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翌日,正午。
北方的秋天即便是最热的时候也不会让人有那种窒息的感觉,陆辰悠闲地坐在太师椅上,享受着秋风拂面,心里美得乐开了花。
刚刚送走那人是陆辰的一个死党,叫做周毅贤,上初中的时候他们这些孩子都喜欢看一部叫做《诛仙》的小说,便都把周毅贤叫成“周一仙”,他本人也特别喜欢这个名字,从此更是自称熟读易经,通晓八卦,后来高中毕业落了榜,便随亲戚来了M市打拼,陆辰初来这里的时候碰巧在早市碰见过他,从此闲得无聊的时候倒也多了个伴。
这货刚才来,倒是给陆辰带来了个好消息――段思雨要结婚了。
段思雨是他们上初中那阵班级里的班花,全班30个男生,28个都给她写过情书,只有陆辰和周毅贤视她如猛虎一般,他们三个打小生活在一个小区,爸妈打他们的时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人家段思雨!”。于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段思雨就成了童年的阴影,无法抹去。这两个人想尽办法让她难堪,但到了最后挨打的总是他们自己。今天一听到曾经的“阴影”竟然也要结婚了,心中不禁颇有感慨,虽说段思雨人在X市,但她的婚礼陆辰和周毅贤是必然要去的,不为别的,也要去祭奠一下那灰色阴暗的童年。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今陆辰也终于找到了一个正大光明的借口可以让那老神棍离开了,
“嘿嘿,小爷我马上就要走了,难道您老还能继续赖在我这博古斋不走不成?”陆辰心中正暗爽着,却听到楼上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看来这老神棍是睡醒了,“他倒也真是能睡,这一觉竟都睡到了中午,真不清楚像这种人,我那古板的爷爷是怎么对他信赖有加的。”虽然心中不满,但陆辰表面上却并没有显露丝毫,三年商城上的尔虞我诈已经让他老练得并不符合他的年纪了。
“陆小友,老朽大梦初醒,可还有些食物容我充下饥?”张窥天伸了个懒腰,用那并不干净的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陆辰本欲发作,但一想马上就能将这神棍送走,心中的阴郁也就随之而散了,老神棍!这样的日子你也就只能过这半天了。
当下他满脸堆笑,说道:“老神……老先生,那柜台还有只烧鸡,您慢用。”
张窥天一天说有烧鸡,顿时困意全无,双眼竟然放出了绿色的光芒,就这样,陆辰亲眼看着一整只烧鸡被老神棍风卷残云般地吃到只剩下一堆骨头。望着仍然意犹未尽的老神棍,陆辰心中把他赶走的想法愈加深刻了。
“刚才走的那人可是来买古董的?”张窥天随手拿起茶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大口茶,说道。
“哦,他呀,是我一哥们儿。”陆辰一边心疼着我那清代的紫砂茶壶,一边思忖着如何把这事和老神棍说,“您说巧不巧,我有一特要好的同学正好后天要结婚,我百般推脱,可人家点名非要我到不可,唉,人家给了这么大的面子,我这作为同学,不去自然不好,所以只好和我那哥们儿一起定了今晚的火车去X市,所以,您怕是……”
陆辰装作一份十分失望愧疚而又不失惋惜的神情,以他此时此刻的表演,拿个影帝怕是并不太难。
张窥天还没等陆辰把话说完,眉头已经紧索,掐指算道:“坎宫,地火明夷,明夷者,伤也!贪狼入西,此卦凶多吉少!”张窥天默默地念叨着,陆辰却只觉得生涩难懂,不知所云,但心中却料定这老神棍是在装神弄鬼,卖弄玄虚。
陆辰冷冷地看着张窥天,等着他的下文,老神棍思索了半天终于晦涩地说道:“小友,此番行程,你去不得!”
“张窥天!”陆辰已经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了,这老神棍明知道他已经看出了破绽,却还要坚决臭不要脸,岂不是欺他年幼无知?,“我是看在我爷爷的面子上,才对你礼待有加,你别不知好歹,你想在这混吃混喝我不反对,但是小爷我去西边还是去东边用不着你管!”
张窥天一怔,显然有些不知所措,但立即又正色道:“小友端的是误解老朽了,岁运并临本就是大凶之年,却又逢此大凶之卦,小友这次西行真的是凶多吉少啊!”
“聒噪!”陆辰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如果你再这样,还请背上你那蛇皮袋离开博古斋,小店不欢迎你!”
反正已经到了此番田地,陆辰也领索性撕破脸皮,他这人本来就叛逆,听不得别人的建议,更何况这老神棍早就让他忍无可忍了。
张窥天眼神复杂的看了看陆辰,轻叹一声,随手拿起他的蛇皮袋,一声不吭地走出大门向着远方而去。
望着老神棍的背影,陆辰突然之间觉得有些愧疚,有些自责,然而那一瞬间的感情很快就随着马上要到来的X市之行而一扫而然。陆辰开始收拾行李,开始换试衣服,开始憧憬着好友相聚,久别重逢的喜悦。
当日傍晚,陆辰和周毅贤一同搭上了西去的列车,望着三年来寸步未离过的城市在他的视线中渐行渐远,心中也不觉百感交集,陆辰并非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内心一直在躁动着,不安着,三年若南柯一梦,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又是怎样了呢?
周毅贤自然不会去想这些,他的脑细胞向来是用在吃和睡觉上,从一上车刚坐下那一刻他的呼噜声就开始响了起来,整节车厢都是他震耳欲聋的声音,看着周围乘客向他们投来的不善的目光,陆辰只能尴尬一笑,心里恨不得把周毅贤大卸八块。而且这货的睡姿也确实不太美观,这三年来他都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胖着,本来就快到了没有合适衣服可以穿的地步了,这货偏偏却也要学人家弄了套西服穿上,走路时虽然觉得有些可笑,但也还凑和,可这一睡觉便原形毕露了,呼吸之时,那肚子也跟着一起一伏,最后竟然硬生生地把西服中间的纽扣给弹飞了。
陆辰气得好笑,推了周毅贤一下,想让他醒来,结果可能是用的力气大了些,这货竟“腾”的一下跳了起来,高喊道:“怎么了!地震了?!”
“你大爷的!”陆辰笑骂道,指了指他的西服。
“我去!这衣服质量也太差了!”周毅贤表情极为夸张,愤怒中带着几分心疼。
“你这个身材,就算是穿上报喜鸟,也是一只鸵鸟!”陆辰不遗余力地嘲笑道,但马上表情又严肃起来,“不过我说周毅贤,明天到了地方你可别做出有损咱哥们形象的事情!听说好多同学现在混得不错了,咱俩至少在外在上不能输给他们。”
“陆辰,瞧你说得什么话啊,咱内在也输不了他们啊,哎,你就说哥们我这长相,虽不说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但好歹也算是可爱路线吧,那分分钟照样迷倒万千少女!”
陆辰一听这货说得越来越不靠谱,干脆让他打住,思忖着明天见了老同学该说些什么,不知不觉间就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在梦里陆辰梦见段思雨的婚礼现场去了好多好多人,大家把酒言欢,好不热闹,突然他发现这些人都有些奇怪,仔细一看,你妹的!这哪是什么人,这分明一个个西装革履的丧尸,有的丧尸都已经成了骷髅,只剩下表面的一层人皮,鲜血淋漓,面色狰狞,不断地往嘴里夹着菜,但那目光分明都是在看向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啊!陆辰连忙拍了拍坐在他旁边的周毅贤,想告诉他赶紧溜之大吉,但定眼一看,我的妈啊!这货竟然把自己的一只手给生生地咬了下来,表情诡异地看着他,口水和血水竟然都混合在了一起。吓得陆辰一身冷汗醒了过来。却发现周毅贤正抱着他的一只手,口水流的我满手都是。恶心得陆辰真想一巴掌拍过,扇死丫的。
陆辰赶忙把手抽回来,走到车厢的洗手间,狠狠地搓了搓手,顺便点了只烟,看着车窗外夜尽天明之际的景色,那种感觉就好像一片混沌之中,却有那么一丝光明挣扎着想要挣脱出来,渐渐得,远处的山峰,树林开始慢慢地隐约地出现在了视线之内,这一切美得好像一幅画,让人不舍得闭眼。
当天傍晚,坐了一整天的火车,两人终于是在段思雨婚礼的前一个晚上赶到了X市。一下车便看到了段思雨在出站口等着他们,之所以一眼就看到她,原因其实很简单,一米八的大个,高挑性感,如同出水芙蓉一般却又多了些玫瑰的艳丽妖媚,就算是他们不认识,也得多看上两眼。段思雨的身旁站着一个比她矮了大半头的有些秃顶的男人,这人陆辰仔细看了半天也认了出来,这是初中时候他们最喜欢欺负的曹阳,尤其是周毅贤,常以戏弄曹阳为乐,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这货在班级里只能打得过曹阳,而其他人都是以欺负这货为乐的。
“呦!段大小姐几年没见竟出落得这般美丽动人了,有句话说的好,叫什么什么变,越变越好看来着?对!孙悟空七十二变!我看您可比那孙猴子强多了!”陆辰嬉皮笑脸地说道。
“少贫了!几年没见你倒还是那副德行!”段思雨白了陆辰一眼,嘴角也露出了笑容,那一瞬间,陆辰倒真觉得有些春暖花开的意思,当真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啊。
“别听陆辰的,这厮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这位美丽的小姐,可否允许我为你作诗一首?”说完,周毅贤也不争取旁边几个人的同意,整了整衣领,声情并茂地朗诵道“小酒窝啊!长睫毛,迷人得无可救药!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
没等周毅贤念完,陆辰上去就给了他一脚,紧接着四个人都笑了起来,这是久别重逢的笑,亲切得让他们感觉不到秋日的寒冷。
“噢!对了,曹阳,今天咱哥几个就住在一起吧,也好叙叙旧,你是不知道啊,这几年,我们哥俩可真是想你想得浑身难受啊!”陆辰拍了拍曹阳的肩膀亲切地说道,心里却想着今天晚上可有乐子了。
曹阳摸了摸他那有些秃顶的头,腼腆地笑了笑道:“我......其实也很想你们,但是今晚怕是不成了,明天是我的婚礼,我和小雨还得准备下明天的发言呢!”
“什么!”陆辰和周毅贤都目瞪口呆,秋风吹过,他们突然觉得有些恍惚,命运啊!你还真是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