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进门的时候,绿莺注意到,打帘的是个面生的丫鬟,她不禁多瞅了一眼。
平时她也不会多注意这些,可那人实在太让人忽视不了了。一身水粉的夹袄,上头还是缎面的料子,虽赶不上大家小姐,但也绝不是普通丫鬟能有的穿戴。还有那腕子,玉镯带了两对,分别套在两只手腕上,动作间叮叮当当如水滴穿石般通透清灵。
梳的虽也是丫鬟的双螺髻,可上头可不仅只缠着发带,还插了几根金簪跟珠花,一等大丫鬟的打扮,她身边的春巧秋云还因着她是妾室的身份,而领着二等的月例呢,这一等的大佛是从哪里来的,难道她就是春巧秋云两个口中的新人?那就是还没名分咯,通房大丫头?
绿莺回头瞅了眼春巧两个,用下巴指了指那道身影,用眼神询问:是她么?
春巧秋云面色难看地点头。
绿莺心内复杂难言,她想直接问冯元,又不知该如何开口,觉得自己怎么说都会冒出一股酸涩气。还有,自打从这丫头身边经过,他是一眼都没多瞧,仿佛是待一般丫鬟,是不太喜爱这丫头,还是碍着她在场,才有所收敛?
心里有些苦涩,说实话,这种滋味一点也不好。相比之下,她宁愿他光明磊落,在她面前窥伺别人、惦记别人,也不希望他在她面前端着庄重,背后却将别的女人宠爱疼惜着,交颈呢喃、两情缱绻,她受不了那样,光是想一想,她就觉得要发疯了。
绿莺还是忍不住将那丫鬟打量,十□□的年纪,生得确实不错,跟支玫瑰花似的,娇艳欲滴,既没有十四五的青涩,也没有花信之年的成熟世故。
冯元进了门便撩起衣摆,坐在外厅八仙桌旁的圈椅上,绿莺亦步亦趋跟过去伺候着,余光注意到,那丫鬟一转身便进了内室。她开始浑身不舒坦,自己的寝房被个这样的人来回乱窜。还胡思乱想起来,那丫鬟进去做甚么,这么熟稔的样子。她透过隔断往里瞅了一眼,莫非在她出走的这段日子里,冯元与这丫头在她的床上......
越想越冷,越想越疯,心里有道火气如被困住的飞蛾般,四下扑打翻飞,将她心房内壁折腾得千疮百孔。绿莺攥紧手指,死死抠住手心,强迫自己镇定,告诉自己:再是想质问冯元也不可,再是想发脾气也不合适。慢慢来,徐徐图之,也许事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糟,也许只是同僚随手的馈赠,冯元其实并不喜欢呢?
怀着心事,她接过秋云递过来的湿帕子,替冯元净着头脸,再是手脚。他双手拄在膝头,闭着眼,她擦脸时,他便微微仰起头,帕子往下时,他便稍稍侧过脖颈,体贴着,配合着。
阖紧的双眼之上剑眉斜挑,鼻梁坚.挺,这几日两人唇齿间的相濡以沫,他的唇是那么柔软温热,将她的心紧紧包裹。这都给了绿莺一种错觉,仿佛冯元一直没变,一直独宠她,一直没有过新人。可一想到方才那女人,她的心就是一阵如鱼被刮鳞般的抽搐,疼得直冒酸液。
从前的独宠,在冯元磋磨她时、轻视她时、亵玩她时,这弱水三千的一瓢饮,她不稀罕。可如今,沧海桑田,岁月变迁,人都在变,她觉得能得到他独独一捧的爱,是那么珍贵,那么难得。可正因为如此,她有多么珍惜他的独宠,就有多么厌恶他宠别人。
在这一刻,绿莺生出了怀疑,回来,是回错了么?同时脑中忍不住开始长出一根一根名叫后悔的枝条,枝条越来越粗,越来越茂,可当渐渐地要长成参天大树时,忽然又戛然而止了。
绿莺怔怔地捧着冯元的脚,眼睛一眨不眨,慢慢有些痒有些酸。刚才替他脱靴除袜时,望着生着层厚茧的一双脚后跟,因为天冷而干裂,一道道的宽红血丝,像用小刀豁开,这是走了多少里路啊,不是有马的么?
他一直养尊处优,出门坐轿,外出马车,除了二十年前打仗时手里练武留下的薄茧,脚掌一直都是干干滑滑,何曾吃过这样的苦。绿莺心中一颤,半蹲的腿险些没软倒。也只能如这般擦擦了,要是沐浴得是多疼。
喉间的哽咽被她咽下肚,仿佛咽下的是一个馒头,噎得她一阵发昏。酸气愤懑被抛到一边,绿莺朝着他温言道:“要不妾身让人烧汤,伺候老爷洗洗身子解解乏?”
冯元满面倦容,捂嘴打了个哈欠,声音透着疲惫,望着她支着孕肚还在围着他转悠,眼里闪过怜惜,摇头道:“不了,你也够累了,坐下歇歇罢。”
绿莺顺从地点点头,在一旁坐下来由春巧伺候擦拭。
外间正是一片寂静宁和,冯元与绿莺享受着久违的温情惬意时,骤然被一道声音打破。
“老爷,奴婢将床铺收拾好了,老爷可要上去躺一躺?”
随着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一把清脆婉转的女声在身旁响起。春巧的手一定,就这么突兀地擎着帕子在绿莺颈旁,绿莺眼一眯,抬起头,正好对上秋云的视线,看见秋云正皱着眉望着之前那丫鬟,一脸复杂。
这道声音也让绿莺从刚才的温情中清醒过来。玄妙说得对,遇到甚么都要坦然面对,不要做逃兵。她决定了,若他真宠了别人,那她也不会再逃走,她会守住本心,像从前一样,将自己当成丫鬟,而他就是雇主,再也不会对他有一丝非分之想,再也不会施与一分情意。男女之情?算个屁!将心房牢牢地包上盔甲,便不会在意,不会伤,不会疼。
将一切都想好后,她身上仿佛真包上了一层隐形的硬壳,瞬间坚强了许多,不惧怕去看,不惧怕去听,她缓缓地、坚定地侧头望过去。
那丫鬟红着脸娇羞地立在冯元身畔,垂着头如一只怯怯的小鹿般柔弱美丽,眼睫扑扑颤动,正无形地释放出一把钩子,要将冯元的魂魄给吸引出来。
绿莺不由暗自冷笑,这人倒不是个高明的人物,自己起码还有名有分,她不过一个通房。若是个聪明的,要想邀宠,背后再是怎么使劲儿,起码在她的面前不敢这么明目张胆放肆罢。
不过猛然想起春巧秋云方才的话,心一沉,这人既然来头大,那确实可以这么有恃无恐,视她如无物了。
可饶是如此,还是阻挡不了绿莺的脸刷地阴下来。这是她的玲珑院,屋子虽多,只要冯元没发话让人进来,那别的女人休想在这住一日!
她盯紧冯元的脸,想从他的表情或目光中搜刮到他对这丫鬟的宠爱之意。这种感觉很复杂,既期待又抵触。既不想他骗她,又不希望他真的喜欢那丫鬟。
可让绿莺没料到的是,冯元望着这丫鬟的目光,很陌生,别说爱意了,便是一点瓜葛都不像有的样子。这就有些怪了,即便不是他自己主动得来的,便是同僚友人上司送的,那也不至于相见时这么尴尬罢。
没错,就是尴尬,绿莺望着他们彼此凝视的这一幕,差点都忍不住跟着一块尴尬了。
此时正是正午过后,平时是歇晌眯觉的时候,他们一行人更是累得人仰马翻,是该歇一歇,不过冯元听这丫鬟的话,却怎么听怎么突兀。这是绿莺的院子,她还没跟自家爷们发话呢,这小丫鬟越俎代庖,算哪根葱。他一直歇在这玲珑院,这里也俨然成了他自己的院子,怎么能容许出现这样不本分的下人。
故而,冯元脸色不善地抬起头,打算看看这不懂规矩的人是哪个石头缝蹦出来的,这一瞧,登时就是一愣。
“双荚?”
他想不明白,在离家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甚么事了,侯夫人身前的大丫鬟怎么来这伺候了,难道是老夫人将人给送来的?可又不像,母亲倒不是那种事后反悔的性子,更不会不跟他商量就擅自做主。
“你不在侯府伺候老夫人,来这里做甚么?”
想到那日老夫人送人一事,冯元皱着眉,奇怪道:“那日我不是跟老夫人说过了,让你留在她身边伺候么,怎么忽然又将你送来了?”
他猜是不是这双荚心大,过后又跟老夫人撕缠,才惹得母亲心软,将她给打发来了。
双荚听他这话便知道他不乐意自己来。那日当着她的面,侯夫人举荐,他都一点不稀罕,死活不要她。可从前是从前,如今是如今啊,她本以为既然自己来了,他没准就顺其自然地笑纳了,这一脸跟收了火药包似的,她有那么丑么,让他这么嫌弃。
讷讷地望着冯元,她心内委屈不已,可她也是在侯府浸淫多年的,知道事已至此的意思,心道反正我也来了,今儿你不高兴,往后没准就会高兴得不得了。从小在侯府长大,伺候人的手段不消说,光是老夫人就赞不绝口,老夫人若不是因着偏爱你这二子,才不舍得将我给了你呢。
再说了,她来可是走得正经路子呢,可不是外头勾搭人的野狐狸,双荚不屑地扫了眼对面的绿莺,面对冯元却一脸笑意声音婉转:“回老爷话,昨儿太太去侯府,便将奴婢领过来了,说是老爷身边的人体贴的少,懂事的少,叫奴婢妥善伺候着。”
这话说得微妙,既告诉众人她来是太太领的,又隐隐约约借着太太的嘴将绿莺挤兑了。绿莺不知冯佟氏说没说过这样的话,可这领人一出,可不就是针对她么。之前她误会冯元了,原来他也是才知道身边被送来人一事,如此更说明冯佟氏不怀好意,早不送,晚不送,知道她回来了才送,不是膈应她是甚么?
冯元倒没觉得她敢撒谎,只是不明白冯佟氏这又是唱的哪一出。那日老夫人提议送给他人时,她默不作声的,等他拒绝了,过了这不短的日子后,她又去巴巴地将人讨过来,是干嘛?不过他也没过多纠缠此事,一个丫鬟而已,再说冯佟氏就是这么个反反复复的性子。
瞅了双荚一眼,他和颜悦色地问道:“来了几日了,住哪间房,可还习惯?”
终于跟他说上话,还被关心着,双荚顿时喜形于色:“回爷,奴婢昨儿才来的,跟秋云春巧住一个屋子。”
提到这个,她就憋屈得要死,在侯府,虽说晚间要同绵芽轮着为老夫人值夜,要睡也睡在脚踏上,可她也有自己的屋子啊。来到冯府了,她是通房丫鬟的身份,怎么说也得单独一屋啊。
通房通房,本应该在主子旁辟出一屋,连通正房,再不济便在正房外搭个小榻,可问题是老爷根本就不回正房啊,看看这府里的刘姑娘,人家还在莘桂院有单独的屋子呢,与王姨娘两人霸占一个院子。
说句不害臊的话,便是老爷找她,没个屋子,如何是好?若是与春巧秋云那两个蹄子一屋,时日长了,指不定她们生了歪心思,跟老爷滚一处去呢。
“奴婢总觉得与春巧她们两个一起住着不大方便,老爷看......”
绿莺一直沉浸在冯元之前的话上,这个叫双荚的是老夫人的人?虽说这回是冯佟氏将人要了来,可听着话里那意思,老夫人之前也曾往他这塞人?想起之前听闻她生病时,提议的白菊花茶和自己亲手做的荸荠糕,顿时就觉得自己与她就是那东郭先生和狼,一阵如吃了苍蝇一样不得劲儿。
此时再一听这丫鬟舔着脸的要求,一脸媚笑,将她不存在一样,一股邪火腾地窜到脑瓜门。
双荚的性子也不算冒失,本不应该一来就贸然挑剔,可她想着,左右老爷也不是十六七的毛头小子了,心照不宣的事儿,她用不着扭扭捏捏转弯抹角。知道她是自己的女人,不给她辟单独的地儿,不方便的不还是他自己么?
冯元望着双荚笑了笑,对于她的话深以为然,一挥大手,吩咐道:“秋云,给双荚单独收拾一间朝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