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三的八百里加急仅仅十一个字,但沈经纶看到了他的决心,他相信何欢一定心知肚明。即便她已经拒绝谢三,但没有女人不会因此感动,只怕这件事已经深深烙印在她心中。
一旁,沈志华察觉沈经纶的焦急,微微一怔,回道:“大爷,按律例,八百里加急仅能传递军情,只要此信传回京城……”
“你以为他会害怕御史弹劾吗?不要忘了,这是他第一次用八百里加急,传消息回京城吗?”
面对沈经纶的质问,沈志华呆住了,可转念一想,他又惊又恐,急问:“大爷,谢三到底知道了多少事情?他想怎么样?”
沈经纶无言,紧紧攥着手中的信纸。他命令自己冷静,可思绪就像暴风雨下的大海。在林曦言咽气那天,谢三出现在了蓟州,一切在那一天脱离了正轨,就像冥冥中注定的一般。
“既然是八百里加急,这会儿原件已经过江了吧?”沈经纶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冷静。见沈志华点头,他又道:“不管怎么样,先把谢三找出来再说,恐怕他不止送信回京,同时也派人去西北找他的旧部了。”
“大爷,不如让在下亲自去东亭附近找一找。”袁鹏自动请缨,又低声解释:“他身手不错,一般人就算找到他,也不一定杀得了他。”
“他应该已经不在东亭了。”沈经纶从墙上的暗格中拿出一幅地图仔细研究,片刻,他又似自言自语般说:“他身边的长安,也不能留着……”
正如沈经纶所想,若是紧要的军情,谢三绝不敢用官驿的八百里加急。他从东亭发出那封书信,一来是他迫不及待求娶何欢,只怕夜长梦多,再生意外。二来,自吕家那对夫妻葬身悬崖,他心知自己仍在蓟州的事实必定瞒不了,毕竟真正的车夫还活着。眼下,既然事情败露,他索性再投一颗石子下水,试一试江南的水到底有多深。
这一日,艳阳高照,午后的烈日几乎把柳树叶儿都烤焦了,谢三穿着粗布衣裳,骑着瘦骨嶙峋的小黑马儿,扮作赶路的百姓,进了一座临海的小城镇。
谢三的目光扫过街道,街上行人不多,马路也算干净,依稀还能看到往日的繁华迹象。他找了一家老字号酒楼,把缰绳交给小二,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一边吃着面条,一边侧耳倾听食客们的谈话。
“再过两月又该秋收了,上次倭贼洗劫了陵城,这次不知道会不会是咱们这。”
“唉,别乌鸦嘴!”
“就是,就是!”一个商旅打扮的中年男人连声附和,走到另外两人的桌前,一屁股坐下,压低声音说:“不瞒二位,我刚从北边过来。听说上次在陵城,倭贼打劫的不是粮食,而是金银。 照我说也是,有了银子,还怕买不到粮食吗?”
令一个本地人打扮的男人摇头道:“话不能这么说,那些倭贼都住在海上,有再多的金银有个屁用,难道大海还能把金银变得粮食?”
“也是。”另外两个男人点头附和,又道:“不过那些倭贼真是穷得可以,早几年,听说他们连锅子铲子菜刀都抢!”
“不管倭贼抢什么,受苦的都是我们这些小老板姓。”商旅打扮的中年男人摇头叹息,又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听说了吗?沈大爷又要娶妻了,娶的是他前头妻子的表妹。”
“真的吗?是蓟州沈家的沈大爷?他不是说,三年内不续娶吗?”
……
众人的话题一下被引至沈经纶即将娶妻的话题。谢三不着痕迹地看一眼中年男人,随即稍稍转过身背对他。
自何欢送信至沈家的庄子,告诉他们,她不再回去,他便按照原定计划,一路查看沿海地形及兵卫所守军情况。
几天前,他也像现在这般,进了靠近码头的城镇吃饭,忽然就听人议论,何欢即将嫁给沈经纶。当时他吓了一跳,可转念间马上想到,这一定是沈经纶或者其他人的伎俩,目的是逼他回蓟州。
沈经纶在整件事中扮演什么角色,他暂时不清楚;他也不知道十年前的真相是否如沈经纶所言,但如果这些传言是沈经纶所为,他只能说,自己高估了他。
谢三低下头,“呼啦啦”大口吃面。男人当以大事为重,所以他离开了蓟州,可是离她越远,他越是思念她,特别是一个人赶路的时候,她的样子,她的声音,总是不期然出现在他眼前。
他知道沈经纶派人守着何家,他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他这样守着,也算是保护她,他又有什么可计较的,反正他已经安排妥当,她若敢趁他不在嫁给沈经纶,他的手下会直接替他“抢亲”。不过他也相信,她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不会这么快进沈家大门。
忆起何欢傻愣愣地盯着自己,不得不承认她也喜欢他,他情不自禁勾起嘴角。他们本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可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他们一次次相遇,从厌恶,不屑,到喜欢,再到深爱,全都是微妙又陌生的感觉。回过头想想,就算是争吵的时候,他快被她气疯了,可一旦印刻在记忆中,却又变得甜蜜无比。
谢三端起大汤碗,“咕咚,咕咚”连饮几口,几乎把面汤饮尽。他放下汤碗,扔下几枚铜板转身往外走,把众人议论沈经纶和何欢亲事的声音抛之脑后。
一盏茶之后,谢三牵着小黑马,信步走在整个城镇最热闹的街道上,左看看右瞧瞧,不多会儿又走到官衙前面看两眼,随即转入小巷,扔给乞丐几个铜板,悄声问了几个问题。
在街上逛了一下午,他在傍晚时分找到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馆,挑了最小的房间,吃过晚饭便呼呼大睡。
待到夜深人静,他拴上门窗,点上小油灯,从贴身衣物内取出一张羊皮,用炭笔在上面点点画画,沉吟许久。
羊皮上的码头城池画得歪歪扭扭,他有些不满,不过这也没办法,以前他的身边都带着专门绘制军事地图的画匠,现在什么都要自己来,只能将就着些。幸好他的记性不错,凡是走过的地方,他都深深印在脑海中了。
大约一个时辰后,谢三吹熄了油灯,只见窗外漆黑一片。他得等城门打开,才能前往下一个城镇,遂重新躺回床上。
黑暗中,他从怀中掏出一支发簪,用手指轻轻抚摸,仿佛她的黑发正滑过他的皮肤。他本无意“偷”她的簪子,当日他拔下簪子,无处可放才揣入怀中,如今却已然成了他的心爱之物。
他不认识簪子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想来不会是名贵的木头,上面那一小块玉也十分廉价,可这样普通的东西,在她的发际间却显得熠熠生辉。
有时候他觉得她是奇怪的女人,明明家里很穷,没什么漂亮衣服,更没有名贵的首饰,但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金钱的贫穷本该让她对现实低头,可她明显读过不少书,也认得古玩字画,她住的小院依旧摆放着盛开的鲜花。
如果她目不识丁,整日只知柴米油盐,见到生人不敢说话,或者自哀自怜又眼皮子浅,他一定没勇气把她娶回家。事实上,在他眼中,她一点都不比那些京城贵女差。
谢三在胡思乱想间迷迷糊糊睡去。直至东方泛白,他换了一身藏青色的短褐,又把黑马换成小白马,径直出了城门,去往下一个目的的。
大约策马奔驰了两个时辰,谢三终于看到一个屋前竖着旗杆的院子,旗杆上光秃秃的,并不见旗帜。他牵着马儿走向小院,只见脚下杂草丛生,草丛上并没有踩踏的痕迹。他微微皱眉,心知自己即将走向另一个空置的兵卫所。
谢三把小白马拴在旗杆上,大步走向院门。他希望通过院子的结构,大致估计这里本该有多少士兵。
行至大门前,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他一路走来,四周皆没有人迹,院门上也布满灰尘,可门环与门板间积聚的灰尘却掉在了门槛四周。如果是无家可归的人把这里当成临时住所,一路上的草丛上应该有踩踏的痕迹,门板上也该留下手印。
谢三可以肯定,屋内有人埋伏,而且是懂得掩藏踪迹的高手。他回头朝四周望去,一望无际的田野,并无藏身躲避之处。为了掩饰身份,他新挑的小白马也没有什么战斗力,恐怕敌人还没有追上来,它就已经吓得腿软了。
既来之者安之吧!
谢三轻轻扯了扯嘴角,伸手摸了摸怀中的发簪。就像他曾对何欢说的,一直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危险,他只有一个信念:活着。这一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活着,因为他还没有娶她,还没有与她生儿子呢!
谢三紧抿嘴唇,脸色微沉,伸手推开院门,同时侧身往右退开一步。就在他闪身的瞬间,一支箭头闪着幽幽蓝光的铁箭从他眼前掠过。
对方竟然在箭头抹毒,看来是非置他于死地不可了!
谢三的表情愈加凝重。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