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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祖宗,你这玩的又是哪初,没事你晒太阳睡觉不行,搞这么多稀奇古怪干嘛!”叶家明被叶知秋的阻止弄得一怔,对于叶知秋有些大人似的举动他已是见怪不怪,毕竟有个天机道长在前面,发生什么怪事也属正常范畴。他也明白抽筋越动越痛苦,可是这样看着儿子痛苦地躺在地上也不是办法,可是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帮助儿子,想到这些他不由急躁地来回走动起来,边走边埋怨叶知秋让人不省心。
“你以为我想啊!谁没事吃饱了找罪受。”叶知秋心里无比郁闷。自从那天突然间的脱胎换骨后,他这一年来一直在思考自己重生之后的问题。既然重生了,以前曾经发生过的不好事情他肯定要想办法阻止它的发生,不然岂不是又要白活一世,虽然会改变一些历史,但是大体的方向应该不会因为他一个小人物而有所改变,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的重生会牛逼到可以改变、称霸这个世界,他只希望能让自己的亲人平平安安、幸幸福福的过上一些平淡的生活。
上一世父亲在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因为肺癌而去逝,而罪魁祸首就是这可恶的烟草,他自然要及力阻止自己的父亲吸烟,喝酒对身体也是一种巨大的伤害,自然也成为他阻止的对象,至于常常会一个人到村后树林呆一整天,是因为他无法忍受村民们轮翻的使用金刚指来摧残他稚嫩的脸庞,中午晒太阳是想把自己的皮肤晒得黑一些,最好能弄点青春痘什么的,让自己变得不再可爱,这样也可以让那些对自己爱不释手的长辈少捏自己一些,最不济也能让那些陌生人不会第一次见面就拿自己的脸来做文章,为以后自己的痛苦早做防备。
今天之所以会想到练习劈腿,是因为中午晒太阳的时候突然想到大学时候住在自己隔壁宿舍舞蹈社团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同学,他每天总是会在自己几人面前炫耀劈一分钟才劈下的腿,说是靠这一招泡了多少妞等等。每次看到他劈完腿后那得意、轻蔑的眼神,叶知秋总想狠狠地把他的脸踹到马桶里,不过想归想他们却对这种炫耀无可奈何,毕竟别人就是能劈下去,而自己几人就算是来个一百二十度开叉也是勉强够上,而且几人年龄已大,就算重新想练也是没有机会,毕竟劈腿这有些高雅的玩意还是要从小开始劈才行,一旦身体定型想劈就要做好以身殉职的准备。没有相应的实力对于他的显摆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故作与世无争的高僧模样。
如今自己既然有条件自然要把上一世丢的面子给找回来,想到那惊恐、愕然的嘴脸他心中就一阵兴奋,想也不想就把晒太阳的计划改成练习劈腿,搬来四个矮凳就有模有样的劈起腿来,不得不说从小开始劈腿的先天优势是无与伦比的,他很简单的就把腿劈到了一百八十度,并且没有一点疼痛感。心中正得意,叶家明的一记大力金刚腿就把他劈成了抽筋。
“叶家明,你又对我儿子做了什么?”叶家明正在焦急间,一声怒吼把他的脸色震得一片苍白。
“完了,果然这小子一有怪异举动,倒霉的人一定是我。”叶家明苦笑着看向正一脸怒意走进门来的韦秀慧,心里嘀咕着今晚又会受到什么惩罚。
“秀慧,别动。”叶家明伸手拦住想上前扶起叶知秋的韦秀慧,看到后者一脸不悦的神色,赶紧解释道:“儿子在抽筋!让他在地上呆着,过一会就会自己好。”
“怎么会抽筋的?”韦秀慧犹豫了会,还是压下了去扶起叶知秋的冲动,看着儿子脸上痛苦的表情,心里不由一正绞痛,对着叶家明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我怎么知道?”叶家明有些不满地顶了一句。
“你怎么会不知道!难道我儿子还会无缘无故的抽筋?”韦秀慧火了,“晚上给我睡地板去。”她心里已认定叶知秋的抽筋和叶家明有关。
“唉……”面对韦秀慧的执拗脾气,受了冤枉的叶家明只能报以一声长长地叹息。男人要有男人的豁达,怎能跟女人一般见识,更何况这个女人是自己深爱的婆娘。
“妈,这不怪老爸,是我自己弄的。”叶知秋终于是从抽筋中缓过神来,艰难站起身,向着韦秀慧解释道。
“你听听儿子说的,我早说我是冤枉的嘛!”听到叶知秋的解释,叶家明忍不住叫屈道,想起那冰凉的地板,他的背就会冒起一层鸡皮疙瘩,能不睡自然是不睡,那坚硬中带着泥士柔软、坑坑洼洼的地板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更不要谈那满地乱爬的蚂蚁。
“儿子你没事吧!”韦秀慧拍干净叶知秋身上的尘土,一脸疼惜的抹去他额头的冷汗,转过脸瞪了叶家明一眼,嗔怒道:“还不快去做午饭,你想把我们娘俩饿死啊!”
“就去就去!马上就好,哈哈!”看到韦秀慧脸上已没有责怪之意,叶家明那还不明白今天的责罚已是被勾销掉,乐呵呵的跑到厨房升火煮粥。
一场罚与被罚,痛与幸福的剧幕终是缓缓落下。
山村的清晨格外的宁静,鸣鸣的鸟叫声让人有种鸟鸣山更幽的感觉。
一辆黄色的小型客车在湖坛村全体村民的摇手相送下缓缓驶离这个群山环抱的小山村,能享受全村所有的人一早起来相送的待遇,除了有村宝之称的叶知秋自然不会再有第二人。
所有的村民都带着一丝祝福和期望看着趴在车窗边那张肥嫩的脸庞,在他们的心中,叶知秋总有一天是要离开这个小山村,毕竟湖坛村这座小庙装不下他这尊大神,理由简单得纯朴――名字是天机道长取的,对于天机道长的信任已是超过了神佛。
“衣锦还乡!”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叶知秋望着村民那质朴的眼睛和眼里那丝骄傲,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这个成语,随后苦笑着摇摇头,平庸的自己有什么资本能衣锦还乡,他只能凭着前世累积的经验让今世的自己过得好一些,注定会让这些父老乡亲失望了。
“爷爷、婆婆、伯伯、叔叔、大娘、大婶,湖坛村的村民们,大家保重。”随着小车缓缓地驶离村口,望着那些依然挥手送别的村民,叶知秋只能在心中道一声珍重,望着生活了两年的小山村,心里涌起一丝浓浓的不舍。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离去,过了十几年后才会再次回来,而回来的原因就是参加自己父亲的葬礼,不过这一次他会离开很久,因为他会让自己父亲好好好活着。
小型客车驶离的方向和前世所去的方向南辕北辙,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一个是城市一个是城填,相同的只是叶知秋这一家三口。这突兀的改变证明了他已开始渐渐偏离了前世的人生轨道,走向另外一个未知。
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国家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自己对于这历史小小的改动,会不会影响到整个历史的大致走向?历史真的会因为他这只突兀的振翅蝴蝶而有所变动吗?那一刻他彻底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