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 第二天一大早上,小高僧和林志、林瑞三兄妹就比村里人早上两个时辰去了镇上,兄妹三人每人背着个背篓,看上去像是装着柴火上镇上卖,实际上却是将野味藏在柴火下面。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家里没个能挑大梁的男人,这赚钱的事情就得低调点,这点常识,小高僧和林志兄弟二人都是有的。
到了镇上之后,不少店家还没开门,小高僧回忆前世师傅教授的知识,也不急着将野味都拿出来卖,而是先将背篓里的柴火拿出来,再放了一只野兔。
街道上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买柴火的也出来了,小高僧三兄妹在一堆成人之间自然引人注意,明显一看就是家里穷得没法子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出来赚钱,看来真得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平民百姓没几个心狠的,有家境不错,想着买点柴火的同时,买点肉回去改善伙食的,既吃了肉,也算是帮了这三个可怜的孩子,所以一位买柴火的大婶同时也问了问野兔。
小高僧前世深受佛法熏陶,笑得最是纯真无害,很爽快的说道:“大婶,这兔子是我三兄弟砍柴的时候捉到,本来我们是想将兔子留下来给娘吃,娘刚生了小弟,连个肉味都没闻过,可是家里实在太穷了,连盐都买不起了,娘舍不得吃,让我们将兔子卖了,换点盐回去。”
她看着满脸同情的大婶,灿烂一笑,仿佛满脸不识愁滋味,用一副信任的语气说道:“大婶,我们也没卖过兔子,也不知道值几个钱,你随便给点就是了。”
买柴的大婶本来还有些犹豫,听了小高僧一番话后,倒是爽快的掏钱,给了四十五个铜板,再加上三捆柴火卖的五个铜板,整整五十文。
林志和林瑞一脸佩服的看着小高僧,觉得她现在也太能干了,也不过说了一通闲话,就多卖出这么多钱。
以前不管是林志,还是林瑞都跟其父林家和卖过野味,一只肥头大耳的兔子最多也就卖个四十文,而柴火还经常搭进去。
小高僧十分热情说道:“大婶,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不如让我哥帮您送回去。”
大婶觉得这感情好,她一个人背三捆柴火也的确困难了点,还别说手里还得提着一只大肥兔子。
和林志约好了碰头的地点,又从大婶给的五十文中,分了二文给他,让他回来的时候,买两个包子填填肚子。
林志不肯要,家里连粗粮都吃不起了,他哪里舍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好意岂能容别人轻易拒绝的,直接塞进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说的话啊,娘说了,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该给你吃点肉补补,这不是家里实在没法子了,所以卖了钱之后,让你买两个包子吃吃,也算是补了身子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狠狠的夸了一声大婶:“都是大婶心好,你才能吃到包子,所以等一下,你到了大婶家,有什么事情能搭把手的你就搭把手,明白么?”
给林志使了一个眼色,希望他明白她话中的意识,小高僧以两世的经验,瞧出来这买柴的大婶家境不错,心眼也不错,林志若是勤快点混个脸熟,添些好感,自然是好事情。
小高僧也没指望能从大婶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也就是想着日后大婶想要买柴啥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三兄妹。
虽说柴火不值钱,但对于他们没有成年男人的家庭来说,是最好的掩护。
她记得前世的师傅说过,人心难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多点心眼不算坏事。
林志勉为其难的接过两文钱,心里想等一下别买包子,买馒头,一文钱只能买一个肉包子,但却能买三个馒头,到时候买六个馒头带回来给弟弟妹妹和娘吃。
至于小高僧话中的深意,虽然没她心眼多,但他也听明白自家妹子说的话了,不就是勤快点,看见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伸手帮忙一下吗?他别的本事没有,做点力气活还是有的,忙点头:“我知道了。”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还剩下两捆柴火,小高僧也不卖了,和林瑞背着背篓开始去酒楼林立的那条街。
林瑞想去镇上最大最好的酒楼,小高僧却摇头:“先别去,咱们先看看再说。”
她觉得最大最好的酒楼,一般都有自己供货渠道,是不会随便收散货,倒是一些生意不错,店面不是特别大,装潢也很普通,但却有自己特色的酒楼更值得关注。
二人将整条街都走了一遍,小高僧锁定了一家酒楼,她和林瑞背着背篓进去,进去之后,她也不提卖野味的事,而是拉着林瑞坐了下来,点了两个菜,然后从背篓里拿出早上特意从兔子身剁下来的一只后腿,请酒楼帮忙加工,只是拿出后腿之后,她仿佛是忘了一般,也没有将柴火放进背篓。
小二倒也没有嫌弃她添乱,而是主动帮忙放柴火,也就自然看到她背篓底面的野味了。
这倒是让小二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背篓下面会有这么多野味。
请酒楼大厨帮忙加工的事情,在镇上也不稀奇,寻常百姓偶尔得了稀罕的东西,担心自己弄不好,都会带到酒楼里给点加工费请大厨帮忙处理。
大厨们倒也乐意,一来做厨师的都喜欢稀罕东西,想要试试手艺,二来还能尝尝,三来还能赚钱。
这家酒楼生意好,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服务态度特别的好,不因为他们兄妹只点了两个蔬菜而冷落他们。
等蔬菜上了之后,小高僧和林瑞刚刚端上饭碗,那边酒楼掌柜的就在小二的带领下过来了。
“小姑娘,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掌柜的倒是个爽快人,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刚刚大厨尝了口兔肉,只赞口感好,他也吃了一块,的确鲜美,听小二说背篓里还有,忍不住动了想要买下来的心思。
“自然是要卖的啊!”小高僧放下筷子,对于掌柜子称呼她为小姑娘,她也不觉得奇怪了,前几天进山穿得是林志的旧衣服,回来江氏非让她穿之前的衣服,也不怪叫她小姑娘的。
嗯,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就这性别上面很马虎,居然都是男女不分!
她懒得再纠正,笑吟吟的说道:“刚刚卖柴的时候,就已经卖了一只野兔了,四十五文钱,这才有钱来你家吃饭的啊!”
掌柜的听说四十五文钱,微微蹙眉,这价格有些高了,不过瞧着小高僧背篓里肥头大耳的野兔,心里盘算一下,觉得倒也值得。
“四十五就四十五吧,我全要了。”
小高僧笑着称赞:“大叔真是好眼光,这些野兔可都是膘厚肉嫩,做成手撕风兔是再好不过了。哦,大叔,要不你将剩下的五只野鸡,六只野鸟也留下来吧。野鸡做成白斩鸡,也是最美味的,野鸟也可以做成椒盐味,保管吃了还想吃。”
手撕风兔?
白斩鸡?
椒盐野鸟?
掌柜的愣住了,怎么这小姑娘说的,他一句都听不懂啊?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小姑娘或许就是他的财神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