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出商场,才发现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乔雅丹掏出手机,看了看预报,说道:“台风要来了,晚上有大雨,要不你先回学校吧。”
方晓前世在深圳呆了多年,知道四月很少有台风,就算有,威力也比较小,他看着霓虹灯映照下并不密集的雨幕,说道:“反正是坐地铁回去,雨大雨小都一样,我去酒吧呆一会,先熟悉熟悉工作环境。”
“那好吧。”
乔雅丹表白之后,也不管方晓接没接受,没有一点羞涩和尴尬之态,很干脆的挽上了他的手臂,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把雨伞,然后凑在一起,朝酒吧走去,一边走,一边介绍道:“酒吧每天晚上七点营业,十二点打烊,你要是只当乐手的话,可以来晚一点,因为客人基本都是附近工作的白领,他们一般八点多才下班,九点之后才是客流高峰。”
方晓嗯了一声,问道:“酒吧就你一个服务员?”
“还有一个,叫陈素,她也是兼职的,刚生了小孩没多久,最近上班来的比较迟。”
“酒吧的乐队和歌手呢?”
“等会我介绍给你认识。”乔雅丹侧头看他,提醒道:“他们水平都很高,你等会不要表现的太自傲。”
“我像自傲的人么?”
乔雅丹抬手在他面前打了两个响指,说道:“你不像,你就是!”
这是昨天的梗了好不好……
“你真了解我!”
“了解的还不够。”乔雅丹用手臂轻轻蹭了他一下,建议道:“要不晚上你别回学校了,咱们找个酒店,好好了解了解?”
方晓闻言惊讶,低头看她。
“呆头鹅!瞧你那色迷迷的样子。”乔雅丹大笑,她轻盈的跳过一团积水,嘻笑着说道:“是你脱光了让我了解,不是我脱光了让你了解。”
方晓招架不住,苦笑道:“说好了不准调-戏人的。”
“那是你说的,我没答应。”
方晓觉得乔雅丹头脑有点脱线,但是和她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感,或许是因为她活力四射的热情,或许是因为她直爽不做作的态度,又或者是因为她身上那股如春日阳光一样灿烂的正能量……
两人回到酒吧,刚刚好六点半,沈叔已经不在了,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大约三十余岁,穿着黑色酒吧制服的男子,他正在和一个头戴着小圆帽,背对着门口的客人聊天,没有看到沈叔。
“阿达哥。”乔雅丹向男子扬了扬手,然后和那个戴着小圆帽的客人打招呼,说道:“宝叔。”
“丹丹啊,今天怎么上班来的这么晚?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宝叔年纪不小,似乎超过五十岁了,他看着两人挽着的手臂,问道:“这个靓仔是谁啊?”
“沈叔给我放了两小时假。”乔雅丹松开方晓的手臂,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方晓。这是宝叔,萨克斯和爵士鼓的大行家,这是酒吧的调酒师,阿达哥。”
“宝叔,阿达哥。”
阿达很和善的笑着对着方晓点了点头,他头发很长,扎着男士马尾,很潮。
“丹丹找到男朋友了啊,真不错,是该有男朋友了。”宝叔身材微胖,慈眉善目,观之可亲,他打量了一下方晓,笑眯眯的说道:“小伙子挺帅气的,和丹丹是同学?”
“他和我一个学院,学音乐学的。”乔雅丹抢着介绍了一句,然后拿过装着旧鞋子的购物袋,说道:“方晓,你在这坐一会,我到后面去换衣服。”
她走了之后,方晓问道:“沈叔呢?”
“沈叔回家去陪他女儿了。”阿达从吧台下拿出一个只剩下三分之一容量的酒瓶,说道:“方晓,沈叔说你过几天来这里上班,那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我先请你喝一杯。”
“哟,埃德拉多尔波本桶十年陈酿。”宝叔看着那琥珀色的酒瓶,眼睛一亮,说道:“这可是好酒。阿达,你反正不喝酒,不如给我来一杯,我陪小方喝。”
阿达笑了笑,拿过来两个玻璃杯,放了几块冰块,倒了两杯酒,他的动作很优雅,手很稳,轻点了两下,就倒好了酒,两个杯子里的容量几乎一模一样。
宝叔是个爱酒之人,他不等阿达收好酒瓶,就迫不及待的把两杯酒拿了过来,递了一杯给方晓,然后捧着酒杯,嗅了一下,陶醉道:“香啊!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好的酒了。”
“这种高度酒,你不能多喝。”阿达收好酒瓶之后,说道:“酒吧已经两三年没有来新同事了,今天我是看在方晓的面子上,才让你喝一点。”
“我知道,我知道。”宝叔有些无奈的摆手,然后举起酒杯,对方晓说道:“小方,今天托你的福。来,来,尝尝,这是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由世界上最小的酒厂酿造,口感醇厚,有力量感,是威士忌中的精品。”
方晓抿了一口,他很少喝酒,不懂品鉴,入口之后,只觉得热辣辣的,度数比普通洋酒要高,除此之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小方来这里上班,做什么工作?”
“我是来面试做木吉他手的。”方晓放下酒杯,说道:“但是面试之后,沈叔没说让我具体做什么,就让我过几天来上班。”
宝叔拖长音哦了一声,转头问阿达:“曹昆要走?”
“昆哥怎么会舍得走。”阿达用双手撑着吧台,笑着说道:“沈叔说你们几个老家伙太惫懒,翻来覆去的就会搞那些老歌,所以找方晓过来,给你们点颜色看看。”
“哟呵!”宝叔夸张的打量方晓,说道:“这么说,小方你很有本事啊?来来,咱们好好聊聊,让我看看你准备给我们这些老头子什么颜色。”
然后他端着酒杯,一边慢慢品尝,一边和方晓侃音乐,只说了一会,方晓冷汗都下来了――要是侃吉他,或者侃乐理,方晓还能支吾一番,可是这老头跟他谈80年代的流行音乐……
我知道邓丽君,我知道甄妮,我知道罗大佑,我知道张国荣,我知道刘欢……
可TM这世界上没有啊……
白晓琪,那是谁?李博然,唱过啥?陈佑,写过什么?青草二重唱,有什么影响?
方晓穿越之后,一直东忙西忙,只来得及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世界八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简史,记住了几个知名度很高的天王天后和他们的招牌歌,其余的,那是一片空白,而宝叔聊的,他一个都没听过,应该全是小众歌手和小众歌曲。
好在就在他要溃不成军的时候,乔雅丹走出来了,她把头发盘了起来,穿着和阿达一样款式的制服,简洁干练,和刚才的俏丽佳人又不一样了,气质一日三变,放方晓为之侧目。
乔雅丹见方晓盯着她看,嫣然一笑,问道:“聊什么呢?”
她这次换衣服换的有点久,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味,似乎在后面洗了个澡,方晓收回目光,揉了揉鼻子,说道:“宝叔在考我,要给我来个下马威。”
“什么下马威,只是随便聊聊。”宝叔呵呵而笑,用拿着玻璃杯的手指了指方晓,说道:“丹丹啊,你这个男朋友,似乎不怎么爱说话嘛,太沉闷了点。”
“他就是个呆头鹅,宝叔你不要欺负他。”
“我一个老头子,怎么欺负他?他欺负我还差不多。”宝叔人笑着打趣道:“真真是女生外向,不问青红皂白,就知道护着情郎。”
乔雅丹显然和宝叔关系很好,她伸着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去酒吧门口,按下霓虹灯招牌的开关,挂上“正在营业”的招牌,阿达也打开了整个酒吧的灯光,是桔色的灯,朦朦胧胧的,很有温馨的感觉。
方晓回头,在灯光下细看,才发现酒吧空间比下午感觉的要大一点点,大概能容纳一百二十个人左右,装修非常朴素,没有画框墙,没有液晶拼接屏,没有五颜六色的LED灯,只有圆圆的桌子,方方的椅子,还有一个摆着架子鼓和钢琴,没有任何其他装饰的小舞台,乍一看,似乎有点像给学生作表演的小礼堂。
然而朴素不代表简陋低端,酒吧的吧台、地板、桌椅等器具,都是实木打造的,方晓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木头,但质地细密,沉甸甸的,做工非常精致,整个酒吧有种含而不露,简约但不简单的调调。
真是和沈叔的气质一脉相承……
正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七点多生意很冷清,只有两三个人光顾,而且都是熟客,要了酒之后,就坐在吧台闲聊,等到快八点的时候,乐队的人才陆续到达,除了那个叫莎莎的女歌手比较年轻之外,其余的,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
难怪叫暮色酒吧……
夕阳红啊……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但因为顾客渐多,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都没有深谈。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但不限于爵士,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水平很高,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敲过爵士鼓,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李伯只弹了钢琴,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
酒吧的气氛很好,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男有女,有孤家寡人进来的,有成双结对进来的,有喝啤酒的,有喝烈酒的,有专心欣赏演奏的,有低声闲谈的,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
“怎么样?”乔雅丹送完一杯酒,拿着托盘,站在吧台前,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一边轻声问方晓:“是不是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方晓如是想着,他和阿达打了声招呼,又对在顾客中穿梭的乔雅丹挥了挥手,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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