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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出生。
而记忆以来,在秦楼里受尽欺辱,终于在那样一个不见五指的夜,逃了出来。
他们拿着火把,像寻求猎物的狗,呵,本来也是秦楼里的狗。他们叫着嚷着,破口大骂着也还紧追着不放。
我踉跄了步子。跌倒在泥泞。
“嘿,地滑,那小子摔了!”
“tmd少磨蹭,天可凉着呢,早点抓了回去。”
他们越来越近,我挣扎着爬起来。疼,周身都疼,或许伤了什么地方,而来不及仔细感受了。
那只大手从黑暗中伸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那个扒过我衣裳的龟奴一脸愤怒,愤怒之外则是让人不耻的淫,秽。
呵,在客人面前规规矩矩还有几分害羞的龟奴,此刻真是恶心得让人作呕。
“臭小子,养你这么大,老子还没开始玩呢,你居然敢跑!”他另一只手糊过来,巴掌落在脸上,钻心的疼。
我咬牙忍受,不肯发出一点声音。
龟奴瞅着无聊,转手扯住我的衣襟,回头对其他人喊,“我抓住他了,回去求姑娘打赏吧。”
他们拳打脚踢,多少不堪入耳的话从他们嘴里吐出来,然后他们把我拖回去。
那热闹非凡的秦楼已经近在眼前,我阖眼,却依旧不肯认命。
“哎。”这样一声叹息,是从黑夜里传出,像是跨过了时光,沧桑也无可奈何。
那个声音说,“倒也是个苗子,想想还是不甘心放下。【愛↑去△小↓說△網w qu 】”
龟奴们慌了手脚,直觉告诉他们来者不善,可秦楼就在眼前,咬咬牙,他们也就各自忍着,一言不发。
只有那个拉着我的龟奴,一双鼠目四下扫动,最后故作无所畏惧,大声嚷嚷着以掩饰内心,“什么人,鬼鬼祟祟想要干什么。”
“不不不……老夫不会做什么”那声音一连四个不字,就这么否认,可接着他就说,“只是这孩子,老夫要了。”
他从黑暗里走出来,穿一件灰白色的旧衣裳,拿了酒壶,虽然其貌不扬,却有几分高人的气质。
我缓缓睁眼,看到他之后,自嘲的笑笑,心道:啊,一个变态的老头。莫非我要换一个地方,然后继续被欺辱,甚至,要被这个老头,强迫那样的事情!
那老头儿在之前我就见过,他在秦楼里,和一个妙龄的风尘女子翻云覆雨,结束之后他来后院闲逛,看到了我。我不会忘记他那两眼放光的样子。
老头的话有些隐晦的狂,龟奴们见来者不过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头儿,于是对视点头,一群人丢下我冲上去,居然不忘宣誓所有权。
“死老头,敢在老子手上抢人,活腻了吧。”
“老变态,这小子是我的。”
老头儿轻笑,手里有玄力慢慢凝聚。
那年我七岁,被那个其貌不扬的老头儿,带去了罕有人至的山谷。【愛↑去△小↓說△網w qu 】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老头儿是参王成精,因为大限将至,突发奇想才会收下一个人类做徒弟。
而他之所以决定收我,是因为我身体里一半的血,属于药精。
他教我药理,让我进深山采药,并且说,不论我采药是否正确,最后都得我自己熬了服下。
就是在这样的逼迫下,我对草药,对药理才能有飞快的进步。
十二岁的那年,老头儿丢下我离开,把我交给一个唱戏的女人。
“老神仙说,你没有名字?”女人异常温柔,低眉浅笑,叫人莫名温暖。
名字?七岁以前,那些人叫我臭小子,而老头儿,叫我喂。
我不语,她立马就懂得了。“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她小心翼翼。
后来她叫我陈笙,她说将来唱戏,总归离不了‘笙’这个字,而陈,是她的姓。
那女人有一个与我一般大的儿子,她教他战地之曲,教我唱牡丹亭。
“陈笙。”她总是这么叫我,眼里溢满慈爱,“你唱得不对,眼神,当再悲伤一些。”
后来,她爱极了我唱牡丹亭时候的样子,就算那一年冬天,她病入膏肓,临走,还央求我唱给她听。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诸断井颓垣……
我隐藏得极好,所有人都没能知道,那一年春天,我爱过她,而她,亲吻过我满是悲伤的眼眸。
遇到秉辜北擎的那一年,我十八岁,和胡笙一起,从边城到国都,路上他对我百般照顾,虽然也一直冷着脸。
“陈笙,野菜不干净,我这里有干饼,你拿去吃。”
我不肯,他就冰冷这一张脸跑出去,到夜深也没回来。我思索良久,终于决定去寻他。
“谁,谁在哪里!”路过河滩,我看到隐约的人影,“胡笙吗?”我问。
半晌也没能听到回应,我猜他已经昏死了。虽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不过他是她的儿子,我怎么都该救他一命。所以我提着衣摆慢慢过去。
“不是胡笙。”费了力气把人翻过来,看着他青紫色的脸,我突然松了一口气。
“不过这毒,倒也有趣,可以试着解毒看看。”我的包袱里一直背着老头儿留下的银针,于是取了银针出来,又扒下那人的衣裳。
尽管也难为情,毕竟以前,最是厌恶这种行为。
他的身材是真的好,比玄法修为不俗的胡笙还要好上几倍。比例也好,肌肉分布也罢,当真就称得上完美。
心里有奇怪的感觉生出来。
他的警惕心极强,次日一早,他的眼猛然睁开,有青芒闪过,顾不得身子的不适,居然一把拉过我,冷冰冰的,他问,“你是何人?”
何人?当然是救命恩人。可是他把我压在地上,我突然就不愿意回答了。
心跳加速,我别过头去。
我没想过他是这样狠的一个人,见我不语,他立马就流转了玄力,死死掐在我的脖子上。有黑血从他的嘴角溢出。
“行了,你的毒可还没解干净呢。”我反过来把他压住,随手拿起银针给他放血,他强忍着挣扎的想法,就那么看我把银针深深的刺进他的胸口,眉头轻轻抖动。
他的毒太过奇妙,我居然没能彻底解除,可他走了,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胡笙在正午回来,提了叫花鸡,是他赶了一夜的路,去前方的城池买来的。
“总不能一直吃野菜。”胡笙说。
后来我们到了国都,入了南庭,成了红角,胡笙说,要和我一起。
那天月色极美,胡笙的脸有些泛红。
“你知道的,”我用那双伪装得悲伤的眸看他,“我们是一样的。”
一样的,都是男人,而我,并非断袖。
直到我知道我救下的人,是凉国的将军,秉辜北擎。或许是因为执着解决那毒,或许是觊觎秉辜北擎的身体,我几次三番送上门去,也自以为可以成为他的谁。
真是好笑,那明明,是我一直讨厌的关系啊,居然……
像我拒绝胡笙那样,秉辜北擎啊,对我拒绝得彻底。
所以报复他,所以毁掉自己。
真脏,真脏!
胡笙留下的痕迹,真是脏。而真正脏的,只有自己!
他们说陈笙死了,他们忙前忙后,我轻轻阖眼,前所未有轻松。
(这么写……好奇怪啊,我果然不会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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