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思璇径直回了客栈,一回客栈便听到林允儿与百里霁争吵。原因无他,因为没银子了。刚刚劫富济贫的举动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林允儿不小心把银两弄丢了,这时林允儿不得不打上百里霁的主意。从在百草谷救起百里霁时,他身上就有一个特值钱的玉佩,天知道当时林允儿趁他昏迷多想把他脖颈上的玉佩拿走,她还记得当时她正想拿玉佩不管他的时候,她脑子里的小白人儿冒出来义正言辞跟她说:“林允儿啊林允儿,亏你还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怎么能这样乘人之危呢你的良心呢更何况他还长这么帅,你下得去手吗”
小黑人儿在她耳边蛊惑道:“管他是死是活,拿了玉佩就跑,要知道你这一辈子都没见到这么好看的玉佩,在珠宝店都没见过这样上乘的玉佩,你还犹豫什么,反正他也不知道。”
最终林允儿还是没拿那块玉佩,爱管闲事的她还是把他救了。她是颜控,一直觉得,当时昏迷的帅哥太帅了,比韩剧太后里的宋仲基欧巴还帅,忍不住将他救下。
客栈里,林允儿叉腰怒瞪百里霁,“我没钱了怎么给你寻药救你,现在迫在眉睫的事,你居然不把你玉佩拿出来救急”
百里霁沉默半晌,募地一副落寞神情,看也不看林允儿,低垂着眼脸,轻声道:“在我十岁时,我娘临死前将这玉佩给了我,让我一直随身戴着,说要是遇上了自己喜欢的人,再给她。这是她跟我爹第一次相遇时的信物,也是他们之间的定情信物,于她有很重大的意义。允儿你明白
“我”林允儿小嘴张了张,却也说不出什么,复又气呼呼坐在凳子上。
百里霁,你确定你不是在装可怜
看见霍思璇回来,瞬间双眼放光,“对了,我们可以去卖艺啊。我真是太牛了,这样我都能想到。哈哈哈。”
林允儿背着手在百里霁身旁转来转去,脑袋一摇一摇的,一边看一边嘴里嘟囔:“嗯,不错不错,这身板儿真好。”
百里霁被她看得背脊发毛,心里直觉有种不好的预感。
等他穿着一身女子的大红裙,着红妆站到一个妓,院门口时,他已经知道林允儿的想法了,心里恨不得把林允儿撕碎。
罢了,等他毒解了,他再好好儿的教训教训这个丫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让他穿这么艳俗的红衣,还打扮成个女人,真是奇耻大辱
老,鸨在门外看着这三个女人,边上的美人最为精致。妖媚无骨入艳三分。双眸似水,却带着谈谈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雪白中透着粉红,似乎能拧出水来,如玉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白。
五官精致,如工笔画般婉转流丽,薄唇淡红,有着不同于人间的神秘绝美,那是完全超越性别的一种美,让人移不开眼睛。
妖魅这个女子最好地诠释了这两个字。百里霁嘴角勾出一抹夺人心魄的笑容。等事情完了,见过他这身装扮的妓,院的人统统都得消失。
他本就生的美,这一笑潋滟生波,如同花开,几乎炫花人的眼睛。
林允儿却莫名打了一个寒颤,直觉他的笑虽然像花开,却也是罂粟花潋滟的让她心惊肉跳。
祸水啊这男人长这么好看干嘛穿起女人的衣服真是比女人还漂亮。什么范冰冰杨幂唐嫣,统统靠边,这古代的美女美男真多。
她看着百里霁的模样,都想化身为狼将他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