚野人,他不会说话,却只会疯狂的咆哮。
后来,前苏联边防哨所年轻的卫兵,干脆自作主张把这名野人枪杀了,这令军医十分伤心,耿耿于怀。
这位军医的名字就叫做“维斯长捷斯蒂夫”!数天后,他满怀悲悯的心情,将这件事情写成数千字的通讯.发表在前苏联一份国家级权威医学杂志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继他不久后,一个叫维克莱翁第亚的狩猎检查官报告说,他曾追踪过一个全身毛茸茸、扁脸孔的两脚怪物,并在距它五六十米的隐蔽处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详细观察。
后来这位洋仁兄不幸被野人发现,招致猛烈进攻,险些送掉卿卿性命!此后一直到死,他的脸上都留有一道长达十六厘米,活像大蚯蚓一样触目惊心的疤痕。
综合以上信息,王子意识到,这是一种动作超级迅速,力大无比,性情凶悍,行踪不定,极具危险和杀伤力的神秘家伙。
而且根据印象中的观察对比,这两只野人的大脚印和小戴宗尸体旁边的脚印基本一致,凶手正应该是野人才对。
那么,寻找并抓住野人,缴获头颅和方向盘,就能确认野人到底是不是杀死小戴宗的凶手。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重要线索,和迫切需要搞清的问题。
可是,车子已经追了两个多小时,依然不见野人的踪影,担当先锋官的包包,由于连日来长途奔跑,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王子手握方向盘,不禁急躁起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不耐烦。他急于抓住凶残的野人,好给大师哥小戴宗的在天之灵有一个交代。
可是,欲速则不达,风一样的野人依然是毫无踪影。
包包的速度也越来越慢,最后耷拉着脑袋和耳朵,下垂着眼皮儿,尾巴也低垂下来,显得无精打采,几乎就是人类行走的速度。
也难怪,包包这些天一直是用汽车的速度疲于奔命的,就算是机器人儿或机器狗,也需要检修调整,和充电涂油啊。
王子是个关键时刻脾气暴躁的人,双手徒劳地拍打着方向盘,毫无办法地放慢了油门儿。
风流公公也无聊地吹起泡泡糖,扑扑作响。
含笑则无所事事地嗍起了棒棒糖,半眯着俊俏的双眼。
王子直想对二人发火儿,想了想又忍下来,点起一支大雪茄,兀自喷云吐雾,百无聊赖地慢慢抽起来,能有什么办法呢,包包如果再快速奔跑,肺部非得累炸了不可……
就这样,茫茫的崇山峻岭中,一只大藏獒像一个小黑点儿,领着一个比它大一些的大黑点儿,一前一后的慢慢移动着。
这样慢慢地追寻着,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包包的体力在缓慢中得到了恢复,突然支棱起耳朵,瞪大了双眼,张大了鼻孔,在风中像雷一样地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