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124.所谓的私怨
――枣宝利证人询问――
法:“枣先生,对于您痛失爱子的事情,我在这里代表我的委托人向您表示遗憾与哀悼。”
枣:“你到底想要说什么?我的儿子被那个女人碾死了还不够吗?”
法:“ 呵呵,请枣先生先镇定一下。在这里我想问问枣先生,公诉方说您和我的委托人之间关系交恶,这是为什么呢?”
枣:“为什么?因为那个女人根本就是个神经病!我儿子人小,不懂事,看她的车漂亮就去摸了一下,结果那个女人就整天骂骂咧咧!还欺负我老婆!”
法:“嗯嗯嗯,原来如此,听起来的确是我的委托人气量太小呢。而且,我的委托人气量的确很小。这一点相信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很清楚了。”
枣:“你知道了,那你还把我叫上来干嘛?”
法:“嘛,嘛,先别那么激动。我只是想问一下,您还记得吵架是什么时候吗?”
枣:“哼!我怎么可能忘记?那天她骂我儿子骂的那么凶!还说我儿子是畜生养的,还说我老婆和我是下三滥的垃圾!她有钱,就当着街坊邻居那么口无遮拦地骂我!虽然她没有动手,但是没有动手就可以随便骂了吗?我和我老婆都是老实巴交的老实人,哪里比得上她嘴皮子翻动的速度?”
法:“好了好了,我知道了。那一天是几号?你们结仇结了多少时间了啊?”
枣:“我记得,那是去年年二十九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新年的时候,那个女人却骂我们这一年不得好死!”
法者鸩转向电脑屏幕:“千颂小姐,请问您是否骂过这样的话?”
画面中的千颂没有说话,但是旁边的白宇估计已经是在考虑这场庭审结束之后立刻换律师了吧。
既然没说话,那就是默认,法者鸩笑着点了点头,他走回自己的座位上,拿起一份资料,走到枣宝利的面前。
“枣先生,大过年的被人骂过年不得好死,恐怕的确是很郁闷,很心塞吧?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不过,我在这里想要给您看一份消费单。”
说着,法者鸩举起手中的发票和消费单,缓缓说道:“您知道这是什么吗?”
枣宝利看着上面写着的好几个数字,显得一头雾水:“这是什么?我哪知道。”
法者鸩的面色突然从刚才的微笑变成了冰冷,他将这份资料直接拍在枣宝利面前的证人席位上,大声喝道――
“这是我的委托人去年年三十的时候,在法拉利专营店内维修车辆时的维修记录和其账单!我的委托人从来没有和你们说过这一点,所以你当然不知道!”
突然放大的声音让枣宝利吓了一跳!他的身子往后颤了颤,但随后就立刻镇定下来。
“那……那又怎么样?”
法者鸩:“怎么样?在你和我的委托人之间发生了争吵之后的第二天,我的委托人就把那辆法拉利送去了维修厂。而维修的内容是什么呢?嗯,报告上也有写……哎哟哟!维修内容竟然是车身侧边有一条非常长的划痕,显然是用一元硬币硬生生划出来的痕迹呢!”
放下资料,法者鸩抬起双手,再次重重地在证人席上一拍,睁开眼睛,面若冰霜地看着枣宝利:“没有错,那才不是什么轻轻地摸了一下。而是你们的孩子用一元硬币在我的委托人的法拉利跑车上,从车头开始一直拉到车尾,拉出了一条长长的划痕!”
枣宝利的脸色显得有些发青,他哆嗦了一下嘴唇,艰难地说道:“那……那又怎么样!车子……车子再珍贵,能够比得上人吗?那些卡车身上的划伤多了去了!”
法者鸩哼哼冷笑了一声:“看起来这位证人真的是到现在还不明白呢。你口中所谓的不比人命珍贵的车子,为了维修那条划痕,车子的主人所支出的维修费用,却是高达整整六十万!”
法者鸩离开了证人席,重新转向法官方向,一脸严肃地说道:“我的委托人的确是一个性格恶劣的女性。但是,这又怎么样?看看这位被害人父亲,看看他现在这样一幅对这个价格完全不清楚,大吃一惊的表情。在本案的被害人因为年幼无知,用硬币划伤了我的委托人的爱车导致需要支付六十多万的维修费用的时候,我的委托人却并没有告知这位这两位父母。”
“为什么?因为委托人知道,即便是告诉了他们,要求他们赔偿,以这对夫妇的经济水平也是绝对赔偿不了的。即便是报了案,小小的孩子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这个孩子去坐牢,也更不可能让你们这对父母代替去坐牢。所以,可以想象我的当事人当时究竟是多么的愤怒,多么的绝望。也因此,她才会对你们夫妇以及对本案的被害人破口大骂!”
法者鸩转过头,声音开始放缓:“尊敬的法官先生,我在这里想要问一下。如果自己的爱车,尤其是最爱的男友送的生日礼物,平日里自己都宝贝的不得了的东西,却是突然被人损坏,还要自己付出六十多万的费用来修理的话,我的委托人为什么不能愤怒?为什么不能开口咒骂?六十万,这可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数目。一般人哪怕是被坑了六万就已经足够咒爹骂娘了,而我的当事人被一个无知幼童划伤车,在没有办法追求其刑事责任,并且可能拿不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难道开口骂一下也不行了吗?”
“可以想象,这件事情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来肯定是一直成为盘绕在我的当事人心头上的一根刺。尤其是在当日吵架之后完全没有得到本案被害人家长的任何道歉的情况下,这种愤怒更加可以理解。这也能够理解为为什么我的委托人每次出入停车场的时候都要对你们进行漫骂,这是一种人之常情!在遭受了损失之后还得不到任何赔偿的人之常情!”