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你最想做什么?”
这个风靡一时的深刻话题,众人给出的答案却五花八门、滑稽可笑。
没谈过恋爱的想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恋爱,失恋的想拉着曾经的恋人一起潇洒从高楼飞纵而下,享受共赴黄泉的美妙快感,有的想杀掉自己最恨的人,有的想把曾一度迫害自己的上司毒打一顿,有的想去抢劫银行,有的想去强*奸或是被强*奸,有的则是想躲在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落安静的离开这个纷扰的世界……
两天之前,叶知秋被身披白大褂的医生一脸严肃的告之,自己的生命仅仅只剩下三天的时间。在脑袋一片空白过后,他不得不提前考虑这个深刻而恐惧的话题。
叶知秋的想法很简单,临死前脱掉戴在自己身上将近三分之一人生的处男帽子,他也曾变态的想过强jin一个良家少女,可是思来想去,终是经不起良心的折磨而胎死腹中,当然以他如今瘦弱的躯体,在如此激烈的原始斗争中会不会提前死在女人的肚皮上也是一件悬而又悬的事情,他可不想正事还没干成就提前“英勇”就义,那可是会让自己遗憾终生,基于以上两个原因他不得不把这诱人的想法抛出脑海。
天香夜总会是清风市最高档次的风月场所,一个小姐一晚上最低的价格也要两三万,对于每个月只领两千多块钱工资的叶知秋来说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天香夜总会只能是他心里遥不可及的梦,也是他和几位狼友茶余饭后最津津乐道的谈资。
正所谓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此时叶知秋正站在离天香夜总会豪华大门百米外,望着门前那两排国色天香的迎宾美女大咽口水,虽说他已是一个一只脚将要踏入坟墓的人,可他仍然不敢迈入那扇华丽的大门,因为他知道就凭他身上这身山寨版的阿迪达斯,根本就过不了门前那些如狼似虎的保安的审视。天香招待的都是清风市上流社会的各界名流,像他这种市井小民,能靠近天香十米之内也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当然那些保安是不会让他这种人靠近五十米之内的,因为这会影响来天香消费贵宾们的美好心情。
“呸!下辈子一定要投生个富贵人家,老子也要到天香挥霍一番,尝尝视钱财如粪土的快感。”叶知秋带着向往的神情盯着金碧辉煌的天香大门看了许久,摸摸屁股口袋里仅剩的一千多块钱,无奈的收回目光,随之有些不甘地朝整洁地水泥路上狠狠吐了一口唾沫。
本来以他将近十万元的存款,虽然无法进入天香这种高档次的场所,但是一些中档的夜总会他还是有挥霍的资本,可是想到家中白发苍苍的母亲,想到以后就母亲一个人孤伶伶的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他就一阵心酸,在外打工将近十年,他也就在过年的时候回去过一两次,平常电话也少打,就是害怕母亲唠叨自己婚事的问题。如今他就快要离开这个世界,唯一牵挂的就是把自己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母亲,感觉过去的十几年一直对不起自己的母亲,现在想弥补为时已晚,除了留下破处的一千多块钱,其余的积蓄全部寄了回去,希望母亲能好好的过完下半辈子。
“你干什么,不知道这里不能随便吐痰吗?”叶知秋还在自己的悲愤遐想中梦游,一道严厉的声音硬生生把他拉回了现实中,一个头戴钢盔的巡警闲庭信步般的游了过来。
“对……对不起长官,我我不是故意的。”看到有个警察向自己走来,叶知秋心里没来由的一跳,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对穿警察制服的人如此恐惧,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发颤起来。
看到叶知秋惶恐的模样,巡警心里不由一乐,看来今天晚上的夜宵是有着落了,他板起面孔喝斥道:“不是故意的就能随便吐痰吗?少给我在那里狡辨,你吐痰违规,罚款一百块。”
“一百块!”叶知秋忍不住惊叫起来,一泡口水一百块,这也忒黑了。
“怎么,规矩就是这么定的,你有什么意见吗?不想交罚款就跟我到所里去,什么时候有一百块就放你出来。”巡警威吓道。
“不不不,我交我交。”听到要进派出所,叶知秋不由一阵慌乱,派出所里那是人呆的地方吗?那里发生的命案还少吗?搞不好他这次进去就再也没有机会出来了。老老实实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恭恭敬敬地递了过去。
“这还差不多。”巡警板着脸孔接过叶知秋递过来的百元大钞,随手甩了甩,就着路边的霓红灯检查了一下钱的真伪,确认是真的后,脸色才缓和了下来,“看到你态度诚恳,这次就放过你,以后要好好做人,随地吐痰可是一件非常没公德心的事情,这种不良习惯一定要好好地改,明白吗?”
“明白,明白,长官慢走。”叶知秋唯唯诺诺地目送着巡警消失在路尽头的拐角,随后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已是将死之人,还怕个求啊!想想损失的一百块钱,不由怒骂道:“妈的,垃圾警察,老子就吐了,呸呸呸!有种就过来抓我啊!大不了和你玩命!”骂是骂了,可是让他去找那个警察要回一百块,他还是不敢,因为他怕痛。
骂了一会他才想起自己今天来这里的真正目的,虽然天香这些高档场所他是进不去,可是凭着兜里的一千块钱,他还是可以在路边采到一些优质品种的野花。
正所谓近朱着赤,近墨着黑,凭着天香这块金字招牌,它门前这条富贵路的野花品质也成了整个清风市最好的,当然物价也是水涨船高,比别的地方足足高了一倍有余。这也是叶知秋选中这里的真正原因,至少这里还是能找到一些表面看上去水灵灵的大白菜,至于内地里是个什么鸟样,可不是叶知秋要去考虑的,他只想要自己的初夜能在表面上演绎得完美。
如果胆小、懦弱也可以称之为善良的话,那叶知秋绝对是一个极品善人。望着富贵路上打扮得花枝召展的各色野花,他除了死命的咽着口水外,却鼓不起上前搭讪的勇气,来来回回给自己打了无数次气,左脚刚刚迈出,他就感觉这来来往往的人流都在把怪异的目光往他身上投来,刚抬起的右脚又缩了回来。
“没想到召个妓也如此辛苦。”站在墙角的阴暗处鼓了两个小时的气,叶知秋始终没能让自己厚着脸皮走出来,看着一朵朵野花被各色人流带走,残留在路灯下的几朵残花败柳实在激不起他的兴趣、也抬不起勇气,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转身钻入身后的小巷。
他记得和几个狼友聊天的时候,曾听他们说过。在富贵路身后的小巷子中常常有一些品质不错的野花藏身其中,如果运气足够好,说不定能碰上一个,而且巷子里够黑,不用畏畏缩缩的害怕被人看见,同时就算碰到不是很好的野花,在黑呼呼的巷子里,相互都看不清脸面,只要身材过得去,就当是在嫖一个极品花卉吧。
叶知秋觉得这些小巷根本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或者说是为他这种想嫖却没胆量嫖的人量身定做,简直妙得不能再妙了。心中急切之下,不知不觉间加快了行走的步伐,循着往日的记忆,几个转身间就消失在了黑呼呼的小巷中。
叶知秋很郁闷,而且是非常的郁闷,在黑咚咚的巷子里穿行了一个多时辰,不要说野花了,连一个人影都不曾碰到,眼看时间将近午夜十二点,召妓的黄金时间早已逝去多时,看来临死前的最后一个心愿是要付之东流了。
带着一丝不甘和懊恼,叶知秋一头扎入最后一个小巷子,小巷子虽然小,可是却比其它的巷子要宽,而且极其幽深,他迂回行走了十几分钟仍旧没有看到小巷的尽头。
午夜的小巷静谧得让人心里发毛,这让胆小的叶知秋不禁想起有关巷中闹鬼的故事,让他几乎每走一步心脏都要跳上几跳,恨不得转身立刻逃离这条诡异的巷子,可是心里那点微弱的希望和执着依然支持着他向前迈进的脚步。
再次拐过一个弯的时候,他终于狠狠的松了口气,因为他终于看到了这条幽深巷子的尽头,这意味着他马上可以返回光明的怀抱了。然而下一刻,他的心又开始蹦蹦乱跳起来,因为在离他不远的十几米外正有一个窈窕的身影徐徐向着巷子尽头走去。
“野花!”叶知秋自己都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看到对面身影的时候,心里想到的不是鬼而是野花这个名词。
“小姐。”叶知秋踩着自己的心跳快速向前面的身影跑去,叫声中充满着久旱逢甘雨的喜悦。
“好你个大色魔,这回终于让本小姐给逮到了吧。”叶知秋的手刚刚碰到小姐的香肩,刚想问问一个晚上多少钱?一只温婉的玉手瞬间握住了他的手婉,随后一个强悍的过肩摔,把他将要吐出口的话全摔回了肚内。
“我怎么这么倒霉。”叶知秋心里苦不堪言,然而让他庆幸的是,被摔过小姐肩膀的一刹那,借着淡淡的月光和短暂的一个照面,他终是看清了小姐的面部轮廓。
“好漂亮的小妞。”随着心里由衷的赞叹和一声沉重的闷响,叶知秋眼前一黑,完全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