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导早就听清了奢崇明和乌鸦的对话,但他很聪明,一直装聋作哑,直到奢崇明问话,才恢复正常。
“向导,你且说说城里锦衣卫的情况。”
“城里?城里没有锦衣卫呀。”向导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奢崇明暴跳如雷:“北社土司那个老匹夫竟然敢骗我?来人,强攻北社县城,抓到那个老匹夫,我一定要把他扒皮抽筋!”
“大王请息雷霆之怒,”向导跪下来了,“土司大人没有骗你,城里的确没有锦衣卫,但是城外有呀。锦衣卫来的人太多,北社县城太小,住不下,所以他们在北社县城外五百步的地方扎营。”
奢崇明不跳了,说道:“详细说来。”
“大王,锦衣卫总共来了一万五千人左右,其中一万人身着金盔金甲,另外五千人不知道为什么不着甲。”
奢崇明大惊失色,问道:“你详细说说那些不着甲的士兵。”
“我只是远远地看着,那些不着甲的士兵长什么样子不清楚,不过他们的兵器我看清楚了,是长枪。”
“枪杆上了漆没有?”
“不知道,反正是白色的,就算上了漆,也是白漆。”
“白杆兵!”
奢崇明和乌鸦倒退两步,这个名字他们很熟悉,那可是朱燮元麾下最能征善战的部队,不止一次在屁股后面追着打他们。
奢崇明跺跺脚,道:“看来这个财,咱们发不了了,还是回去吧。别财没得到。把命送掉了。”
乌鸦有点不甘心,问道:“白杆兵,就是那些不着甲的士兵布置在什么地方?”
“在军营的后面。”
“军营有后门没有?”
“有倒是有后门,不过很小,只有三尺来宽。”
乌鸦喜道:“大王大喜啊。此次不但可以大破锦衣卫,而且还可以消灭大王的宿敌白杆兵。”
奢崇明眼中精光一闪,问道:“乌兄何出此言?”
见乌鸦报喜,奢崇明的称呼都客气了不少,只不过还是错的。按照乌鸦的说法,应该称图木尔兄才对。可惜奢崇明既固执又强势,乌鸦也拿他没辙。
抛开姓名问题,乌鸦道:“大王,锦衣卫过于自信,把那些没有经过战争锤炼过的部队放在前面。而把百战精兵放在后面。如果我们攻击锦衣卫,他们必定溃败,向后逃窜,帮我们冲垮白杆兵的阵营。到时别说是大王的精兵,就算是小儿,也可以拿刀随便砍死白杆兵。”
奢崇明哈哈大笑,道:“乌兄说得有理。锦衣卫,我可是早有耳闻。他们在大明那可算是一霸。无论多大的官,见了他们,腿抖得都像筛糠一样。可惜我手下的兵并不是大明的官。不但不怕他们,而且砍他们来,那是一个比一个狠。今天,咱们就给大明的官做个榜样,把这些锦衣卫全都砍喽。”
乌鸦凑趣地说道:“事后,说不定那些大明官员还会送大王一块匾。上面写着‘官员之友’四个大字。”
奢崇明和乌鸦两个人哈哈大笑。
笑罢多时,乌鸦问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情报?”
向导略一思索便答道:“大约有三千多名白夷拖家带口地投奔锦衣卫,锦衣卫便在他们营地外五百步的地方另立一营地。专门安置那些白夷,还派了一千士兵守卫营地。”
奢崇明紧张地问:“是白杆兵吗?”
“看服装应该不是,因为他们都身穿金色盔甲。”向导说道,“大王,不如你也把白夷营地拔了吧。那些白夷实在太可恶了,竟敢打伤主人逃跑。”
奢崇明冷笑着说道:“白夷营地肯定是要拔掉的。这些白夷已经起了反心,不好用了,所以要斩草除根,一个不留。不过,不是今天,而是明天。两面攻击,往往会两面失败。我们今天先集中精力把锦衣卫营地给平了,那些白夷,你还怕他们跑了不成?至于那边驻守的锦衣卫,不来招惹我们便罢,要是敢来招惹我们,我们就掐巴掐巴把他们灭了。
乌鸦附和道:“对,就是这么个理儿。虽说营外有一千名锦衣卫,但营地的后门,他们进不去,只能绕到前门来救援。那时我们再以逸待劳,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
奢崇明又问道:“锦衣卫的战斗力如何?他们每天训练吗?”
“哪有什么训练,每天不到日上三竿,他们就不起床。还有,夜里营地里有时还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请来的花旦。最搞笑的是他们的主帅朱……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叫他狗官好了。那狗官每天都去参加白夷的歌舞晚会,也不知搞了多少漂亮的白夷妹子。”说到这里,向导一脸的艳羡之色。
乌鸦安慰道:“别急,等明天破了白夷营地,你想要多少白夷女子都可以――不过得等大梁王和我挑完再说。放心,你的功劳,我们不会忘记的。”
向导急忙没口子地感谢,不过他心里却在想,等你们挑完,还有我的份吗?不过,向导的目标并不是白夷女子,而是锦衣卫。现在既然没有指望,到时也不会失望。
计议已定,在向导的指引下,奢崇明带领军队向锦衣卫的营地摸去。
因为离锦衣卫的营地比较近了,怕引起明军的注意,叛军熄灭了火把,靠着一弯残月的淡淡清辉,悄无声息地行军。
一路上,那些捆得如同一条绳上蚂蚱一样的士兵也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跤,但他们知道这是关键时期,都十分坚强地把哭喊、呻|吟都咽回肚子里去了。
乌鸦无意中看到一个叛军满脸是血,却还走在队伍里,既没有哭喊出声,也没有用手擦一下血迹,只是眼睛里凶光四溢,大概把这笔帐算在了锦衣卫的头上,准备到时好好报仇。
乌鸦暗暗心惊,心道,奢崇明虽然粗鲁,但带兵还是挺有一套的,竟然带出了一支这样的强兵。
看来,帮助他得有点限度,万一他入主中原,和大清对碰,大清说不定还得吃点小亏。
短短的五里路,平时走起来可能非常轻松,但叛军队伍却像历尽了千难万险一样,走完后,个个都长出了一口气。
眼前就是锦衣卫的营帐。
只见那是个占地非常广大的营地,里面密密麻麻全是帐篷。帐篷里还点着灯,那些灯明亮而且稳定。
奢崇明暗暗啧舌,这肯定不是便宜的菜油灯,而是蜡烛。蜡烛可比油灯贵多了,看来,这次进攻营地,还真打对了。整个营地都使用蜡烛,可见主帅的豪阔。
打下这个营地,吃、穿、用就全有了。到那个时候,还怕朱燮元围剿吗?不,说不定那时根本不用打仗,因为锦衣卫的主帅和信王全在自己的手上,朱燮元还敢打吗?那还不得乖乖地坐下来谈判哪。
奢崇明问道:“里面都是锦衣卫士兵的营帐吗?不会有空的吧。”
向导答道:“全是。营寨里营帐虽多,但似乎没有空的。前几天我们土司大人还去拜访过一次,亲眼看到锦衣士兵把营帐立起来。据说锦衣卫十分阔气,别看帐子这么大,但一顶帐子里面最多睡五十个人,中间还留有过道,便于士兵走动。”
叛军士兵也惊呆了,眼前的营寨哪里是什么临时建筑,分明是打算在这里长治久安下去。眼前的寨墙上的木板,每一块都刨得平平整整,似乎还刷过桐油,就算泡在水里也不会腐烂。寨墙上的鹿角拒马都是钢铁打造,紧紧地镶嵌在墙上,闪着冷森森的寒光。
反观别的军队的营寨,不管军队强弱,主帅的英明与否,这些东西都是临时找来――武器只要能杀人就可以,还管好看不好看做什么?
眼前的一切,只能说明锦衣卫的主帅烧包,非常地烧包,喜欢搞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
他们哪里知道,朱由诚来自后世,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不滥砍滥伐,树立营寨用的都是自己带来的板材。
当然,这也多亏了天启皇帝发明的四轮马车,可以让锦衣卫轻轻松松地带来许多东西,否则就算再想保护环境,树立营寨的时候,也非砍树不可。(未完待续)
ps:(状态恢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