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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才刚扎下阵势,就要撤兵?难不成是邺城出了什么变故?”曹典纳闷的继续说道。
冯恩皱着眉头略一思索,摇摇头道:“这战元帅的布置甚是全面,即便那支突辽金狼骑兵出动,这时也必然被咱们的步卒缠住,能有什么大的变故?”兄弟,你神了,好的不灵,坏的准灵。你这嘴,绝对练过。
冯恩,曹典俩人虽然疑虑重重,但将令难违,只得发下命令,让兵马赶紧拾掇起来,再往邺城撤回。
刘败夷在城头,把城下局势尽收眼底,看到金狼骑兵犹如一头饿狼般扑向自己最后这支派出的兵马,心头顿时紧了起来。但他身后,还有大批守城的兵士,他作为主帅,这时必须镇定,万万不能露出丝毫的慌张。
城下自家派出去的兵马不到一个时辰,就被金狼骑兵相继打垮,这是彻彻底底的大败。战至此时,自己想要趁机突袭撞令军大营的作战计划,已然彻底破产。
“这该死的金狼骑兵,居然如此强悍!仅仅出动一万骑兵,就能在一个时辰内接连打垮本帅的数万兵马!”刘败夷心中大恨,却又无计可施。打不过人家,实力差距如此之大,任何计谋都是白瞎。但此时,他为了守城兵马士气不散,是绝不敢露出一丝一毫怒气或是慌张来,必须保持镇定,维持住发型不乱!多年前有位姓韩的先贤说过,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这话其实是有大智慧的,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肤浅。这话,其实是洞悉了将领的领导艺术,发型不乱,可不是仅仅为了维持发型,而是为了保持形象,借以维持兵士的军心士气。(我胡编的)
城下冯恩、曹典二人正在往回撤,可已经来不及了!金狼骑兵挟着大胜之威,已经杀到眼前!
金狼骑兵,竟然精锐如斯!战力惊人,这速度,也如此惊人!
曹典根本就没想到,金狼骑兵居然能来的真么快!但金狼骑兵能来到这儿,结合之前听到的撤军铜钲,曹典心里已经知道,其他几支兵马必然是已经败了!
这曹典却是个好样的,临危不乱,高声喝道:“冯将军,你马上让步卒列阵御敌!我带着骑兵先冲上去厮杀一阵!这金狼骑兵连败咱们数万兵马,此时定然已经疲惫。【愛↑去△小↓說△網w qu 】这一仗咱们未必没有机会!”
冯恩心里同样清楚,现在即便他们撤回邺城脚下,元帅为了邺城的安危,也不可能打开城门放他们进去。万一金狼骑兵跟在大军身后,顺势冲进城中,邺城也将失陷,到那时,就真的万劫不复。自己二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拼命死战,或许能打退疲惫的金狼骑兵,死中求活。获胜的希望过于渺茫,但若是肯拼,还有一丝希望,若是束手,连这一丝希望也将彻底断绝。
草原上的狼群,在大雪封盖的冬季,可以忍受长达一个月的饥饿,长途跋涉,坚持不懈地追寻猎物的足迹,直到最后完成猎杀,吃饱肚子。狼群这种坚毅不拔,忍饥耐劳的可怕习性,帮助它们成为草原上最可怕的猎手。
同样在草原上成长起来的金狼骑兵,显然也具备这个素质。他们不畏严寒,不畏饥饿,不畏死亡,同样也不畏长途跋涉,更不畏疲倦。顶着漫天的风雪,长途突袭敌人的部落,杀尽其男子,掠走所有的女子和孩子,粮食,以及能带走的一切,维持着自己的部落能熬过这个严冬。这种事,金狼骑兵不知干过多少次,在突辽统一之前,年年冬天,他们都要经历一场这样生死攸关的恶战。
这战争是残酷的生存之战。只有胜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被那严冬无情吞没,化为泥土。
草原严酷的寒冬,残忍的部落灭绝战争,藉由无数裁汰者的血泪与骨肉铺垫,金狼骑兵终于走过这条修罗之路,爬上凌云之顶,成长为一支世上无敌的骑兵。这支骑兵里的每一个突辽人,都经受过数不尽的磨难,并且活了下来,才成长为今天这样无敌的骑兵。这样的精锐骑兵,谁能战胜?你又凭什么战胜?
曹典带着身后的骑兵勇敢地上去迎战,却赫然发现,眼前的金狼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疲敝的迹象。不光没有丝毫疲惫,这些金狼骑兵因为之前接连的痛快杀戮,反倒个个眼睛瞪得通红,兴奋异常!这是一支刚痛饮过对手鲜血的狼群!这时,正是他们最嗜血,最好战的时刻,也是他们最可怕的时刻!因为,这头饿狼,现在已经被鲜血彻底刺激,浑身上下每一根毛发,都透着想要饱饮对手鲜血的渴望!
曹典的五千骑兵,又哪里能挡得住他们。不过三轮骑射,这五千骑兵就已经伤亡过半。双方骑兵对冲到一起的瞬间,曹典率领的骑兵开始成片倒下,他本人更是被重点照顾。
曹典也是气壮境的修为,可他本是普通兵卒,这些年靠着军功积累,才得以修原气。他修的方式也极为粗陋,完全符合军中那讲究效率,却又简单粗暴的作风。这种速成式的气壮境,修为不稳,原气不够雄厚,对上一般兵士还行,若遇大批精锐,则难以力敌。
曹典被十几个金狼骑兵轮流招呼,渐渐就有些吃不消。但他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悍将,这些年见惯了生死场面,阎王爷面前也不知走了几个来回。曹典知道情况不妙,今天自己必然难以活命,却也面无惧色,身中数刀,血流遍甲,仍旧高呼酣战。
曹典临死前,奋力连杀四个金狼骑兵,重伤七个。最后他血干力竭而死,死时依旧圆瞪双目,单手捉刀,坐在战马上不肯倒下。远远望去,早已死透的曹典依旧在奋勇杀敌一般!壮哉!金狼骑兵敬畏他是条汉子,也不曾去动他的尸首。
曹典用自己的死,还有五千骑兵,终于为冯恩争取到足够的列阵时间!
冯恩把步阵列好,抬眼看到曹典已然战死!顿时虎目含泪,怒吼道:“老曹且等我一等!待我杀几个突辽狼崽子,再去黄泉路上与你作伴!”冯恩也知道自己今天必然难逃一死,这时早已拿定主意,拼死也要多杀几个突辽狼畜生垫背。
迎接冯恩的,是金狼骑兵作战时的怪嚎。金狼恶嚎连连,将冯恩连通这些步卒一口吞下,随即在邺城下兜了个圈儿,耀武扬威一番,见邺城上毫无动静,便径直撤了回去。
金狼骑兵,此时犹如站在那凌云顶端,俯视着脚下这些随手就能碾死的蝼蚁兵士,露出鄙夷而残忍的笑容。
刘败夷在城头眼瞅自己数名大将接连战死,爱将曹典也不幸殒命,再也控制不住心中激荡,怒喝道:“咱们还有多少骑兵?!都拉出来!本帅要亲自出战,与这金狼骑兵决一死战!”刘败夷这是伤心过大,糊涂了。
好在,他身边的亲卫还知道厉害,赶紧团团围住大帅,哭喊道:“大帅!且以邺城为重!那金狼骑兵野战虽凶,但绝攻不下邺城。只要有了这邺城,咱们早晚还能杀回去。大帅切不可意气用事!”
“都滚开!本帅要出城与那金狼骑兵决一死战!”刘败夷兀自怒吼道。一众亲兵苦苦相劝,最后好歹把大帅拉下去歇息。
当晚,郭有威把仅剩的兵士藏在山里,自己带着那个唯一砍下来的人头,潜回了邺城。不是他不想带弟兄们一起,而是弟兄们个个带伤,行动不便。万一半路被金狼骑兵发现,他们又没了战马,只能是个死。
最后,郭有威只得只身潜回邺城。对上暗语,城头放下吊篮,将其缓缓拉入城内。郭有威一进城,就直奔刘败夷的帅府,跪在帅府外请罪。不多时,帅府的亲兵出来让他进去。
郭有威让人领着,一路直入大帅的卧房,却见刘败夷面色灰败,正双目紧闭躺在床上。郭有威大惊,跪爬几步来到床前,低声道:“大帅!大帅!无恙否?”
刘败夷缓缓睁开眼,道:“你回来了?本帅还当你也战死。”郭有威眼一红,带着哭腔道:“是末将无能,辜负了大帅的信任。”
刘败夷摆摆手,“今日之败,乃是本帅轻敌所致。真想不到,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骑兵。金狼骑兵冠绝天下,果然名不虚传。唉,只可惜跟随本帅多年的那些弟兄,皆因本帅料敌不当,白白战死。”
“大帅,末将也有斩获。你看这人头,看他头上的发辫,应是一名突辽千夫长。”郭有威白天在匆忙之下,砍下的那个人头,后来根据发辫一看,居然还是个千夫长。真是走了大运,若你仔细观察生活,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命运要发生重大转变时,往往就会走这种莫名其妙的运。
突辽皇帝建国之后,为了维护统治稳定,制定了更严苛的等级制度。突辽人一律按照自己的级别,在头上留出发辫来辨认。普通突辽骑兵,只能留一根发辫。到了千夫长这个级别,可以留十根发辫,而且可以挂三个狼牙饰物。所以突辽人头难以作假,很好辨认。
刘败夷闻言,终于露出一点笑容,从床上起身,勉强说道:“好!好!杀的好!本帅与你记一大功!来人,去吧这千夫长的人头挂在旗杆之上,让所有人都看到!那金狼骑兵再强,还不是在我们手上吃了大亏!”
数万兵马出去,仅仅换回一个千夫长,却让刘败夷如此高兴。哀哉……(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