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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番外:相见不识

听书 - 但闻人语响,谁家郝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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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人离开后,我开始了与姥姥相依为命的日子。令人讽刺的是,少了那人的存在,我和姥姥反而相处得愈加亲密融洽。再没有直接偷偷摸摸的紧张和无中生有的愧疚。心里面就像放下了一块巨石,豁然开朗,尽管略微显得空旷与虚无,但至少轻松了些。我不用再每天惴惴不安的揣测那人的心情如何,是不是可以让那人帮忙听写,是不是能央那人讲解下习题,还是又只能偷偷地在门边窥看,那昏黄灯光下专注而冷淡的身影。这些小心翼翼忐忑不安,都已经不需要了。每天陪伴我的,是姥姥发自肺腑的舒心笑容。我才知道其实寂寞与人数无关,只要心靠着心,就不会寂寞了。

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那个人不在的日子,那个人亦从我的世界中消失。然而奇怪的是,那人留给我的东西依然存在。无论是这张脸,还是我的性子,习性。尽管我曾刻意去遗忘,但不知不觉间,仍会被她留下来的一切所桎梏。我始终没有像别的孩子那般,蹲在门口捧着海碗扒饭,也没有用手背、衣袖抹鼻涕的习惯,更不会聚众赌牌九,下河游泳……尽管没了那个人,我也无法融入到人群中。依然继承着血管中她遗留下的禀性,优雅,从容,在冥冥之中顺着她的轨迹前行。

她不属于这里,而有意无意间追随着她的我,也无法得到这里的认可。大概是她离开的消息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村里人一致认为我已经彻底被抛弃,所以欺负我的人也越来越多,又因我依旧的“不变”而变本加厉。哪怕是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那些人踩污我的残旧书包,折断我的铅笔,撕毁我的作业。

起初,连我也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我除了挺直脊背,再无别的动作,谁叫我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呢?书包脏了,我洗。铅笔折了,我就自己用废纸将笔芯缠稳,而对作业本,我只需要将它借给一个最高大的同学抄袭,便能很好地护住了。而我本身,则被动地承受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上的人们给予我的攻击,视为另类的攻击。

我是另类?我生在黄村却不姓黄,也不随母姓文,甚至取了个复姓的闻人,母亲出走,父亲成谜,只有野孩子才能准确概括我的迥异身份。所以,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被欺负了又算得了什么?即便是将我视若明珠,姥姥的守护也是非常有限的。于是我就在磕磕绊绊中从二年级升到了五年级,我并不知道毕业后会迎来什么?是继续学习还是像村里某些大姑娘一样,毕业后结伴去打工,或者先找个相好把日子定下来。我也会这样么?却有一个声音在心头冷冷地抗议,“既然是另类,就该与旁的人不一样!”我看着手里勾勾画画的课本,还是舍不得就让它们就此蒙尘。我想读书,我想读书!想去外面更广阔的天地,想去把那个人找回来,甚至把另一个连影子都没留下的人也找回来。那样,我就不是野孩子了。

我开始认真听讲,努力学习,成绩果然刷刷刷的往上涨,也终于凭着这些分数,逐渐被一部分人所接纳。仍然有一部人在不允许作为另类的我好过的。我依然会被丢石子,被骂野孩子。

日子似乎改变了,又似乎并没有。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英雄小姐姐。我甚至要感那场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单方面欺凌,只因它把我的英雄送进了我的生命里,那件崭新的红外套亦点亮了我惨淡的世界,鲜艳夺目,温暖如春,一如那个女孩子干净明朗的笑容。我想,这一定是上天的慈悲,让无父无母,身份不明的我,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活着,真好。我每隔一段日子,就会将那洗好了的外套拿出来晒太阳,待它暖烘烘软绵绵了,才仔细叠好,小心翼翼的放入柜里的最深处。会有归还的一天的,我对自己说,只要能到城里去,会有相见的一天。这几乎成了我唯一的执着,我于是更努力的去学习,更努力的融入集体,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优秀。

也许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它又一次将小英雄姐姐送入了我的人生轨迹中。当抚上相片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真的是她!相片上的她,笑容依旧干净澄澈,泛着暖暖的阳光,晃花了我的眼,突如其来的霸占了我的心。从此,我荒芜空洞的心,被喷薄而出的柔软填满,孕育着一颗危险却又生机勃勃的种子。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从每一封来自远方的信中,汲取更多的养分。反正是她自己给我的,不是么?

这温馨甜蜜的小时光伴我度过了幸福的两年,为我贫瘠的童年留下最温情的一笔。而我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命运又迫不及待地向我开了一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玩笑。说好的考第一名参加市里的答谢会,说好的不见不散,说好的一起去吃喝玩乐,说好的还你一个惊喜,说好的一切,却在那天到来之前,噶然而止。

那个人又回来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回来了,除了依旧冷淡的气质,几乎换成了另一个人。她的皮肤白晰细腻,乌发飘逸如云,身子也丰润了些,素雅高贵的衣裙,衬得脖子上的项链熠熠生辉。身后那辆血色般鲜亮的轿车更让她陌生得犹如另一个世界的人。她摘下墨镜,精致的妆容有些失真,依稀的眉眼含了我看不懂的情绪,她说,“小语,跟妈妈走吧。你需要更好的教育。”

她没有向我解释在我一岁那年为何不辞而别,更没有向我敞开温暖的怀抱。或许她原本是想,只是她那保养得很好的手带着陌生的香气向我伸过来时,我下意识的躲开了。她正欲扬起的浅笑就那么僵在脸上,那一刻我的心里竟有那么一丝愉悦的快感,也许野孩子就是这么无礼的吧?

她说她要带走我,给我更好的环境,更好的未来。可她不知道,但凡与她沾上边的,就已经与“好”背道而驰了。她甚至只愿意带我走,并因此向姥姥甩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这算什么?买卖么?她把我当物件一样寄存在这里,等攒够钱,就一次性付清费用将我赎走?我在心底冷笑,死死盯着那笔足以买下我整个童年的巨资。

而姥姥的反应却是震惊加抗拒的,她抖抖索索地捧了那个信封,顶着那个人冷到极致的眼神,将钱原封不动的归还,只反反复复的哀求,“求求你让我陪着丫头吧,让我陪着丫头吧。我就只有她了,卖房也好,卖地也好,让我陪着她吧。”一团无名业火腾腾烧起,我扑过去狠狠推开那个冷漠得面目可憎的人,一把拉起了已经快要下跪的姥姥。

“姥姥,丫头哪也不去,丫头要陪着你。”我抱紧了这个佝偻的老人,这一直对我输送着浓浓善意的亲切老人,这个再我被彻底抛弃后,仍然始终陪伴我的唯一的亲人。

那人似乎被我的举动气得不轻,脸上的血色都气没了,她不怒反笑,“好好,果然是祖孙同心,不愧留着一样……的血!”她似乎吃力地吞掉了两个字,眼眶眦裂,血丝密布,整个人似乎都在颤抖,却又极力的隐忍着,维持着最后的坚强。我吓得脚软,只觉得自己犯下了极大的错,害得她失态至此,痛苦至厮,明明哭出来会更轻松啊?她这幅随时都要崩溃的样子看得我的心跟着难过,我身上同样流了她的血呀!她痛着,我又怎么会真的痛快!

我用力擦掉眼角不知何时流淌的泪水,跪着一步步走到她膝下。她似乎还沉浸在极大的痛苦中,茫然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竟像穿透了我,看到了某段不堪的往。我不敢惊扰她,她此时已然如惊弓之鸟,再经不起一丝风吹草动。她像一个梦游者,在噩梦中挣扎沉浮,偏偏不愿也无法醒来。最后的最后,她同意了把姥姥一起带上,不过不能随便出现在她眼前。我对于这荒谬的要求,第一次没有了反驳的勇气,因为她青白的脸色让我心疼,更为她被自己的指甲抠破的掌心。她终究是妥协了,为了我,哪怕再不愿意,她也强迫自己去接受。或许她的心,并不像她的脸色那般冷漠,那里面,为了留下了最后一丝余温。

我们是当天就搬走的。那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地方,尽管她曾经在这里呆过很长很长的日子。现在想起来,她住在这里,不过是为了陪我长大而已。我们的东西不多。除了床头的宝箱,和衣柜里的红外套,我几乎什么都没拿。黄家村确实不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而我,期待着有郝欢乐的城市,相信有了她,真的会好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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