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成都城北门,忘情见方杰似乎要到其他城市去,不由得问道:“现在去哪?”
“昆明城。”方杰回了一句,接着,另类神经病之间的对话开始了。
“去昆明城做什么?”
“找一座山。”
“什么山?”
“五华山。”
“去五华山做什么?”
“找一座庙。”
“什么庙?”
“华国寺。”
“去华国寺做什么?”
“找一个和……尼姑。”
“哦,找陈圆圆。”
“呃?”方杰一愣,回头道:“你知道?”
“去过大理城的,见过美刀王的,都去找过。”忘情那表情显然是她也去找过了。
“看来聪明的玩家也不少啊……”方杰暗暗感叹,心想这事可能没戏了,不过心中还是抱有一丝幻想地问道:“那找到没?”
“找到了。”忘情点了一下脑袋,又道:“她不见客。”
听了前面半句,方杰心中一阵的失落,可听完后半句话,不由得眼睛一亮:“怎么会呢?冲进去把她绑了来,不就行了?”
“平西王派了五百官兵在山上保护她。”说完这句,忘情又开始发癫了:“明明不爱了,却又不放弃,就像你说的,吴三桂放弃了不该放弃的陈圆圆,是无能,放弃之后又不放弃该放弃的陈圆圆,是无知……”
“这也搭得上边……”方杰偷偷抹了把汗,想了想,又道:“你杀过吴三桂没有?我指的是游戏里。”
“杀过,而且杀死了。”忘情莫名其妙地看着方杰,不过心想对方境界要比自己高,自然无法领会,所以也就没怎么太在意。
“你真的杀过吴三桂?”方杰心中一喜,绕着弯问道:“为什么杀他?”
“十四天书《鹿鼎记》中有一个任务,是帮韦小宝杀掉吴三桂。”忘情越来越疑惑了。
“那他掉落了什么物品没有?比如官印,或是兵符什么的。”
忘情仔细地想了想,点头道:“有个虎符令牌,不知道有什么用,扔仓库了。”
“能不能给我?”方杰刚问了这一句,忽然觉得这话说得有点赤裸裸了,连忙忽悠道:“自从得到了那颗人头后,我现在更高远的目标就是那枚令牌。”
“之后呢?”
方杰也不隐瞒,直接道:“当然是带着令牌上山,骗走官兵,绑了陈圆圆,再找美刀王,学会百胜刀法。”
“百胜刀法很一般。”忘情摇了摇头,显然,她只是觉得方杰的这些目标似乎并未如他所说的那般“高远”。
“我现在连一般的都不会啊……”方杰暗自苦笑,面上却一本正经地道:“人这一生,就是追求低级目标到高级目标的一生,每一个目标,就是一个鸿沟,超越它,跨越它,才会让我们这一生,活得更有价值……百胜刀法,是一个终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而我,现在只想把那个终点变成起点,重新站在起跑线上……”
说了这一大通,其实就是想弄到百胜刀法而已,不过,忘情不这么认为:“尽管这个起点低了一点,但方大哥的心态很是令小女子钦佩,既然如此,那小女子就走一趟,取把令牌取来给你,正好也可以陪方大哥体验一下站在起跑线上的感觉……”
“这都能忽悠得过去?”方杰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点头道:“好,我们先去昆明城,然后一起去五华山里的那个庙里的那个尼姑。”尽管可以直接说去找陈圆圆,但方杰知道,对方似乎就好这一口,不这么说反而落入了下乘。
接下来,方杰再没什么废话,不过就算想废话,油尽灯枯的他也不乐意了,他还是第一次觉得游戏玩得这么累,这是以前在郭府里呆了一年半都没有过的感觉。
可忘情却相反,非常希望方杰能多说两句,点拨点拨她的境界,所以在半路上,时不时地找方杰问东问西,希望能套出几句有哲理的话来,最后方杰无奈,只好回了一句:“我们大部份的生命,都浪费在了文字语言的捉摸上,生活如此,交际如此……其实,最简单的话语,才是有哲理的,比如……我饿了。”
“我这里有干粮。”忘情连忙掏出了十几块干粮,捧在手心,递向方杰,眼神中透露着一股纯真和无邪。
看到对方如此施为,方杰心中忽然没来由地对其产生了一丝同情,想到自己不断地忽悠对方,利用对方,实在太不人道了,确切的说,是方杰良心发现,觉得对方要比自己可怜得多。
“我……那谢谢了。”方杰本想说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可看到对方那双眼睛后,又难以拒绝,因为那双眼睛里竟然没有参杂任何丝毫感情,正是因为如此,才显得无邪和纯真,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会让方杰起了恻隐之心。
越是这般想着,方杰越是眼眶微微有些发红,他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这两天给他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多,面对唐家姐弟起码还能笑上两句,可面对忘情,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总之很无语,但偏偏这种人,竟然却拥有常人早已失去的纯真,不带一点杂质的纯真。
正是这种纯真,让一直处在功力心态,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得失,要算计一番的方杰,感到无比的惭愧。
这和面对太阳时又有些不太一样,太阳是属于那种大大咧咧,对谁都真心诚意,幻想着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美好,而忘情,则是相反,肯定是受到了什么刺激,然后认为整个世界都是那么地肮脏,走到了极致之后,干脆忘记,忘掉一切,不论是美好的,还是肮脏的,全部通通忘掉。
在方杰看来,这两种人都走入了极端,这个世界,在太阳眼里似是天下无贼,都是好人,在忘情眼中是凡事必有诈,干脆忘掉……其实,面对一个残酷、真实的世界,凡事必有诈者会死,天下无贼者会死,殊途同归,问题只在死的早晚而已,忘情就是典型,估计心早已死了。
方杰对这两种人都很不感冒,不是他瞧不起,而是他根本做不到,毕竟,人,总是要生活下去的,现实如此,游戏也是如此。
“你在想什么?”忘情见方杰拿着干粮半天又不啃,不由得问了一句,不过更有可能的是,潜意识里想套方杰再说几句神经质的话,以便滋润一下自己那空荡荡的神经。
方杰眨了眨眼睛,让自己的泪腺不至于分泌出某些液体,认真看了忘情一眼后,叹道:“我现在忽然觉得,活着一天,就是有福气,就该珍惜,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却发现有人竟然没有脚……”
方杰敢发誓,他这这次说的话绝对是由衷而发,意思绝对是表示对忘情和唐家姐弟的深切同情。
然而,忘情却不这么想,愣了愣后,幽幽一叹:“饿了,就吃吧,若是不够,我再去给你买些回来。”
“呃?我这样子看上去像是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吗?”方杰无语了,彻底无语了,当着忘情的面狠狠地啃了口干粮,扭头便走。
忘情不明所以,只好跟了上去,刚走了几步,忽然传音入密给方杰道:“有人跟踪我们!”
“嗯?”方杰顿了顿身形,一边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继续向前走着,一边低声问道:“跟了多久了?”
“成都城就跟上了。”
“虽然有点神经,警觉性倒是挺正常的……”方杰下意识地看了忘情一眼,似乎想继续测试一下对方的智商,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做?”
忘情回答地倒是很干脆,只是说了跟没说一样:“遇事不惹,惹事不怕!”
“我倒!”方杰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人还真是现学现卖,不过……这话也没说错,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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