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楔子很长,可以不看,可以直接跳过,不会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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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十年
爱情最甜蜜的只是谎言,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
若甜蜜只是为了互相欺骗,还有什么能拿来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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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林尘,一个相貌或许可以用帅气来形容的青年。
他的小学最先是在家乡完小就读的,那时他还很年幼,她也还很小。两人就是在这里这个时候初识的。
在整个完小的学涯,每次考试他总是第三名。
对于这样的成绩,一直到现在他都是用就是这么任性来安慰自己。
前提是,没有人跟他提起:
第二名其实是个女的......
第一名......其实也是个女的。
第一个拿这个话题来揶揄他的,就是他的老爸。
当时还在年幼的他,着实被这话刺激到了神经,一旁蹲在墙角面红耳赤画圈圈之余,心底就把两个罪魁祸首给记恨上了。同时还捎带上了他那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老爸。
一定要这个一点也不可爱的老家伙好看。小家伙捏着小拳头,气鼓鼓的这么对自己立誓。
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后来长达十多年坚持之久,锲而不舍的寻找他老爹学生时代的女学霸之旅。
当然,这是后话了。
心结压抑在他的心底,风平浪静的又度过了一些日子。
某天,下午放学,他背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小书包,任嫣红的残阳余晖投照在愁眉不解的小脸蛋上。
好想吃个雪糕,可是口袋只有两毛钱。纠结啊。
咦!
突然,看到个什么,他一吃惊,一猫腰就从地上捡起一张五毛的来。
“扑哧!”
一声轻笑突兀的响起,把早已甩开了步子向不远处小卖铺跑去的他吓了一跳,用余光扫到了吃着快见尽头的雪糕的她,在马路的左边笑得像一朵夕阳下的小桃花。
毫不犹豫的用捡到的5毛钱买了一个雪糕,他转瞬又想:“不对啊。那丫头刚刚笑得那么开心,赶明儿把这事给我一宣扬,那我一世的英明岂不毁于一旦?”
于是,他又掏出刚找的一毛钱向老板又要了一根老冰棍,转身向着小卖铺外面追去。
“卢思悦,你给我站住!”
“干什么哩?”还是小女孩的她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疑惑不解的看着他。
“这个给你。”他递过了老冰棍:“还有,刚才的事你不能给我说出去。”
“嗯嗯......”
她滴溜溜的转着眼珠子沉吟了一会儿,伸出粉嫩嫩的小手一指:“那我要那个。”
“你想得美。”
“就是因为你和王雨蓉老是考得比我好,搞得我爸笑我读书读两个女的都读不过,白长了个小*,闹得好大个没脸。我没揍你们两个主要是怕你们哭了哄不到,现在竟然还想要我的雪糕。没门!”他凶恶的皱起了小眉头,很坚决的拒绝了她对他的第一个无理要求:“哼!”
时间在指尖滑逝,期末考试很快又来了,到了领成绩单那一天。
这次,他的名字排在第二位,她却考得很差。
列在第一位的是王雨蓉,95和99的成绩也确实当得起这个位置。
只是神奇的第二位的他成绩确是双100,还是‘卓尔不群’的手写体。
并每一位同学手中的通知书上都是这样!
很快,班主任进来了。
第一件事就是‘表扬’了他:“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我们林尘同学做事很兢兢业业。成绩单复印机一共复印了62分,他一丝不苟的全部给稍微的处理了一下,一张都没有拉下。这么严谨的作风很是难得啊。”
全班哄堂大笑,说这话的班主任眉宇间也是乐坏了。
“不是我干的!”他一向以有偏向文艺少年的范来标榜自己,这回双眉倒竖,脸红脖子粗的瞬间化身了diao、丝少年。
......
很快,事情得到了澄清。
起因要从那事说起。
上次那事的第二天,她就把应该王雨蓉知道的那部分,很将意气的给自己这个小闺蜜说了。
众所周知,人类之所以是高级灵长类智慧生物,有个很大的特征,就是会主动对信息进行加工。
一个小朋友蹭破了一点壳膝盖的皮,然后买了个创可贴的消息,经过三个人的传播就能变成‘是一个身高八尺、腹肌八块的昂藏大汉竟然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手术很成功,现在已经要买夜用型卫生巾来止血了’的爆炸新闻。
经过年少不更事的她。传播消息到王雨蓉耳中,就成了以后考试谁敢再考得比他好,他就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杀人泄愤了。
当时确实把乖乖女王雨蓉吓了一跳。
只是随着日复一日的时间推移,又给忘记了。
等成绩出来,看到自己那向来成绩和自己比肩的小闺蜜这次竟然大失水准,被甩到了十名开外。这一下子就把王雨蓉给惊醒了。
是啊,思悦之前说了,谁敢再考得比那人好,他就要杀人泄愤了。
惊慌失措之余,身为学习委员的王雨蓉就在复印室里,用随身携带的圆珠笔给他改成了语文一百,数学也是一百......
经此一役,他声名大振,在整个完小,别说女生不敢考得比他高,就连男生也不敢啊。
正常情况,他本应该就此后会顺风顺水。
只可惜他父亲要外出谋发展,他也随之换了新的学习环境,这份超然却也无福享受了。和她之间也长久的断了音信。
到了初中,随着学科的增多,他语文拼音的短板渐渐被数理化压倒性的优势所覆盖不见。
哪怕又多了英语一个更大的短板,他依然是风光无限。
有本事,有能耐的男人最迷人。就像这话说的。开始有女生写纸条给他,红着脸表达对他青涩的爱意。
这还都不算什么。
真正的巅峰时期,是一次物理考试之后,他和两位好朋友议论着考试走向食堂。
在途中就因为最后那道大题的分歧争吵了起来。
三人各持己见,立马吸引了大批去食堂吃饭的同学围观,并陆续有人加入到他那两个朋友的阵营里面,同仇敌忾反驳他。
随着围观人群的不断扩大,很快几乎本年级所有的男学霸都卷入了这场纷争,选择了自己的阵营,但是始终没有一个人和他站在一边。并另外两个强势的阵营之间虽然互有分歧,但却一致的否定了他。
至于学校本来就比较稀缺的女学霸,由于矜持,倒也没人捋袖子露胳膊上场。
幸好能卷入这场争论的前提,是做出了这一道题来,最起码也得有个思路,所以围观人群虽众,选手也就十来个人。不至于多到一人一口吐沫就能把他淹死。
哪怕是孤立无援,只要自己的声音还能传播得出去,他还是侃侃而谈,据理力争的捍卫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两大阵营外加一个单枪好汉谁也没奈何了谁,就问题无疾而终的去吃放去了。
重点在众人吃饭回来之后,他收到了本年级仅有的两位女学霸的情书。
接连而来,瞬时间就全校轰动了。
第二天,试卷发下来了,成绩证明了正确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
结果,一个下午陆续又来了十几个粉红着脸的女生,以及她们带来的十几封情书,各式各样的。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时的他还只是个孩子,谈爱对他来说是最无聊的事情。
事实上,就算是看小说,遇上感情戏他都是直接跳过的,甚至他还以一本小说武斗戏和感情戏的比重来衡量一个作者的水平或者尽职度。尽显着理工科生的思维方式。
期间,有这么一个小插曲。
某个周四,他意犹未尽的看完了班上的最后一本武侠小说,无聊思变之下随便找了一个女生要小说看。
这可是新鲜事啊。要知道他尽管是个小说迷,可从来没有找女生借过。
用他的原话说,看着那封面就不喜欢。
女生很是热情,翻开黄皮课桌,里面码着一摞一摞的课外书。一股脑的捧给了他。
他初始闪烁着欣喜的星光,但很快就黯淡下来了。
什么嘛。
这些作者肯定全部脑袋穿洞,简单得和草履虫似的。
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套路。
要不三观不正女diao、丝讹上了高富帅,要不王子神经错乱,放着白富美不要去跪、舔灰姑娘的石榴裙,再不车祸、癌症、三角恋。
你说你tm都得绝症了还谈什么恋爱,不是有病嘛。还不如去杀个人呢。真要打起来这也算武打戏了。
时间匆匆,中考之后,他考上了市一中。
说也神奇,高中一切看似也和初中没什么两样,可空气中却好似弥漫着荷尔蒙催化剂似的,初中完全无视两性的他,高中心中渐渐有了朦朦胧胧的异样感觉。
懵懵懂懂中,和朋友吹牛打屁时,也经常来了兴趣,会聊上一些成人的段子。
在一次闲聊中,一起从初中升入市一中的朋友告诉他,当初写情书爱慕过他的那两名女学霸,如今可风云蜕变成了明星人物。
一个成了市一中的班花,一个艳冠三中,登顶成了校花。
朋友还怂恿他发挥一下‘前任王子’的优势,去折得花枝。
在同学的一片鬼哭狼嚎中,他苦笑着否定了这个提议:“当初不过是因为乡野地方,她们都没什么见识,才饥不择食的。如今一个个的都见了世面了,哪里还看得上我这个明日黄花。还折花呢。别被打得折腿才好。”
口中虽这么说着,脑中回想起两位曾经的爱慕者,现在看来五官确实长得精致,很有美人潜质,顿时心中也颇为遗憾。
找优秀的对象啊。特重要的是,一定要在对方没见过世面之前拿下对方,否则事隔经年,视野不同了,那口菜可未必是你能吃得到啰。
在唏嘘和感慨声中,高中的岁月在林间的小路上缓慢流淌着。
因为一次意外的照面,他的心湖‘嘭’的一下起了难以平静的涟漪。
然后,整个高中,他都疯狂的爱上了一个天使般的女孩。
水晶般的眼眸中,有着似水柔情的恬静,日日迈着灵动的步伐,来回穿梭在连接教室和校门的落叶水泥路上,像是一只掉落在凡间的精灵,又像是一个活着的美丽神话......
他彻底的沦陷了,主动向班主任要了教学楼前,花、树林中那条小路的清洁工作。
那是女孩每日必定经过的小路,他每天风卷残云的用过了早餐之后,就会闪电般的拿着扫把跑到他的岗位,然后在心中每天彩排一个新的,公主和王子相遇的故事,静静的等着回家吃完早餐回学校的女生经过他的守候点......
尽管他每一天都会构思一个完整的、新鲜的、精彩的相识故事,尽管女孩每天也都会从他的鼻前经过,但他始终都没有让他的任何一个故事开出了现实的结果——他始终没有鼓起勇气上前和女孩搭讪。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222个故事出世了,也埋没了。
就好像,他每日生于心中死于心中的故事给上天听到了一样,这一天,没有彩排的意外来了......
“同学,能请你让开一下吗?”一个如风铃般悦耳的声音,将他从充满美好幸福的内心世界中惊醒过来。
因为太过投入,回神过来才意识到自己手持着残缺扫把,和门神一样,威风凛凛的伫立在小道中间。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我、我......”他第一次结巴了“可以做你的朋友吗?”
“可以啊。”
“啊、我叫林尘,很高兴认识你。”
“秦茵,认识你很高心。”
上天是公平的,有时给你开了一扇门,同时也会关闭你的一扇窗。
自从那次只因意外无关勇气的相识之后,他依然清洁着那条小道,但目的却不同了,为的是和女孩一起走向教学楼。
只是每天雷打不动的相识小故事在心中永远的断更了。
他也不再喜欢和其他的同学混在一起,朋友间的吹牛打屁也经常性的少了他。
他喜欢陪着她,静静的围着学校里那张铺满半边荷花的人工湖转,轻轻的掠过丹桂,快活的穿过垂柳。
有时,逢上荷花燃烧的季节了,他会想方设法摘下最鲜、最艳、最大的那一朵送给女孩,他喜欢映日荷花别样红的风景,更喜欢娇花配美人的惊艳一幕。
女孩总是那么的恬静。和她并肩的走在一起,他感觉女孩有种出落凡尘的脱俗丽质。只有偶尔女孩调皮的时候,会折下柔柔翠柳,咯咯笑着插着他满身都是时的鬼灵精怪,才人相信女孩不是谪落凡尘的仙子,而是天工厚爱的人间精灵。
他的英语成绩很差,早已经决定了放弃,不过他们的英语老师却不是这么想。
一个数理化生总是开着无敌,语政生地也处在上游水准的学生,一旦把英语搞上来,那意味着什么?在市一中,那意味着高考之后就是去国家顶级学府华大、京大蹲坑的料啊。所以希望他能将更多的时间留给英语。
显然,出于善良的英语老师一厢情愿了,他本来就对英语有抵触的情绪,否则也不会好几本英语教材都用来写打油诗了。
以前无所事事。友情敷衍一下倒也没有什么。可现今不同往昔。假和尚念经abcd,怎么也没有陪着女神遛圈重要啊。
他如此不端正的态度终于激恼了英语老师,在一个早上的早读,在所有人面前集中爆发了出来:“英语学不好,你以后就是一个人渣!”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人生在世谁不是靠本领吃饭?我堂堂一个华夏人,凭什么学不好英语就成了人渣!
尽管尊师重道让他没有当场跟老师翻脸,但心中的刺痛还是疯狂了他的倔犟。
那次月考他以英语零分的成绩考了全班第七名,获得了前十名的特权——主动选择座位。
他在一班人瞠目结舌中,孤零零的从黄金地段第三桌搬到了最后一桌,把教科书在课桌上砌成了城堡,就再也没有听过英语课。
连假装都没有。
整个世界都宁静了,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女孩。
唯有一个小小的遗憾,就是有点轻微近视又没配眼镜的他,搬到了八十六个同学共处一室的最后一桌,英语课是看不见了,可其它的课同样也看不见了啊。
没关系,反正他习惯了考前三天复习抱佛脚。这招从小学用到高一一直也没出过差错。
他依然每天照常陪着女孩遛圈,走得就像一路走向白发苍苍的爱恋。
他从来没有深情的向她说过爱你,也从没有趁着柔美的夕阳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但他始终在女孩身边,以占有者的姿态驱赶完一切觊觎女孩的叵意之徒。
对于他的蛮横,女孩也从没有做出过辩言,好像默认了他的特权。
荷花盛开时,他依然习惯每天摘下一朵送到女孩的手中,无论刮风下雨。
他希望等他送出520朵荷花的那一刻,就把女孩的手牵到手心,跟她说:“我爱你,请你做我一辈子的唯一。”
可惜,他没等到那一天。
送出一百五十四朵之后,他迎来了高考滑铁卢。
英语老师的话,就像是魔咒一样不停的在他的脑中回响。
“英语学不好,你以后就是一个人渣!”
一整个暑假他都没有再和女孩联系,那是他人生最黑暗最低潮的时期。所有的不好、所有的厄运就像闻到了鲜血腥味的野狼,全都趋之若鹜的来到了他的身边,对他放肆的、狰狞得笑着。
他生平第一次看到了这世界的丑陋,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不像个人。潦倒的就像一只大街上狼狈逃窜却无路可逃的落汤老鼠,丑陋得就像一个失败了遭人唾弃的小丑,可怜得就连享受孤零零的凄凉都是一种奢侈。
原来天宫和地狱之间相隔得是如此之短,短到所有的跨越就在出成绩的那一瞬间彻底完成。
甚至他还来不及一个眨眼,就看到了颠覆性的巨变,传奇性的魔幻——云端变成了悬崖,天使变成了魔鬼,新生变成了腐朽,家园变成了刑场,馨香变成了恶臭,生命变成了死亡......
这种痛苦的感觉,就连以前某段物质最为艰难的日子,贫穷潦倒到无米为继,靠红薯、野菜求活的时光里,都没有体味过的。
那时,他起码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而现在呢?
他觉得英语老师形容得很贴切,自己就是一个人渣,一个众叛亲离,看不到希望曙光的人渣!
击倒他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这别人也不是路人,而是曾经让他觉得生活如此美好的亲人。
他曾经无意中看过岳麓书院的一副对联,其中有三句话一直被他视为人生于世的至理名言。可现在他却觉得那根本就是在放屁。
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
哼!好说不好做啊。
是非审之于己、得失安之于数。这两句好做到。但是‘毁誉听之于人’,谁能做到?特别是在那个刚从云端掉落深渊的那一秒。
一个人只要不是天性凉薄或者天煞孤星,那就一定会有攀不过去的高山。就像,你若是在乎一个人,你岂能不在乎他或者她说的话?你若是在乎他(她)的话,那‘毁誉听之于人’岂不可笑。
对这没有感触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曾经视他为骄傲的亲人突然间变了脸,厌恶的指着他:“你说你,平时就知道妄自尊大和偷奸耍滑,真本事半点没有,装得人摸狗样,一考就和一坨屎一样。”他一定没有经历过,曾经和他好得一个人似的的铁杆好友在路上遇见的时候突然仰身、下斜眼看他;他一定没经历过曾经要好同学那个圈子他再也站不进去......
这些,他都经历过。
他想他现在懂了,为什么当年项羽宁愿乌江自刎也不渡江了。
那是和他现在一样的心情啊。
同命相连,真正击败项羽的不是对手刘邦,也不是项羽自己,而是项羽最为亲密的亲友,那些曾经项羽最坚实的依靠。
他想过学项羽一样,结束这屈辱的生命,可是他和项羽愿意屈服这一点不同,实在没有勇气在自己最黑暗的时点里结束自己的生命,他还要让所以看死、看扁他的人大吃一惊,还要将所有抽过来的耳光都回扇回去;他想过悄然远行,就此远离突然变成了魔鬼的亲友,远离这块刚刚从天宫突变成的地狱,一个人去别人的家乡,别人的天宫求活。只是这样懦弱的逃避和死了又有什么分别?
所以他选择冷眼以观这个世界,对恶魔的狰狞以及地狱的煎熬听之任之,做一只独自舔伤的残狼。
这段长达三个多月的煎熬真是痛苦。度日如年,整个人痛苦得灵魂就像快要死掉了一样,行尸走肉的与黑夜为伍。
而唯一还活着的证据是心脏跳成了呻、吟。
他不停的寻着话来麻醉自己,这是他唯一能给自己活下去的勇气。可每当心伤好似因为刻意的遗忘、刻意的不去想而要愈合似的,很快就有人口诛舌剑的给他撕下新的伤口。让他误以为,活着就是为了赎罪。
他开始有些羡慕到哪总是遭人怜悯的孤儿,也开始理解他们为什么总是比一般人坚强一些。因为一旦跌倒,只要能战胜自己,就能立马从跌倒之处爬起来。
而余下的人则不一样,他们除了战胜自己之外,想要爬起来还要战胜着魔般一股劲把他按在地上的亲友们。
多么悲哀的现实,曾经越是幸福的人,潦倒之后身上背负的枷锁也就越重。
三个月之后,他一个人背着书包离开了‘地狱’,来到了省会城郊的一所三流大学,迎来了新的人生,新的希望。
在绝望和几欲疯癫中苦苦熬了三个月,为的不就是这一天,这一个地方吗?
现在站在这所将要度过四年的学校门口,回想起过去三个月的时间,他现在都还是手脚冰凉,心有余悸。
在这里,他碰见了几位同样不幸的老同学,大家相顾无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碰见了他生命中特别的女孩——秦茵,他并没有感觉意外。
早就知道了女孩也在这所学校,还和自己是同个专业,同一个班。
在这里重逢,也不是什么特别喜庆的事情,他和女孩相视一笑,并肩向着大学的人工湖,用以前的老步伐,溜新学校的新的圈。
只是大学的人工湖里面空空荡荡,没有种植荷花,他也无从折花献美人。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每天坚持画一朵荷花送给女孩,用来代替客观条件无法提供的娇艳荷花。
岁月悠悠过去了一个学年,暑假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几乎扫荡了一中校园所有的荷花,凑够了366朵,将之送给女孩。
女孩出现在湖心亭上,置身在荷花的海洋中,美丽的脸庞上,表情很平淡,看不出喜乐。
“花很漂亮,谢谢你。”女孩意识到他今天还有话要说,悠悠的道:“我有一个秘密,你知道吗?”
“自出生至今......”
女孩走了,随手带走的还有一朵娇艳的荷花,表明心领了他的好意。
而他呢。
他终究还是没能将酝酿了三年之久的那句话说出口。
因为他知道,他没资格对着女孩将那句话说出口。
女孩没给!
他面目苍白的坐在那里,负责修葺学校园林以及人工湖绿化清洁的大爷慢慢踱步过来,神色复杂的看看满地残损的荷花,又看看和霜打了一样的他,叹了一口气:“你个混小子,以前每天摘一朵,我懒得说,就只好装作没看见。隔了一年没见你,老头子还以为从此天下太平了,结果一回来你就把人工湖给我扫荡得干干净净。”
“你说你。唉......看你这样子,我也不说你了。”老大爷双手负在背后,没回头,朝着湖的另一边,满是唏嘘的又走了:“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一个老头子也不懂。不过,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么多荷花你都摘了,只是失去一朵小红花也不要太难过了。”
“还有,下次不准再来摘荷花了。”
骄阳的天,半午的点,他独立坐在江中的,空余几株枯黄瘦瘠茅草的卵石小岛上,临近浅水,把玩着一块颇为嶙峋奇特的顽石,其石青绿色的整体中埋着一丝玄黄色的石纹。
说也好笑,这块石头是一个神叨的老头卖给他的,说此乃三生石,得之情顺三生。
将三生石、呃.....姑且称之为三生石吧。
将三生石卖给一个学业、爱情都失败的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以当老头让他看着付费的时候,他直接甩下一句‘买家心情低落,无心买卖,真正吐血跳楼价零元零毛零分’就走了。
“我有一个秘密,你知道吗?自出生至今,我遇上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男孩,但是却始终没有一个是我命中注定的王子。......大概,是上天故意压后了我的爱情吧。不过......宿命就是宿命,终究会来的。”
一面把玩着这块‘来路不正’的三生石,一面脑中不停的浮现精灵女孩委婉的拒绝,他意外的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心疼。心境和表情一样,竟然是格外的平静,就好像经历的只是一次寻常的老友聚会暂别。
大概就像秦茵说吧。我不是她的宿命,她也不是我的公主,那段日子走过的只是两条不相交命运线的意外近距平行,而心中失控的悸动,也不过是缘由她的美丽......
据神叨老头所说,这块三生石是女娲钦点的爱情守护石之一,它和它的同伴一样,各自所守护的是一个跨越轮回的忠贞爱情。护佑那传奇爱情里面的两个人相爱相守三生。
前生、今世、来生。
过去、现在、未来,是时间的一切,是前后的所有。而六道轮回也一样,不管何时何地何年何月,任谁都逃不过前生、今世、来生,所以理论上传奇爱情比千生百世更为久远,而女娲给三生石使命期限的定义也是后来永远。
传奇爱情开始后,走过了十来个轮回,渐渐有三生石发现,爱情故事里面的两位男女主人公又轮回又死去又轮回,但它的那条代表爱情进行时的红色情缘线却始终是沉睡的玄黄色。
仙山上越来越多的三生石好几个百年时间,都没有再红起了情缘线,于是就集体去询问掌管生死刑罚的阎罗,却被告知人间乱套了。
有些该生的死去,有些该死的为祸人间。而那几千对传奇爱情的主人公们,陆续有或男被妖魔女色所迷,或女为繁荣富贵所动,而各自抛弃了自己的宿命,成为了孽欲的傀儡,不能自拔。
众三生石不知所措,一筹莫展,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同伴失去了使命。
最终,一众三生石意见难调,自发的分为了三波。
一波为了使命的延续和美好的永恒而走下仙山步入红尘,不甘心的试图最后的垂死挣扎;一波很恨极生魔,恶向胆边生,蜕变成了妖魔;而更多的三生石则心灰意冷,兵解了一身的法力,散落在人世间成了一块普通的顽石......
一个很凄美的故事。
或许被故事赋予了丰富内涵的它,不应遗落在浑浊的红尘间,冰清玉洁的水才是它最适合的归宿......
“喂,这根冰棍还你。”正当他思索着是否将三生石抛入江中,予之一个美丽的归属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女声响起了。
他定睛看着眼前那根名叫‘冰棍’的脆皮雪糕,愕然一下,顺着白如雪脂纤如葱的小手望去......
是她!
封尘多年的记忆如同绝提的河水,瞬间侵占了他的心间。
“为什么要还给我?”
“哼,收了你一根老冰棍,结果替你保密了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老亏了。”她虽不再是七八年前那小女孩的模样,但是眉宇间的俏皮还是和以前一样。
“你真的有保密吗?”他笑了,用语气和字里行间的意思表示质疑:“要不,王雨蓉怎么知道我要杀人灭口的事情?”
“那、哎呀,那些又不是协议保密范围内的事情。”她被他眼中的玩味弄得大窘,气恼的一跺脚:“冰棍都快融化了,你到底要不要嘛。”
“要。白痴才不要。”
他灿烂笑着接过了那根名叫‘冰棍’的雪糕,吃着和她一起向着岛中亭走去,背后的——是不再在意的过去。
有些事情很神奇,善于归类的人们喜欢称之为缘分。
就像他和她的再遇。明明交往不多的两个人,时隔多年以后初次相逢就能没有任何隔阂的走在一起,肆意谈欢,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样。
她和他的境遇不同,一路顺风顺水上了大学,虽然就读的学校同在省城,不过她的大学却是重点本科,一线名校,国内著名学府,和他那所几乎下九流的营利企业型学校不可同日而语。
正是由于所有的这些便利,或许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在他人不可思议的眼光中,他和她如影随形的玩在了一起。
他还是那么的讨厌英语,总是本着有效利用时间的精神翘课去了,出校门,倒两趟公交车找她去玩。
和很多女人喜欢热闹、喜欢逛街不同,她总是会和他安静的走在有树荫和叶落的路上,挑选宁静少人的路段缓缓徐行。
有时累了也会选择在合适的地方小憩。
每当这时,她总是会央求他给她讲空洞的理想,以及他这些年来的一切,而她自己却从不参与搭话。无论他讲的是*或低谷。
他很享受这种默契,只是并不甘于现状。
不知道什么时候,女孩秦茵给他的打击和再也不会爱了的以为都悄然消散去了,但这一天的事情,他一直都记得很清楚。
“思悦,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天上午,太阳灿烂得暧、昧,祟祟的从山峦背后露出调皮的脸来。他和她一起坐在风轻浪微的堤岸上,青春的脸蛋上映着粉红的朝霞,他还是将这句酝酿良久却又略显匆忙的话说出。
听了他的话,她轻轻的摆动着双腿,后踢在堤岸的砌石上,保持着不变的微笑,沉默了一下,偏过头看着他:“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
“那就......嗯。好吧。”
“我对着东升的太阳发誓,我会爱你一辈子。”
“不,是三生。”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三生石,或许是它带给自己的好运:“前生、今世和来生,只是希望你能一直陪着我至海枯石烂。”
“哼。”
她轻轻一‘哼’,未施粉黛的俏脸上红晕却更为娇艳了:“你们男人的誓言,听听就好。”
“那你呢?”他猴急的问道:“你会爱我吗?”
她没敢看他眼中的灼热,目光投射在面前无限的远方,抿着小嘴,笑如栀子花绽放:“我的爱肯定比你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