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种大杀器,名称上都称之为“雷震”式步兵雷。雷震、那不是如今也已经从刘行家臣身份顺利转入朝堂,成为皇家近卫军最高指挥官和兵部侍郎雷震的名字吗?
不错,当初刘行看到耶律跋慎谴人送来的三颗样雷时,直接就想到了要用雷震的名字来定名。
雷震多年伴随自己,也确实应该找个机会为他扬名、让他至少多个机会名垂青史。更重要的是那三种雷一爆炸,产生的响声恰如雷震每次冲锋陷阵时那雷鸣般地嘶吼声。
三种单兵大杀器都是什么呢?第一种是防马步军的单兵雷,那种地雷专门用于使步兵或骑兵从特定区域改道或后退。
该地雷通过压力、引线方式引爆,可以在己方大军后撤过程中边走边埋,让追击而来的敌人被大规模杀伤、使其失去战斗力。
第二种是单兵悬空雷,那种地雷可以悬挂在树林中,直接将引线与附近的树枝、荆棘挂上。其原理上,刘行是从绊马索得到的灵感。
只要敌人冲行中没能发现悬空雷,一不小心踢上或者碰上了极其敏感的悬空类引线,那么悬空雷马上就会因为引线断掉而引爆。
第三种是单兵水雷,主要用于藏于水下或河道中。
两军交战,水道经常会是防守最弱、也最让人不会过于重视的地方。因为有天然的水流做屏障,就连如今北朝信王军各部的将领也经常忽略掉水道沿岸该加重兵力防守的要点。
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刘行知道想让一群属于这时代的人在短时间内全部接受千年以后的战术思想。那无疑有些异想天开、甚至可以说是强人所难。
既然不能让领兵的将佐主动想到严防水道。那么有了这种单兵水雷就可以实现干脆不废一兵一卒、在水道里只要藏下单兵水雷。
无论是敌人步行涉水过河。还是乘船强渡水道。碰上这种敏感度较悬空类弱一些,但杀伤力却更强的水雷都只能变成一群水中冤魂……
当然让刘行真正欣喜若狂的不只是三种雷的效能达到了自己初步想要的效果,更是因为这三种地雷的制作成本和可量产化,较于现今北朝信王军各部常用的那些“火药炮”、也就是土地雷相比要降低了一半。
威力大了、成本却降低了,这才是真让刘行欣喜若狂、异常兴奋,从而更加坚定要搞私家商团军的信念。
本作品已开启防盗模式,看正版、请去,否则只能看乱序文。
为私家商团军做准备。相在未来以火器的领先到战场上以器制人,只是有了长短枪、爆破筒和火箭筒等等还不够。
单兵辅助火器中,还有一样火器是让刘行更加开心的。是什么呢?是定名为“香瓜”的新型爆炎弹,准确的说刘行已经将之称为“香瓜型手雷”。
那种新型手雷的外形酷似一颗掌心里的袖珍小香瓜,由上下两部分咬合的卵形弹体用薄钢片制成,并衬以钢丝缠绕预制刻槽破片套,弹体内装黑色炸药。
该手雷内置配用的是全新的延期引信,采用了超越时代的转臂式结构。延期药管从引信体中分离出来,另外增加了密封垫圈。火帽上盖有锡箔,因此密封性能极好。甚至可以到水中去引爆和长期浸泡而不影响使用。
其杀伤半径上,较于现金各部配发的那些爆炎弹十步杀伤范围有所提高。达到了十五步范围内一经引爆可杀敌。由于体积小、重量轻,但体型上却利于穿破风阻,使“小香瓜”可投掷出的距离达到了四十步,也比通用的爆炎弹提高了十步左右。
这些从设计定型时,刘行就已经先行明确的先进性被猎人谷的能工巧匠变为现实还不是“小香瓜”最让刘行喜欢的。
那么最让刘行喜欢的是什么呢?
是那“小香瓜”制造成本低廉却意外实现了刘行一个更超前的想法,那就是弹体在爆炸受会形成有如石榴子一般的碎片。一爆炸马上便能以一弹化作千万颗石榴子。以快过子弹的穿透力杀伤、使在爆炸范围的敌军根本没有任何逃生的可能。
由于猎人谷内如今许多火器原件生产上都已经实现碾子机并组、流水线式生产,所以一颗小香瓜的成本居然只是现在通用爆炎弹的三分之二。
性能跨越式的增强了,成本却大幅度锐减了。
刘行坚信有了这样质的飞跃,只要自己拥有了一支全部装备这些完全超越时代新兵器的私家军,那么即便是老昏君闹出幺蛾子来、即便是日后出现某种不测让自己被迫下野去。只要私军在,仍可天下无敌、横扫四方。
当然,除了小香瓜让刘行的信心大大增强,地面上有了犀利的新型火器外,地面下刘行也让耶律跋慎主持、监督试产成功,并且直接实现流水线上量产化了三种用于地下的水上单兵可使用的大杀器。
本作品已开启防盗模式,看正版、请去,否则只能看乱序文。
就是希望刘行先给他的队伍勾调一些靖威步枪、六眼手枪去。他的请求也不算过分,因为杨大将军没要求全军配发,只求刘行能给他的亲军协配上那种新型枪械。
但是呢?杨沂中有要求,从前刘行几乎是没有不满足他的。唯独这一次,刘行很快给他回信拒绝了他的请求,回答的理由也让杨大将军直接没法再来纠缠。
什么理由呢?“枪械稳定性尚未成熟,性能尚未考量明确。擅自配发,极易造成诸多掣肘。故、兄莫要心急,待一切成熟自会先配发于你部……”
稳定性不成熟、性能不够明确,这些确实是以系列新型火器都存在的问题。然而刘行心中其实最清楚,耶律跋慎带着那么多能工巧匠搞出来的物什是值得信赖的。真正不给任何部队配发,就是为了筹谋私家商团军做准备。
本作品已开启防盗模式,看正版、请去,否则只能看乱序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