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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师回道:“督邮为何会有此问?”
“我听林杏村酒肆的小二提过,这些官差之所以会来此地,是因为一个拥有千里马的武夫也来到这里。”
“此地鬼佞甚多,普通人一旦靠近,必定毙命,这些官差身上毫无伤痕,面露惊恐之色,显然是被冤魂厉鬼索命而死的,若是那武夫没事,则定然不是凡人。这群官差将主意打到修仙者身上,纵使死去,也是咎由自取。”
高督邮何尝不知这些官差是咎由自取,但如此匆匆结案,他心里实在不甘。不过,这么些年来,汉阳城歪风邪气渐盛,比这结的更离谱的案件多的是。
张天师在汉阳城地位极高,连汉阳王都要以师礼待之,他既然发话了,高督邮便不好再说什么。
凌越和摩昂又在雾凇岗待了一天一夜,仍然没有查出任何头绪,只是得知天师已奏请了汉阳王,毁掉龙王庙,在龙王庙旧址新起一座朝天观,由张天师亲自坐镇,以封震雾凇岗的三阴之气。
摩昂喃喃的说着:“龙王庙,朝天观!”话里的不甘之意尽露。
凌越理解他的想法:“存不存在这种可能,对方一直都知道咱们的存在,故而一直避而不见。若是咱们离开了,说不定他们就回来了。到时候,咱们就杀一个回马枪。”
“还有一个方法,咱们抓了这张天师,逼问他背后的邪佞是谁!”眼睁睁的看着一座龙王庙被朝天观取代,那怕是废弃掉的,摩昂也是不会甘心的。张天师乃是始作俑者,摩昂很想拿他泄火。
凌越想了想,这方法也可以,便提议道:“以张天师的浅薄修为,摩昂兄一人就足够收拾他了,这样吧,你在明处逼问张天师,我在暗处伺机而动,如何?”
“你的修为虽然不如我,但隐匿之术却远在我之上。我猜想,那幕后的邪佞肯定早已经注意到我,但未必会注意到你,你暗我明,确实是一个好主意。”
他们商议定后,摩昂便化出一道白光,如同九天雷鸣,轰轰隆隆的到了庙内,声势之大,让整个雾凇岗都颤动了起来。
凌越的土遁之术虽然不行,但是自打修炼了五行道之后,这金遁之术可是无师自通的,也相当于金箍棒自身的天赋异能。有金遁术的加成,只要凌越的分体保持住金属的属性,就会拥有五识,能看能听。但一旦变化成其它属性的物体,就会丧失五识。这也是他把送给李拾缘的分体变化为金属性的剑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特意将一个分体埋入庙宇地下,然后变成一块石头,毕竟金属在在土堆里还是有些明显的,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没必要暴露。每天只要不定时的变化成金属,观察一下这庙宇就可以了。
以摩昂的修为收拾一个张天师根本不用花费太多心力,凌越也没太费心思。他的心神已经暂时飞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分体上。
李拾缘跟自己一块长大的狐朋狗友聚在一个小树林里,他们围成一圈,圈子里有一个临时搭起来的支架,支架上放着一个大缸,缸里烹煮着一只野猪。香气四溢,这群光棍早已经口水直流了。
这野猪是李拾缘一剑刺死的,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杀死一头成年野猪,这种无比光辉无比拉风的荣耀场面,让他窃喜了好一阵子,当然表面上还得装作风轻云淡,面对朋友们羡慕嫉妒恨的恭维,嘴上还得讲:“一头野猪而已,多大点事。”
猪肉眼看就要熟了,李拾缘说道:“大家伙也都知道,前几天咱们弄的那些宝贝,好归好,但用起来没有金银方便。我琢磨着这东西在咱们这小地方卖不出价钱,打算明天带着胖子和大生去汉阳城看看,看能不能换点金银珠宝回来。等咱有了钱,我就先把村里的土地庙砸了,改成龙庙,每天早晚三炷香,保咱们永远大吉大利。”
乡间没读过书的孩子,自然没多少见识,李拾缘说什么就是什么,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然后开吃。
“原来所谓的信仰就是这么简单!”凌越心道。当他把心神从分体上收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摩昂竟身带雷光向山下飞去。“什么情况?”
他找到摩昂的千里马,骑着马向摩昂追去。
摩昂的速度并不快,他很快就追上了。
只听摩昂大喝一声,将手中的三尺青锋剑往空中一抛。青锋剑迎风急涨,瞬间变为三丈长,一尺阔,剑身上有雷光如同白龙一般盘绕。
“疾!”
伴随着一声疾,三丈青锋剑带着雷光力斩而下。
轰隆声响,青锋剑就像是一块砸入水面的巨石,将周围的土地砸的像水花一样四溅,四周的土地也像水波一样起了涟漪,波动了百丈方休。百丈内的土地疏松的像是被深耕过一样。
凌越很小心的没有放开神念去搜索惊天一剑的战果,但从摩昂的表情也能看的出来,这一剑落了空。
摩昂咬牙道:“可恶!”
摩昂看到凌越,就从空中落下,骑在了马上。他传音凌越道:“凌兄,那张天师借助土遁法宝从地下逃走,你不要用神念去搜索,免得暴露,咱们依旧一明一暗。”
在得到凌越的肯定答复后,摩昂一拍马头,豪气十足的说道:“雷芒,今日咱们兄弟齐心,定要拿下这妖魔鬼怪!”
原来雷芒是这千里马的名字,这千里马听了摩昂的话,仰天嘶吼一声,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拔空而起,在摩昂的指示下紧追地下的张天师。
一路上翻过了数座山岗,过了数个村庄,摩昂也斩出了好几剑,不过那张天师遁地遁的非常深,竟然全都躲过了。
不觉中到了一座小镇之外。
天空中乌云密布,冷风朔朔。
摩昂勒马停在小镇外,看着在乌云下显的无比渺小的小镇,满面忧色。
凌越一直没有用神念追踪张天师,但看摩昂的表现也知道这张天师进了镇。“这小镇似乎有些诡异?”
“邪魔歪道,又有何惧哉!我只担心一旦大战起来,镇里的百姓难免会受到波及。”
“你在明处吸引它们的注意力,我先潜入进去查看一下。”
凌越溜下马,变作一粒灰尘,随着冷风飘向小镇。
凌越变作灰尘的时候,几乎没有人能发现,不过可惜的是这隐迹效果虽好,但却不具备攻击力,甚至他在变成一根金针的时候,攻击力也是大降。没办法,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凌越倒也不是认死理且贪婪无度的人,不可兼得就不可兼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小镇内有点冷清,一阵风吹过,掀起细碎的尘土,卷起散落的花瓣和枯叶。明明是阳春三月,却给人一种深秋肃杀的感觉。
临街的店铺都开着门,由于乌云遮空,小镇里如同黑夜一样,因此家家户户都亮着灯。
街道上行人稀少,并且大都行色匆匆的样子。风吹过,时断时续的捎来了吆五喝六的声音。凌越循声找了过去,见是一家赌坊。
赌坊前有一块空地,这个空地有一亩地大小,中央撑着一个硕大的帐篷,帐篷的门口挂着一个旗幡,上写着天涯猴戏团,而猴戏团内确实有猴子的唧唧声传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面色黝黑的汉子,敲着锣扯着破锣嗓子大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天涯猴戏团,天下最专业的猴戏团,有大如牛的猿猴、有小到袖珍的石猴,有好看惹眼的金丝猴,有长的如鬼怪一样的山魈。你看过的没看过的猴,我们这里应有尽有。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
凌越正准备进去的时候,却见帐篷底部的缝隙里钻出来一个小脑袋,是一个猴脑。虽然说人看猴,那是千猴一面,不过谁让凌越在花果山待了那么久,见了那么多的猴子,因此只看这小猴子一眼,就认出了它。
小猴子趁别人不注意,一个轱辘钻了出来,然后双腿一蹬,嗖的一下便到了对面的楼顶上。
凌越见过了太多平庸的猴子和有灵性的猴子,因此一看这猴子,就知道此猴乃是灵猴之属。只不过,不知道是什么种类。
灵物难得一见,尤其是幼小的灵物。若是将这灵物收伏,未来跟人打架斗法绝对是一大助力。
殊不知,那些天上的大神,有事的时候,自己很少出手,基本上都是靠坐骑出头露面。最明显的证据,就是西游路上突然多出来的那么多妖魔鬼怪。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坐骑若是完成了任务,受益的自然是主人;若是坐骑任务失败了,没关系,主人身份高贵,其他人也不敢逼的太狠,因此主人只需要说,这坐骑是趁自己不注意偷偷溜走的,回去以后一定严惩不贷,就能搪塞过去了。不但做为主使者的主人不会受到惩处,就连坐骑本身也是保全了性命。
凌越匆匆忙忙的进了帐篷,扫了一眼,见帐篷内只有一个客人。这客人看起来像个员外,红光满面,笑语晏晏,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他反身出了帐篷,见小猴子在房顶上一蹦一跳,到了镇里唯一的水果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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